1. 公开招标网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职责及程序
第三章 招标范围及招标方式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五章 招标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六章 招 标
第七章 投 标
第八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九章 监督及罚则
第十章 资料管理
第十一章 非招标项目有关规定
第十二章 电子竞价交易管理有关规定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活动,保证招标工作合法、有序、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制度、二级管理、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招标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公司评标及商务谈判专家分库、协作企业准入分目录。
(二)二级管理:由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分级管理。
(三)分级授权:公司招标工作实行两级实施,由公司授权所属各单位,被授权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授权范围自行组织招标活动。
(四)归口审查: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各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 招标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招标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招标活动。
(二)工作人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招标活动中应主动回避。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原则上应进入当地政府有形市场进行招标。工程设备安装、设备及物资采购、规划设计、技术引进等项目,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按本实施细则自行组织招标。
第六条招标原则上应直接面对生产企业,大宗物资、大中型设备必须面向生产厂家招标采购。具备条件的,实行网上招标。
第七条公司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所属各单位负责对其范围内招标工作的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八条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职责及程序
第九条公司是招标责任和组织实施主体,也可授权所属单位组织招标。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招标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计划、财务、法律、安全机动、办公室、审计、工会、招标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规定和制度,负责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决定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规定,审核公司招标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程序及管理办法;
(三)审查和批准所属各单位的重大项目的招标方案;
(四)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检查和考核公司所属各单位招标工作;
(五)受理投标单位的投诉,协调解决有关招投标事宜;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涉及招标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及询价组、质量技术组、法律事务组、监督组4个职能小组;管理办公室设在招标办,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招标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 依据集团公司、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组织本单位的招标工作。具体组织编制招标方案、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报审等招标工作;
2. 督促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 建立本单位招标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 完成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标领导小组询价组的主要职责是:
1. 招标项目的市场价格查询,向招标办提供招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
2. 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 询价原则上不得由项目部门负责。
(三)招标领导小组质量技术组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提出招标项目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技术要求,提供与之相关的执行标准;
2. 检查落实对招标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