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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孩生育登记系统官网,天津准生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9 23:12:58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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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准生证

准生证在孕妇生产后不能够再补办,计生办可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但这需要父母双方提供初婚初育的证明,结婚证、户口、身份证、医院证明等。另外,如果父母双方确实属于初婚初育的情况,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办理的。具体情况该负责人建议市民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咨询,工作人员都会根据个人不同情况给予解答。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办理准生证,按照计生条例的规定,从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生育孩子三个内月,带上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到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的计生办登记,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天津准生证

2,请问办准生证上网

办理条件:温馨提示:计划生育服务证一般是指“准生证”1、依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若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地则不需办理准生证或相关证明(若户籍不在本地,需咨询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就是一证明)变化: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卫计委对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启动了生育登记制度,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只开具《生育服务证明》。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提交材料:本地户籍: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异地户籍: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居住证; 5、流动人口生育证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
现在孩子户口可以跟男女任何一方 但计划生育管理主要管理女方,办理时首先要看女方的单位,如果单位负责管理计划生育工作,那由单位主管部门(一般是工会)办理。 如果没有单位或单位不负责管理计划生育,那就带结婚证到居住地的居委会办理。居委会一般不愿意管这些事情,会以多种借口推委,但你要和他们力争,就说某某和你一样的情况人家都办出来了什么的。就这样,如果不给办就到计生委投诉,打114查电话然后打电话投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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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怎么办理呢

领生育金用外地老家的一胎准生证也可以的,我前天去社保局,工作人员跟我要上海市一孩证明,我说你们政策上是写上海市一孩证明或者外地一胎准生证之类的,是或者,不是必须,再说我问过街道了,街道说我手上这个苏州的生育联系卡应该能证明是初婚头胎的(因为有注明是发给初婚未育的人,怀孕后及时领取,而且当时回去领这个是提供了B超单的),那个工作人员就没说话了,把我所有其他材料一收,就办好了~
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非常方便。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的申领,并非行政许可行为,无需办理呈批手续。办证人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女方近期1寸照片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申请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当然,也有的地方需要办证人携带上述证件,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委或居委会提出申请,在填写规定的表格后,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领取。
我是办粉红色卡的时候 居委会一起帮忙办的,就是一张A4纸 上面写的 我们的信息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联系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委会要盖章的)、男方初婚初育证明、生育妇女双方户口簿(户口簿要复印第一页(就是有派出所公章的一页),还有夫妻双方姓名的一页)以及女方一寸照片一张,去当地社保中心的计划生育窗口办理。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怎么办理呢

4,天津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1、你们可以去你老婆天津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2、准备的证件:你们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具体您应该在现居住地办理。如还有不清楚的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请打12356咨询。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 、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说白了,就是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街道居住证明、公司的初婚证明到计生办办理,到时候工作人员就会让你填表,然后盖章,居委会派所户籍什么的多跑几趟就好了。一天差不多能办下来的。

5,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内,持该《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进行孕期登记和安排孕期培训——所谓优质服务实际上就是各妇婴用品厂商赞助的产品推介会。 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由夫妻双方单位人事干部(兼管计划生育)签字、盖单位公章; 夫妻双方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亲自办过,绝对准确:(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6,天津怎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一、办理时需出具的基本证明: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二、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上述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市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向发证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 第六条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七条 对于居住在我市暂未明确行政管理归属区域的夫妻,可到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第八条 由于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经办证单位核实后,可由当事人提供婚育情况说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情况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7,天津市生育津贴怎么办理

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1、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天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丫丫网iyaya.com版权所有,转载请说明出处收藏 天津市生育保险金办理手续如下:办理登记的手续:一、妊娠登记1、登记时限要求: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住院登记1、登记时限要求: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⑴《医疗保险证》原件;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生育待遇手续:一、准备材料:(一)产前检查费: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二)门诊医疗费票据: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三)住院医疗费票据: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2、住院费用清单;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1、一组票据的粘贴:(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6、医保证复印件7、身份证复印件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 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医保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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