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南开区 > 天津市农村住房补贴标准,申请天津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呀

天津市农村住房补贴标准,申请天津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呀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7 16:32:2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申请天津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呀

申请低保和住房补贴都要有个人收入和户口身份证明。包括户口、工作、家庭年收入等,一般家庭年收入低于一万左右,详情请咨询天津管理部门。
任务占坑

申请天津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呀

2,天津房屋补助是多少 已婚无孩子无正式工作正式住房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E.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月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即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保障标准应达到12平方米。 市内六区每月450元
当然会有 一般按人口补助

天津房屋补助是多少 已婚无孩子无正式工作正式住房

3,天津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我能否申请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下。2,人均收入低于2200/月。3,天津市非农业户籍。4,五县以内。5,家庭下无车,无营业执照,无企业执照。以上都通过,就可以申请。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下。2,人均收入低于2200/月。3,天津市非农业户籍。4,五县以内。5,家庭下无车,无营业执照,无企业执照。以上都通过,就可以申请。 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对因人口减少而停发租房补贴的家庭,若能够提供近3年内为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办理的满2年以上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视同“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离异家庭申请租房补贴问题,申请人离婚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天津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我能否申请

4,2017年天津农村户口在市里买房国家有补贴吗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5,天津房补政策

本市扩大住房保障“三种补贴”保障范围以来,最新的天津房补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也随之出台,近日,许多密切关注的中低收入群众致电本报,对申请家庭无住房、涉及拆迁或离异家庭等情况咨询如何进行住房面积认定,对此,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了详解。  与父母合住但有两户户籍  可推举一户先申请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的。  (1)独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认定。(2)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与父母或子女同一户籍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参与分摊面积人员(包括未参与分摊面积的该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处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或将参与分摊面积该人(包括同一户籍中该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从总人口中减除,他处住房不合并计算。(3)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既可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也可先按落有户籍数量均分,再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其中,按户籍分摊现住房面积的家庭,只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如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5)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6)户籍在市内六区以外无住房的申请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居住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父母住房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经会审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7)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住房被拆3年以上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若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原立户违章(落有户籍的独立违章建筑)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出售或置换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未购买住房的,认定所出售或置换的住房面积。(2)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进行分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原住房面积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将原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无住房,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户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父母或子女他处无住房的,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离异家庭共有房产未分割  按一半面积认定申请住房补贴  此外,离异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时,涉及住房的面积认定也受到关注。  (1)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申请家庭住房的,按其明确的住房认定面积。(2)申请人离异有未分割共有房产且未主张的,按该房产面积的一半认定面积。(3)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无未分割共有房产的,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分摊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面积;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仍在原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现住房面积按其离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积的一半认定。
1,有市内的非农业户口2,没工作,拿低保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7.5平米这些都要满足才行,可能还有点别的要求。

6,天津市房屋补贴政策

查查是否可以享受低保。
邮件系统 2004年12月14日 星期二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务公开 便民中心 公示公告 政策法规 电子信访 2008-9-2 8:59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园地 【收藏此页】 【字体:大 中 小 】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静海县房管局 2008-9-2 8:59   本市四项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市国土房管局针对政策受理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住房认定、收入审核等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说明。日前,记者走访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并就细化后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采访。从今天开始,将分四次对住房保障细化内容进行解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问答   一、哪些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申请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申请家庭每月可以得到多少租房补贴?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10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三、每户家庭每月最低可享受多少补贴额?   答: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36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325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270元。   四、如何申请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二)家庭户口簿;(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四)现住房有关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经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审核、区(县)房管局公示、市国土房管局复核后,区(县)房管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明的家庭如何领取租房补贴?   答:(一)租房。申请人自行租赁住房,并需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申领补贴。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同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发贴。经审核无误,为申请人开立银行储蓄存折。   六、一时租不到房租房补贴如何计发?   答:申请人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就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自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之日至接到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期间的租房补贴,在申请家庭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申领租房补贴时,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将补贴一次性划入申请家庭的银行储蓄存折内,用于申请家庭支付房租。这样可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尽早享受政策,在解决住房困难时能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利益。   七、将空房出租给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的出租人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答:是的。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根据出租年限长短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定额补助。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享受6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二年可享受800元补助;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三年可享受1000元补助;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的,以后每年均可享受1000元补助。对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自2008年7月10日起计算租赁期限。   八、房屋出租人如何申请补助?   答:向取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家庭一次性出租(或连续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满整年时,可持本人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申请补助。   九、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低收入家庭原住房拆迁、出售或置换超过1年,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原拆迁、出售或置换住房可以不计算为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低收入家庭户口所在地不是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一)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已拆迁、出售或置换的原住房处,可不分摊原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申请家庭须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手续、票据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之外的近亲属现住房处,可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三)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现住房处,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可以按落有户籍户数分摊住房面积;申请人为离异或丧偶人员,可以不分摊住房面积。对此类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一、如果计算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就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了,这样的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么?   答:申请家庭住房存在阳台、壁橱或伙用面积,如将其面积计算在内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这些面积可扣除,对扣除上述面积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二、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如何确定其住房困难标准?   答:申请家庭为“老少三代”或有16岁以上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困难标准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此类家庭收入符合条件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75平方米(含)以下,就可申请租房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按最低月租房补贴额发放租房补贴。   十三、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对知青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的现住房面积,只计算其家庭成员在津的住房面积,其原工作地住房不计算为家庭现住房面积。 版权所有 天津市静海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我们 备案号: 津icp备05003262号

7,天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里面没有找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只找到了城市的.贴个链接给你以供参考.http://www.tjfdc.gov.cn/index.asp 房管局的http://www.tjfdc.gov.cn/zcfg/showzcfg.asp?id=6360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1、农村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而安置方案是由拆迁人提供,并征求被拆迁意见后,如果被拆迁人无异议,则按该方案进行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则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进行平等协商,就补偿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委托评估公司对将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作价,进行合理解决。  2、拆迁不是将你的财产折旧后卖给拆迁方,而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安置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你原有的房屋以占用的土地将会被平改或用作他用。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土地补偿  被征地合作社土地在被征用时,依法取得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构(附)着物补偿、青苗费及集体资产。土地补偿费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其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附)着物补偿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的1.6倍计算补偿面积,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青苗费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计算补偿面积,按132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集体资金按2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
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 重置价格 房 屋类 别 价格(元/㎡) 主 要 条 件 框架 610 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 部框 架 550 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混 460 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木 310 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 220 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 易结 构 70 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 注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 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 编号 项 目 等 级 规格标准 单 价 备 注 1 地基 一等 已浇砼地梁 35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二等 已砌基础和回填 20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2 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 30元/平方米 3 水泥道坦 一等 地面砼完好 15元/平方米 二等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 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 围墙 一等 砖砌 20元/平方米 二等 块石 15元/平方米 三等 乱石 10元/平方米 5 门台 400元/个 6 电话移机 200元/台 7 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 临时棚 一等 瓦屋面 50元/平方米 二等 铁皮屋面 40元/平方米 三等 油毡屋面 30元/平方米 9 蔬菜、花圃 大棚 一等 钢制 6元/平方米 二等 竹制 2元/平方米 10 猪栏 50元/个 11 牛栏 80元/个 12 厕所 150元/个 13 坟墓 300元/穴 14 粪坑 一等 条石结构 70元/立方米 二等 块石结构 60元/立方米 三等 砖石结构 50元/立方米 15 水井 一等 大 500元/个 二等 中 300元/个 三等 小 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 单 位 生 长 情 况 每株补偿(元) 备 注 树 木 杂 木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2 株 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 4 株 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 8 杉 树 柏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 15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20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30 松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3 株 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8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15 竹 林 毛 竹 50千克 20 水 竹 50千克 12 果 树 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 株 幼龄期 10 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 株 始果期 30 株 盛果期 50 株 衰老期 25 杨梅树 株 幼龄期 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50 株 盛果期 100 株 衰老期 50 板栗树 株 幼龄期 20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75 株 盛果期 150 株 衰老期 50 柿树 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文章TAG:天津市农村住房补贴标准天津天津市农村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