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人薪〔1985〕19号文件关于“工作年限从参加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时开始计算的规定精神,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民办教师工龄计算文件(现在还有效)1991年国家教委人事司劳资处在1991年的《人民教育》第10期第22页“教师咨询”栏,做了明确的答复,其全文如下。
1、民办教师工作期间算工龄吗?
民办教师工龄计算文件(现在还有效)1991年国家教委人事司劳资处在1991年的《人民教育》第10期第22页“教师咨询”栏,做了明确的答复,其全文如下: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1987年8月29日国家教委(87)教计字160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劳人薪〔1985〕19号文件关于“工作年限从参加革命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时开始计算的规定精神,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
”根据这一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后连续计算工龄的政策规定,民办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就是其参加工作的时间,因在校学习间隔而推迟计算其参加工作时间或从转为公办教师起才计算参加工作时间,都是不对的。
2、78年高考前是民办教师,上大学的专业和毕业后都不是从事教育工作,能算工龄吗?
有的地方算,有的地方不算,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写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我高中毕业后,便在村里的小学当了一年的民办教师,后被应征入伍参军,当兵三年回来又参加高考,录取的也是师范院校,毕业后教了一年书,便调入县委办公室工作,当时计算工龄工资时,当民办教师这一年的工龄没有计算,我便给当时的人事局写了一个申请要求计算,后来人事局对我的申请,专门出了一个认定工龄的通知,并装入了个人事档案,承认我当民办教师那一年的工龄,并计发了工龄工资。
后来我辞去了公务员的职务,来到重庆打工,办理退休时,重庆人社局在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工龄时,对民办教师这一年的工龄不予认定,对档案里我老家人社局的认定文件也不承认,其理由是,如果我当民办教师后转成公办教师,那民办教师工龄肯定要认定,但是由于我当民办教师后又去当兵、上大学,后又教书,进入党政机关,所以民办教师那一年工龄不予认定,而当兵期间的工龄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