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援助怎么找人代理
可以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了少数必须法律援助的案件之外,或者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他案件可以自主选择请或不请律师,请几位律师,请哪里的律师。甚至可以不请律师当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而选择自己信得过的人担任。 国家做这一规定,既保护了严重违反法律、可能被判处严重刑罚的犯罪分子的诉讼权利,也充分尊重了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自主权。 但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他对法律条文的熟稔、对案情的分析能力和实务经验等等,都使得他更有能力保障你的正当权利,减少损失。正常人打官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应得的正当权利,或者让侵权者得到应有的制裁。 所以,请不请律师,看个人取舍吧!
2. 法律援助属于什么代理
法律援助律师可以是接受委托的人,也是受委托人。例如劳动争议案件,索要抚养费赡养费等类型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就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然后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具体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3. 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 法律援助申请人和代理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条 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