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宁河区 > 天津市建筑报建,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工地项目申报业务在那急急急急

天津市建筑报建,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工地项目申报业务在那急急急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08:44:2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工地项目申报业务在那急急急急

工程报建备案里面,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脑浏览器百度搜索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选择相关链接跳转。2、下一步打开新的窗口,需要找到图示按钮并点击进入。3、这个时候如果没问题,就继续通过填写工地项目申报业务的明细确定查询。4、这样一来会发现对应结果,即可实现要求了。

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工地项目申报业务在那急急急急

2,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8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含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道敷设、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均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报建手续。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或投资计划获得批准后一个月内,按项目的不同建设规模及座落地点,由建设单位到市或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办理报建手续。第四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须到市建委报建: (一)总投资(含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业及其他工程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 (三)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财政和市级财政(含各类基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市重点工程项目; (五)座落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第五条 座落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县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报建: (一)总投资(含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及其他工程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项目; (三)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第六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界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第七条 工业企业内的单纯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办理报建手续。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等。第九条 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时,建设单位只需交验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建: (一)建设单位到市或区、县建委以及开发区或保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由市建委统一印制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二)建设单位将填写的报建表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连同应交验文件,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设单位将核准后的报建表分别送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市或区县招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配套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办理申请配套的手续、招标确定施工企业、申领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第十二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各区、县建委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按月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上报市建委。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时,对符合规定的要在3日内办结。第十五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公室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并不准发包;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各区、县建委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各配套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水、电、气指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不予验收认定;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已竣工工程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第十六条 对不办理报建手续、未领取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补办报建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8修正

3,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下统称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规划设计和土木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等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活动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发包、承包,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第五条 市建委对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勘察设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对境外和外埠勘察设计单位进市的审批和管理。  (四)管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市的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审查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七)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第六条 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建委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发包管理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发包方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下列文件:  (一)项目建议书、计划任务书或有关立项文件;  (二)选址意见书、土地划拨或土地出让文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  (四)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第八条 勘察设计项目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第九条 勘察设计项目发包应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条 发包方应按合同要求向承包方提供勘察设计必备资料。第四章 承包管理第十一条 凡在本市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承包方必须持有以下合法证件(简称“二证一照”):(一)国家建设部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所颁发的证书。  工程勘察单位需持有《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  工程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证书》或《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和《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  规划设计单位需持有《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和《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十二条 外埠勘察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接勘察设计项目时,须持“二证一照”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市建委办理验证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勘察设计项目临时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第十三条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勘察设计单位来本市承接勘察设计项目时,按《天津市境外勘察设计单位进市管理办法》到市建委办理有关审核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须按证书规定的等级、范围参加投标、承包活动。第十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独立完成所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因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有特殊要求不能独立完成时,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可将其承包的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其他持有相应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但双方必须签订分包合同,由总承包方对整个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质量、经济负责。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丙、丁级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第五章 合同管理第十六条 发包方和承包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第十七条 签订承发包合同必须使用市建委、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本,并到市建委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审核登记手续。第十八条 签订承发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合同价款浮动幅度应在规定标准的±10%之内。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持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时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方提供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深度等履约担保;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提供按时交付勘察设计所需资料和费用的履约担保。

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7修订

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建筑市场机制,防止和纠正工程建设领域不正之风,规范工程建设交易行为,保障工程建设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含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交易活动(以下简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各方,均须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依法进行工程建设交易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规定的保护和约束。第四条 工程建设交易活动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市场及工程建设交易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授权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交中心)负责工程建设交易管理的组织实施。第六条 市建交中心须组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办公,各司其职,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效率。第七条 对工程建设交易活动,按不同的建设规模,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区、县对规定规模范围内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管理,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八条 市建交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严禁以权谋利,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工程建设发包第九条 工程建设发包系指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包工程。第十条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必须持有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实施项目管理能力资格认证等审批手续。第十一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界内的除外),必须到市建交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必要时委托建设监理。  (一)总投资(含设备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业及其他工程的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  (三)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财政和市级财政(含各类基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市重点工程项目。  座落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的前款规定额度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亦须到市建交中心办理报建手续。第十二条 到市建交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时,联合办公的行政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天津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规定》等执行。第十三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范围和规定,建设单位凡未到市建交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及必要时委托建设监理的,均属违章发包。第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市立项和投资计划批准部门,对已确定的建设项目,应及时抄送市建交中心,公开发布建设信息。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报建,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五条 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建设单位不具备建设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须在建交中心办理委托建设监理。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招标发包工程,不得以投标企业垫资施工等不合理要求作为招标发包条件。第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建交中心完成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合同审查、质量监督及必要时委托建设监理后,经市建交中心核准,方可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第四章 工程建设承包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承包系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通过招投标并中标后,按交易合同及工期、质量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优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5,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建建[1994]372号)要求,结合本市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管线敷设及一定限度内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均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报建手续。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项目立项和投资计划获得批准后,工程发包前,按项目的不同规模及座落地点,由建设单位到市或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第四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须到市建委报建:  (一)列入国家(限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或市建设计划的工程。  (二)中央驻津单位和外省市在津建设的工程;  (三)列入市属各委、办、局建设计划的工程;  (四)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建设的工程;  (五)列入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和五县建设计划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程;  (六)列入市内六区和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建设计划的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工程。第五条 座落在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县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报建:  (一)列入区、县建设计划的建筑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或投资不足500万元的工程;  (二)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房屋翻津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第六条 座落在市内六区和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委报建:  (一)列入区、县建设计划的建筑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或投资不足300万元的工程;  (二)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房屋翻津工程及其他土木工程。第七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界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向所在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建。第八条 工业企业内的单纯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不办理报建手续。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等。第十条 工程项目报建时应交验下列文件:  (一)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二)投资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一条 报建程序如下:  (一)建设单位到市或区(县)建委、开发区或保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由市建委统一印制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二)建设单位将填写的报建表经所属主管部门签章后,连同应交验文件,一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三)建设单位将核准后的报建表分别送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市或区县招标管理办公室、市质量监督站、各配套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办理配套有关申请手续、招标确定施工企业、申领开工许可证。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第十三条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各区、县建委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按月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上报市建委。第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时,对符合规定的要在3日内办结。第十六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办公室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并不准发包;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各区、县建委不得发放开工许可证;各配套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水、电、气指标;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不予验收认定;房管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竣工工程不予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文章TAG:天津市建筑报建

最近更新

  • 豆鼓鲮鱼油麦菜,豆豉鲮鱼油麦菜怎么做

    豆豉鲮鱼油麦菜怎么做主料:油麦菜400克,豆豉鲮鱼100克辅料:蒜,植物油,生抽1.选用新鲜油麦菜,清洗后沥干水分,切成适合长短备用2.豆豉鲮鱼,开罐后取适量鱼肉和豆豉,鱼肉掰碎3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天津市北辰办理三承资质,办理建筑承包三级资质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办理建筑承包三级资质需要哪些手续证件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怎样培养出新一代的企业家

    怎样培养出新一代的企业家留条言,具体有三,一狠,二毒,三绝,不逼死他,就不好好过,不整死你小王,我不姓廖{0}2,松正再获企业家两项荣誉近日,由天津市科委和市人才领导小组联合举办的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b站电影,b站上有哪些好看的电影

    b站上有哪些好看的电影这我一定要推荐一位up:http://space.bilibili.com/2821930/#!/他这边的都很好看,而且还在相当高产的上传中好想告诉你、哆啦a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关于德的作文,美德作文帮帮忙

    美德作文帮帮忙2,关于以德树人为题材的800字作文题目自拟紧急用感谢1,美德作文帮帮忙美德,是至善至纯至高人性的结晶。它源自生活又融入生活,不仅仅是你有美德之称就行了,在这个现实生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运动会加油稿100,运动会加油稿100字在线急等

    运动会加油稿100字在线急等2,100字运动会加油稿集合有哪些1,运动会加油稿100字在线急等生活中,我们每天都在尝试尝试中,我们走向成功品味失败,走过心灵的阴雨晴空运动员们,不要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道德危机,大学生性道德的危机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大学生性道德的危机表现在哪几个方面1、缺乏彼此责任感2、传统观念淡薄3、随意性而缺乏原则4、缺乏正确的疏导和引导2,怎样解决道德危机重本抑末,限制商人(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

  • 天津市对市民医保的优惠政策,天津市医保政策

    天津市医保政策天津医保目前实行就医同步结算方式:患者持社保卡的医保中心定点医院看病挂号就医,持社保卡刷卡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只需支付医疗费中个人缴费部分,社会统筹部分由医院在网络上与 ......

    宁河区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