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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30 21:03:1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已经降低风险后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 可不列为重大/要项目!!

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2,炸药库贮存能力是2T但实际储存量不到1T算重大危险源吗

从国家规定来说不算重大危险源,因为炸药(三硝基甲苯)在生产区域的临界量为5T,在储存区域的临界量为50吨,只有超过以上临界量才判定为重大危险源。(但如果企业自身运行管理体系,根据LEC法则可以将其判定为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但不需要到安监部门备案)
对照gb18218标准表一项,对号入座,查具体品种的重大危险源的量。

炸药库贮存能力是2T但实际储存量不到1T算重大危险源吗

3,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不

必须的,你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的《安全平价报告》中都已经作了辨识。
这是一个必要步骤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不

4,三类容器盛装液氨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求解

1.液氨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按照液氨的总量进行判别,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规定,液氨临界量10吨,超过之后就属于重大危险源。2.三类压力容器中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列入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应道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 5044-85),氨属于轻度危害,所以不列入申报范围。希望对你有帮助。

5,目前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储罐陈旧、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在危险品监管中得以体现,比如,虽然港口曾经为交通部门统管,但交通部门对危险品监管范围主要局限于码头,职责权限也不够细化,更重要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配套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港区危险品仓储也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二,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催生了包括《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相关规范的出台,逐步建构起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的大致轮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是统称,在地方一般是由各级政府交通部门负责,名称不统一,职能基本一致。
关于港口危险货物的管理规范,大致分布在《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等,具体到天津,也有相应的港口条例、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港口章程等细化内容。这些规范共同构成港口危险品监管的法律体系。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储罐陈旧、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方面,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在危险品监管中得以体现,比如,虽然港口曾经为交通部门统管,但交通部门对危险品监管范围主要局限于码头,职责权限也不够细化,更重要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配套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港区危险品仓储也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第二,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催生了包括《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相关规范的出台,逐步建构起港口危险货物管理的大致轮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是统称,在地方一般是由各级政府交通部门负责,名称不统一,职能基本一致。

6,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原发布者:0342sd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本单位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2.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工区(分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4.管理职责4.1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内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价(评估)、上报与管理监控工作。4.2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4.3各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5.相关要求5.1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进行评价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5.2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新设立或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要及时评价,并向有关部门登记,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报安委会同意后宣告撤销。5.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5.4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5.5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5.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整改期间要明确负责人,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

7,如何在装备修理中落实好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识别和管控机能

2.1范围与评价方法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风险评价范围满足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安全评价。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1)工作危害分析(JHA);(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3)预危险性分析(PHA);(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6)故障树分析(FTA);(7)事件树分析(ETA);(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选用HAZOP法对危险性工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价准则;评价准则应符合标准规定;评价准则应包括事件发生可能性、严重性的取值标准以及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2.2风险评价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评价。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企业领导参加;车间级评价组织应有车间领导参加;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2.3风险控制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2)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风险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宣传、教育。2.4隐患治理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建立隐患治理台帐;下达隐患治理通知,做到“四定”;按期治理隐患项目。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按标准要求建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2.5重大危险源1.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检查记录等。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检测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并将信号传至控制室。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维护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包括检测仪表、附属设备及配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按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形成报告,报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2.6风险信息更新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每年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3)技术改造项目;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在标准规定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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