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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本,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6 22:17:21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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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现在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按规定,在二o一六年一月起,全面实施二孩生育,取消准生证办理业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生育小孩的三个月内,带相关证件到当地计生办登记即可,祝好运!
办理准生证必须有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后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申请办理,有些地方在领取结婚证时,如果你们有生育打算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领取结婚证时同时领取准生证的。

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

2,天津如何办理准生证立本建档以及生育保险登记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妻子是不是符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果不行,办理了生育保险也报销不了。如果符合的话你应该先去办理准生证,然后再办理定点医院。如果可以的话找代理社保的公司办理会简单一点,因为你知道提交所需资料就能帮你全部搞定。不过如果你的妻子在参保状态中,所有的程序都要你们去办理的话,那么办理生育保险登记要去社保局登记(去哪里的社保局都一样,最好选择离你那近一点的),准生证要去户籍地办理,定点医院的话是去医保局办理的
第一,你老婆有没有工作,工作单位是否给他上生育保险。若上了,则要参照她的缴费记录报销。第二,在外地生育应该是在外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才能报销,天津市社保部门可能需要你在你老婆生育之前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方可报销。第三,建议你最好咨询天津市的社保部门!

天津如何办理准生证立本建档以及生育保险登记

3,天津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书

如果是一孩,由你和你太太现在所在的单位或是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初婚未育证明,证实你们在天津居住期间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一般情况下,是盖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办事处上一级计生局的章,有的需要,有的不需要,这看各地的具体规定,然后拿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级计生办办理。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办理生育证明。
你好!1、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得回女方户籍地镇极计生办办理。2、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填好后男方户籍地村居委盖章,男户籍地镇级计生办盖章,女方村居委盖章),然后带齐: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各复印件一份。怀孕三个以上照的B超单据。女方近期彩色免冠相片一张。3、最后到女方户籍地镇级计生办办理就和地,如果单位不忙,马上就可以领到证件。希望满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天津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书

4,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天津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到医院开具《怀孕诊断证明》,盖上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医疗保险专用章。第二步:到双方单位开具头婚一胎证明(繁简程度要看各单位的规定)第三步: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怀孕证明单注意,一定是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会给一张怀孕证明单和产前健康教育听课证,然后安排时间去听课-盖章。第四步:到居委会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开具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亲自办过,绝对准确:(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5,我是天津的 怎么申请生育津贴啊 有什么条件么

目前领取生育津贴必须是上了百生育保险的,这个自己上不了,必须有工作单位,在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才能度上,,自己上不了的。这个津贴就是在生育期间依据亲上班时的平均工资给的一个补贴,是社保统一发放的。目前是生育险核报是在怀胎三个月之内上报。这个是和产假挂钩内的,一般24周岁以下顺产是三个月,24周岁以上多一容个月,如果是剖腹产或是其他手术助产的再多加半个月。最我不超过四个半月。
在你歇产假期间,虽然你没有工作,但是单位支付给你全额工资,而生育保险会补偿给单位“生育津贴”(你的缴费基数/30.4*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首先要有工作,由单位直接发放,详细的问人事管理或是财务,不同单位负责管理的部门不一样。下面是百度知道内容,仅供参考!
独生子女父母单位发!

6,天津怎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一、办理时需出具的基本证明: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二、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上述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市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向发证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 第六条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七条 对于居住在我市暂未明确行政管理归属区域的夫妻,可到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第八条 由于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经办证单位核实后,可由当事人提供婚育情况说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情况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天津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不需要,在河北区就可以首先;得有男女上双单位开据的初婚初孕证明,其次:医院的化验单,表示你怀孕的证明。再次: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服务中心办理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一、办理时需出具的基本证明: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二、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上述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市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向发证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 第六条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七条 对于居住在我市暂未明确行政管理归属区域的夫妻,可到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第八条 由于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经办证单位核实后,可由当事人提供婚育情况说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情况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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