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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业停车费标准,物业法对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5 04:41:15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物业法对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法对小区停车费的规定

2,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小区停车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

3,天津市停车场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1、根据交通流量状况及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建立动态的区域划分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出行、调节需求”的价格杠杆作用,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的范围。2、按照停车需求和交通状况,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具体区域类别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3、计时与计次收费的时段划分。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市停车场收费标准

4,国家规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内规划的道路、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的区域,业主停车不需要交纳停车费。业主共有区域外停车收费方式: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最高收取10元。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含车库公共照明用电费用)。1)多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2)高层住宅小区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3)多层、高层混合住宅小区共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按照该小区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4)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3、租用地下车库(车位)和机械化立体停车库(车位)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5,天津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

核心内容: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对物管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房屋维修养护的问题。我们从下面得知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不超1.44元一平方米,更多内容将在下文一一解答。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不超1.44元/平方米对于市民关注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分为一、二、三、四,4个等级,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分别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2元、0.9元、0.7元、0.5元。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小区具体情况据实测算,另行协商确定。机动车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公示目前占用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现象较为普遍,对此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养护维修小区道路和停车设施、改善共用设施设备等。场地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场地占用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向业主公示。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业主办理入住后,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找谁解决?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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