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南开区 > 天津市享受定期抚恤金多少人,天津职工死亡抚恤金

天津市享受定期抚恤金多少人,天津职工死亡抚恤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9 01:33:12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职工死亡抚恤金

65万

天津职工死亡抚恤金

2,是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请问天津市的丧葬费标准及其抚恤金

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支付两个月为丧葬费补助费,和独生子女没关系,退休死亡没抚恤金,按照供养人口发给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一人的,发给6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供养2人的,发给9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供养3人或者3人以上的,发给1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没有供养人口的,不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是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请问天津市的丧葬费标准及其抚恤金

3,天津劳动局对退休职工的抚恤金是怎么规定

您好!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个月计发。2014年标准为:4260元x2个月=8520元。  已故退休人员生前有供养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救济费,计算基数为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6个月;2人者,为9个月;3人及3人以上者,为12个月。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天津劳动局对退休职工的抚恤金是怎么规定

4,享受抚恤金人数

2人以上即为数人。
现行的《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本市在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一次性给付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你所说的情况,因为是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所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由于死者生前享受有低保待遇,属于低保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丧葬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5,天津市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是多少

你好,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你可以参考一下: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须向档案托管机构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提出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申请。并携带如下资料:火化证、火化费用发票、退休证、死亡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办理人的联系电话。

6,关于天津抚恤金的问题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你可参考《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发放办法 》人社部发[2008]42号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二)离退休人员,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丧葬费 抚恤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天津市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退休人员户口已经签到别的地方而且现已

天津市2014年丧葬费是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也就是4260*2=8520元。关于您如何领取费用,建议持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到当地邮政局去交涉。资料提供者国墓商城又名国墓网,是新兴的中国北方较大的殡葬服务平台。
5000
在邮局建卡
  沈阳丧葬费按以下标准支付:因为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福利待遇标准及计发办法的通知》(沈劳发[1995]71号)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费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按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发给。死亡职工配偶不计算负担遗属生活费的固定收入,由原每月一百元调整为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5%以下(含各项补贴),月收入超过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5%的,超过部分作为遗属生活救济费计算。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劳动保险条件》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   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数为准(每年劳动局将发函通知)。以后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各项待遇,每年7月1日调整一次(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执行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持平或下降时不作调整。”   按照《关于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救济费和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的通知》(劳发[2001]35号)第二条规定:“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标准仍接原规定执行。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
文章TAG:天津市享受定期抚恤金多少人天津天津市享受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