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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中入学户籍政策,天津中考一些重点高中要求必须是市内六区的学籍或户口到底是以学籍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6 01:33:28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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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中考一些重点高中要求必须是市内六区的学籍或户口到底是以学籍

户籍或者学籍有一个在市里即可。天津市于2014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中考报名前办理完毕。第四章 投靠落户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第十条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中考报名前办理完毕。其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中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投靠落户随迁子女由原户籍地普通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按照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到投靠落户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转学手续。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天津中考一些重点高中要求必须是市内六区的学籍或户口到底是以学籍

2,外地学生在天津上高中条件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4、收养落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外地学生在天津上高中条件

3,天津高考学籍户籍的要求

根据新的政策,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法律分析:根据新的政策,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分别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  同时,天津市明确了过渡政策期间及过渡政策结束后户籍办理的截止时间。对于3年过渡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据了解,天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每学期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专项核查,逐一核实学生到校就读情况,重点核查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非正常变动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学籍变动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确保学籍数据与实际到校就读学生一致。在高考报名前,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向全校统一公示高三年级学籍名单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法律依据 《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津高考学籍户籍的要求

4,天津高考政策本地户口外地学籍

是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应届毕业生增加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要求,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分别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3月4日,天津市再次调整了蓝印户口管理政策,申办天津市蓝印户口购房门槛由原来统一的100万元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新蓝印政策规定,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万元。天津市教委出台蓝印户口学生转入天津初中和普通高中就读、参加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新规定。根据规定,凡在天津市参加普通高考的蓝印户口考生,须在报考前三年的10月1日前取得天津市蓝印户口,并取得天津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学籍校就读三年,持有天津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他条件要符合国家和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5月1日前继续延续2年学籍政策。注意:现高一学生只有在5月1日前取得天津蓝印户籍,方可继续享受2年高中学籍政策,参加天津市高考。5月1日后,天津教委规定,必须有3年天津学籍方可参见天津高考。天津户籍异地上学能回天津高考。参加天津高考流程如下:户籍为本区,在外省市的高中学生,可高三前办百理回户籍的转学手续度或直接参加本市的高考报名。名时除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高考报名当年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问扩展资料:从2020年开始,天津市普通高考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答科目成绩构成。因此,2020年起,天津高考考生(含外地回上学的天津籍高中生)应在高考报名当年,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等级性考试。

5,天津高考学籍政策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条件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对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二、高三年级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1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2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实行3年过渡政策:  报名参加2022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4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5年及以上;  报名参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  3.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4.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天津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拓展资料】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对于3年过渡政策期间报名参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对于报名参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须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户籍。  2.对于不符合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具有天津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应、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以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3.本通知所称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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