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计收管理暂行办第一条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引滦供水工程和其他供水工程正常进行,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对水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是指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向用水户提供用水。取用水利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水费。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水价,依供水管理过程中支付的水资源费、源水水费、动力燃料费、运行管理费、按固定资产现值提取的...
更新时间:2023-01-06标签: 我市发布2018年天津市水资源公报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