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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请问人身伤害不是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10:19:3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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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人身伤害不是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人身伤害(不是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全文的链接为:http://www.zswj.com/newsinfo.aspx?NId=12906&NodeID=158

请问人身伤害不是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2,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残疾等级鉴定全国只有一个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其中对于左手大拇指根部开放性外伤,筋脉断了的,就要看医治、治疗期即将结束前,左手大拇指的功能恢复情况。如果发生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就是八级工伤;如果发生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的,就是九级工伤。八级标准条款: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九级标准条款: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

上海市工伤鉴定标准

3,上海市职业病伤残鉴定标准是2017年的吗

工伤等级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 中规定执行。 此标准的完整编号名称: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上海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后的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沪府令93号)执行。
1、工伤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职业病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2002.04.11)

上海市职业病伤残鉴定标准是2017年的吗

4,根据上海市因病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修订本大部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符合评残标准1级至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级至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级至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均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病退条件,故不能办理提前退休。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5,上海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 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原月份数(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 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 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对于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6,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非工伤不适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只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进行司法鉴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3.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4.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5.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可以的。具体向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最长时间1年。由他们鉴定几级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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