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落户办法
一、凡户口在外地的老年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且其独生子女或子女均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二、凡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的,必须向本市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分局户政科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的老人,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二)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户口簿;
(三)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户口簿;
(四)单位或街道办(含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四、虽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但确因病,生活不能处理且身边无子女,需到市区投靠子女落户的:
2. 上海市落户办法规定
1、持有上海居住证累计满7年;
2、缴纳上海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政策、无不良记录。
补充部分地区“上海居转户”放宽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
(一)张江人才“居转户”
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推荐表样式见附件),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二)临港地区“居转户”
聚焦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现行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更为宽松的居转户评价标准,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3. 上海市落户办法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高层次人才
2、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3、高技能人才
4、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人才
5、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这五大类人才引进落户中,包含了18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有相应学位】
● 取得高级职称【要求有相应职务】
●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4. 上海市落户办法最新
、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只在毕业当年有效,上海市的研究生毕业后是打分入户,而不是积分落户,毕业那年就有资格通过打分的形式办理落户手续。2、如果大家错过了研究生毕业的打分落户,那么就只能够考虑在上海办理居住证之后再转上海的户口,一般我们需要先办理上海的居住证,需要持证满七年,同时还要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社保,满足这些条件后才可以申请在上海落户。3、如果大家决定在上海长期生活,居住证办不办影响不大,注意自己的档案在毕业时最好是跟着户口一起走,因为大家决定办理积分落户时档案需要调到上海才行。
5. 上海市落户规定
一、2021年关于子女投靠落户上海
(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支内、知青人员”),现户口已回沪落户的,其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1.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本人未生育子女,其户口回沪落户前已经依法收养的子女,长期随养父(母)在本市共同生活、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2.本市支内、知青人员生育的子女,因病、因伤或因身体重度残疾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父母照顾,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且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的,可以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本市支内、知青人员无子女回沪落户的,可以照顾一名未婚、未育、无子女、在外省市未就业、且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的亲生子女,或符合前述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超过25周岁的一名孙辈,在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合法住所处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