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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科国际学校上海校区学费(上海领科国际学校电话号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0 06:09:08 编辑:上海天气 手机版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六、帕金森病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帕金森病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七、癫痫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癫痫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八、支气管哮喘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支气管哮喘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九、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肺动脉高压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肺动脉高压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一、肝硬化(失代偿期)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下列第1-2项标准中任一项,且同时符合第3项标准的:

  1.有肝硬化的并发症。出现腹水,肝性脑病,感染,肝肾综合征或门静脉高压症引起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或破裂出血、脾功能亢进等。

  2.有明显肝功能异常及失代偿征象。血清白蛋白<35g/L, A/G<1.0, 胆红素>35umol/L,血清AST和/或ALT升高,凝血酶原活动度<60%。

  3.B超、CT或MR检查显示肝脏有肝硬化的声像。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二、慢性乙型肝炎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慢性乙型肝炎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2年内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三、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

  1.丙型肝炎病史。

  2.HCV RNA持续阳性。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四、艾滋病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艾滋病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五、活动性肺结核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活动性肺结核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1年内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六、耐多药肺结核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耐多药肺结核(含利福平耐药肺结核)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2年内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七、类风湿关节炎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类风湿关节炎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八、强直性脊柱炎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可长期享受待遇,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十九、多发性硬化

  (一)准入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多发性硬化临床诊疗规范确诊的。

  (二)参保人符合准入标准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备案之日起,2年内无需办理续期或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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