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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险,上海生育险领取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8-25 09:30:1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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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生育险领取条件

可以。如果你是外地人,按照上海市的规定,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的女职工,就可以申办。你已经符合要求了。你去附近的社保中心,一问便知。具体流程最好当场咨询为准!
按照青岛市社保局的规定,如果想享受生育津贴,要求女性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满12个月。北京这边9个月就可以了建议拨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下,看看这种情况能否给予报销

上海生育险领取条件

2,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材料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十二周之内去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计生办会给个联系卡。 2、拿此联系卡去地段医院进行初次产检领孕产妇保健手册(俗称小卡)。 3、在16周内拿着小卡去你想生产的医院建大卡、产检。 4、生完宝宝后,到各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基金。 其中,产检是不能用医保卡的,但是生产时可以用医保卡。生育基金包括你产假时的工资即生育生活津贴(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交社保的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加3000块医疗补贴。如果单位有另外帮你们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可以拿着医疗收费单去保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材料

3,上海市生育保险金报销条件是什么

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上海市生育保险金报销条件是什么

4,2021上海生育保险新规是什么

2021年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说明1、属于计划内生育:a、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b、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c、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2、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3、按照规定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a、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且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社保并建立个人账户;b、本市城镇户籍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c、本市城镇户籍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d、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妇女,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建立个人账户;e、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f、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报销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5、《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实施前已按《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且通知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报销金额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6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报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报销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报销地址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待遇一、享受范围和对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二、生育保险费的缴纳(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二)缴费基数和比例1、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2、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5%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3、城镇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三、生育保险待遇(一)享受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二)待遇项目和标准(1)生育生活津贴计算①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②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③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④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1)项、第(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①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②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①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个人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1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②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符合上述“享受条件”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5,上海生育保险

上海没有连续缴纳社保12月的要求。如果你爱人是外省市户籍,4月份没有交城保,肯定不能享受上海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你爱人是上海户籍,只要她生育前缴纳过城保即可享受。 否则也不可以。生育后再交的,无论交几个月都没用。
我前2天刚刚报销了生育保险,现在把在社保中心拿来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指南》照抄扼要如下给你: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黄色或粉红色单子)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结婚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复印件5,社保中心领取并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6,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顺产,难产的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 7,非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允许生育证明,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日期;或户籍所在地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如果说你现在中断已超过3个月,就是说之前已缴纳的社保视作中断了,要重新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报销国家标准的100%。
我老婆是外地的没加金能拿生育金吗

6,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1、身份证;2、结婚证;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5、医疗费用收据;6、其它相关资料。
上海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7,外地户口如何办理上海生育保险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人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
生育保险是不能个人买的,要单位参保才行,你们公司注册了没有嘛,可以在你们公司参保撒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1、按照你目前的表述,你老婆不能享受上海的生育保险待遇。2、享受上海生育保险的妇女要么是上海户籍,并且缴纳过上海的社保。要么就是外地户口办理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并通过上海的单位缴纳上海的社会保险,并且只有在缴纳社保期间生育才能享受上海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生产当月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就不能享受任何待遇。3、所以,目前没有任何办法,除非你老婆学历是本科以上,挂到你单位缴纳社保,要么就只能一百样自己出钱了。4、要么你通过你单位招用她,为她缴纳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如果生育了,那么可以报销一些住院的费用,单位享受的待遇不上海的生育保险差十万八千里。5、所以,要尽快想办法按照政策把户口转来上海。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现在外地农村户口也可以交3,4金了。只要你支付她社保的费用。可以致电本人6108188-6410陈先生
很难办理,
一、申领时间 无时间限制;二、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活期银行存折(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原件及复印件,存折保存一年,如年内基数调整或补贴调整,有可能补发; 2、宝宝出生医院出具并盖章的《生育医学证明》(过期或丢失可以补办);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一) 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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