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通执法改革的推进,理论上还是交通建设方面的质监执法部门,另外就是还有国际道路运输执法部门。这些执法部门应该来说都是佳通执法部门,很多人对交通执法部门还是不清楚,平常最熟知的就是交警了,建议选综合执法大队县级执法机构改革,现在大致有两个方向。
1、交通执法和交警区别在哪里呢?
在我国建国开始的时候,交通执法和交警应该是没有区别的,为什么呢,因为那时候交警也在交通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管理,而现在交警,也就是交通警察隶属于公安部管理。所以是两个不同的部门,一个是交通运输部的下级,一个是公安部的下级,交通警察只要是负责人和车,可以直接扣分,这么说来交警的权利还是挺大的,所以政法系统整顿应该是少不了交通警察的。
还有就是管酒驾啥的,交通执法部门,简单的来说就是管理公路,管路或者管理运输,一定程度上包括客运。这个又分好几种,有路政执法部门,有运政执法部门,另外就是一种特殊的便是海事执法部门,随着交通执法改革的推进,理论上还是交通建设方面的质监执法部门,另外就是还有国际道路运输执法部门。这些执法部门应该来说都是佳通执法部门,很多人对交通执法部门还是不清楚,平常最熟知的就是交警了,
2、县级交通执法改革中,去综合执法大队好还是继续留在公路管理站?
建议选综合执法大队县级执法机构改革,现在大致有两个方向:一是在县一级成立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五个领域为主体的综合执法机构,比如综合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负责县城的综合执法工作;二是下沉各派驻机构执法职能,整合原各站所的综合执法职责成立综合执法中心,建立一支执法队伍。县级综合执法局(队)一般设置为参公性质,级别多数正科,少数副科,
乡镇综合执法中心(队)设置为公益类,以事业代行政执行执法职责,级别一般为副科。按照3月13日公布的新的参公管理审批办法,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一步按规定将审批为参公管理单位,据此规定,还未参公的县乡两级的综合执法队伍按道理应该都要参公,但考虑到历次机构改革的经验以及基层的实际,县乡特别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还未参公的,下一步调整为参公的可能性不大,
一来机构改革才刚完成,本着稳定的原则不太可能大动,二来县乡编制和财政能力有限,能够调整的空间也不大。不过不管怎么样,综合执法队伍肯定比公路管理站要更实惠,第一,级别会更高,要么正科,要么副科,而公路管理站很多都是股级,第二,有参公的可能。机构改革后,已经参公的,原有人员转隶到单位后,原则上按照老人老办法来处理,不改变编制性质,混编混岗使用,有富余编制的,可以通过考试过渡为参公,享受公务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