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缺席审判适用范围包括原告不出庭;另外,如果被告撤诉,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审理缺席,在民事诉讼中,对立审判是法院在双方都出庭辩论的基础上判决的结果,这是审判中的常态;缺席审判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判决的结果缺席,是为了避免过度拖延或诉讼无果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判决方式,民事诉讼中缺席的判决,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作出的判决。
法律分析:区别在于当事人之间有没有对抗和辩论。在民事诉讼中,对立审判是法院在双方都出庭辩论的基础上判决的结果,这是审判中的常态;缺席 审判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判决的结果缺席,是为了避免过度拖延或诉讼无果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判决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判决缺席。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判决缺席
缺席判决后,如能送达被告,无需公告送达。不能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也有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0日。民事诉讼中缺席的判决,是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作出的判决。具体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出庭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后作出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判决缺席。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作出判决。
3、民事案件 缺席 审判适用范围的内容法律分析:缺席 审判适用范围包括原告不出庭;另外,如果被告撤诉,被告反诉,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审理缺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可以判决缺席,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判决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