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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申请医疗救助,天津市如何办理医疗救助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5 19:34:37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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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如何办理医疗救助

请你拨打天津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应该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最好是8点半刚上班时比较容易接通,这里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在西青区大寺镇,王村西面有两公里吧.

天津市如何办理医疗救助

2,民政局医疗救助如何申请没有低保需要低收入证明吗去政府申请

按规定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必须带有关证明手续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审核通过后递交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递交到区民政局审批。据体需要什么证明手续去居委会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不能越级申请必须去社区居委会申请。
居委会

民政局医疗救助如何申请没有低保需要低收入证明吗去政府申请

3,天津市去哪申请大病救助政策

你们先可以问下村里或者社区,问不到可以找民政局,需要的资料他们也会告诉你的,不过你看病的发票不要扔掉。同时你可以根据你们实际情况,向民政局申请低保、残保(只适用你爸)、困难家庭、临时救助什么的,低保、残保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享受,你也可以问下(低保补助最多,要求最高)。临时救助只要困难可以申请,不过一年就一两次(具体看当地)。最终情况怎么样,你问下当地民政局就行了,只要你符合条件一般都能申请成功。

天津市去哪申请大病救助政策

4,申请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条件大额医保对哪类人群开放

一是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是医疗救助标准:①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城镇称为“三无”)住院治疗,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限额报销后,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3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超出部份按80%标准给予救助;5000元以上的,超出部份按60%标准给予救助,每年每人救助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②城市低保对象救助。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城市合作医疗规定的限额报销后,按个人自付的3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③临时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救助;大病医疗费用在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救助5000元;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由政府领导审批,一次性救助6000元至1万元。每人每年救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是医疗申请程序:需医疗救助对象,应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疾病证明、医疗收费收据,并由村委会调查、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公室审核,各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并报财政局复核后,通过各镇银行发放救助款。
请问:我姐姐怀孕6个月就破了羊水被迫早产,女婴产后0.9公斤需要在婴儿保温箱里面监护2个月,医院医疗费用需要花费30多万元,现在已经花近家里所有了,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5,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例如: 贵阳市卫生局医政处的先处长介绍,救助对象目前只针对贵阳三城区的城市低保居民,须持《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救助的事情不属于保险哦 不过如果你需要申请的话 那是街区办事处和民政局的事 你应该让你朋友或他的家人去民政局救助 如果他有买保险的话 就应该通知保险代理人 如果有买社保 那他进院的时候就自然有社保局的人来找他了
据我所知,申请医疗救助的前提必须是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的贫困居民,如果你朋友是农村居民,就去村委会咨询,如果是城镇居民就去当地居委会咨询。
申请医疗救助的前提是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的贫困村(居)民,如果需要申请医疗救助,凭患者居民身份证,患病诊断证明向当地村(居)申请,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经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最后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退回相关材料并说明理由。
医疗救助申请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应当是持有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农村低保证 (城市低保证)及优抚对象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 二、办事规程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 (二)村 (居) 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居)委会接到救助对象申请后,召开代表会议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进行评议,并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和贫困程度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在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提出救助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 (四)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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