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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登记app,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登记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4:06:31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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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登记

国土部门正在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以后在国土部门登记!
在该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但是,现在全国各地大部分地区都还没有设立该机构。

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登记

2,不动产怎么登记

1.不动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2.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因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变更、消灭不动产权利等情形下,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怎么登记

3,不动产登记查询

到当地房产局有服务大厅!房子购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证仍然办不下来,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是房子的五证还不齐全,也就是开发商的出售审批手续存在问题,没有办理下来预销售许可证;第二是房屋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第三是房子虽然五证齐全了,但开发商没有到房管局提交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申请,房管局因此无法为住户办理产权证。不论是因为以上哪种原因,出现交房延期的问题都可以推断为开发商的过错。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不动产登记查询

4,不动产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申请。 不动产登记申请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一般来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 第二,受理。 受理是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接受的行为。 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例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登记的事项是否相符,申请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的内容之间是否相互对应等等。初步审査合格后,登记机构应当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登记费用。 第三,审核。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后,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然后才能作出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根据登记机构审核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査两种形式。形式审査是指对于登记的申请材料,只审査形式问题,至于记载的权利事项是否真实则不予过问。 而实质审査是指登记机构应当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甚至要审查登记事项的基础权利等是否存在。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査,在实践中,应当根据不同申请的不同情况来进行,无论选择哪种审查形式,都要保证登记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登簿。 登簿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中予以记载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标志着登记程序完成。因此,登记人员对登记材料审查合格后,应当及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第五,颁证。 颁证是指登记程序完成后,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如果不符合登记条件,登记机构不予颁证,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5,天津市已经有房地产证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天津市已经有房地产证,目前暂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根据《关于天津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海域使用权登记,涉及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和保密单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不包括军队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房改购房转移登记),市人民政府所属直管公产非住宅房地登记,不能分别办理的跨区县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外产代管产房地登记。不再受理原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负责办理的各类登记业务,相关业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受理。  其中,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受理市内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下同)。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受理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  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继续负责受理滨海新区以外所辖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所辖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上述区域内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受理该区域的不动产登记。  为方便企业群众,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市内六区分别设置业务部受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海洋局增设窗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市内六区各业务部仍在各自辖区内原房地登记服务大厅受理各类登记业务。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站查询。  具体办公地点为: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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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到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是否说明 就一定能哪到新的房产证

按流程办理即可拿到。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7,不动产证办理程序

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 首先,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新房办理房产证费用 各地有所不同,这里仅供大家参考: 交易手续费:由售房人交纳①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 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更换新证: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住户是在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发新证。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 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不动产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差异: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 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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