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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忙不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上班时间是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6 08:43:1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上班时间是多少

现在一般都说早九晚五,双休日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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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仲裁院营业时间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营业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30到12点分,下午1点30分-17点30分,周六周日休息。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位于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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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天津市的

1、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书立案2、保险不属仲裁受理范围3、要看工资总额是否大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您的工时制度4、没签合同有二倍工资 不过要看具体签订是否署名日期有问题Q问 天津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用工单位不予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仲裁时劳动者作为仲裁申请用工单位补缴,应当写明补缴的期限。仲裁机构按照劳动这的请求予以裁决,所以,只要用工单位有几年未缴纳,就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补缴几年,没有具体几年只说法。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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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社局仲裁院书记员忙吗

书记员,事情比较多,上升空间不大。主要还是看长期的职业规划了,如果选择做法律,那么从书记员开始做起也很好,通过接触案件,学习相关法律,之后做仲裁员。当然在半途中也有可能被调职劳动局的其他部门。

5,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 电话: 23030918 市公安局旁边860到,一般人进不去。纠纷案属地管辖,去所在区劳动局仲裁科。1、2楼说的是接待大厅。
罚款是不合法行为。你可以向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 电话: 23030918 或者拨打12333咨询距离总医院很近,好像是在总医院老楼后面。

6,仲裁院忙不忙

忙。国家法治制度的健全,人民维权意识的提高,知法,懂法,知道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为此,劳动争议仲裁裁院很忙。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劳动仲裁委与人事仲裁委也进行了合并,其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仲裁院。

7,请问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不是不处理民工劳动纠纷啊

是的,因为仲裁庭是要劳动合同签订时有约定仲裁处理纠纷才会归他们处理,民工一般没有签订合同,自然也不存在约定仲裁的前提了,既然没有约定,仲裁庭自然就不会处理了
五十八岁的女农民工因癌症死亡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可受理
当然处理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实体机构。
处理啊,就是原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的,应该会受理。

8,劳动争议仲裁院忙不忙

法律分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实体化办事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9,有人了解天津市仲裁委吗

天津市共有22家仲裁委员会,除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跨省市和市属外资企业(投资总额500万美元以上)外,其余均为所属区县或经济区的仲裁委,负责处理本地域内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楼主到底问的是哪个
楼主问的是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委员会 还是劳动纠纷的仲裁委员会 如果是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委员会 天津只有一个 天津仲裁委员会 。。。。。。。。。。。。同行路过
劳动法这块除了国家的法律规定,各地劳动部门的政策比较多,劳动仲裁时会参考各地的政策。如果是拖欠的工资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是加班费或相关年假福利等可能存在这个问题,具体建议咨询所在地的律师

10,在县级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审理300余件案子,开300多次庭,写300多份法律文书,这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刘玉梅一年的工作量。在很多人眼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职业庄重、严肃,还带有权威性。 10月24日,记者走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刘玉梅,体验她的工作,记录她在庭审及办公中的言行举止。 走路健步如飞 办事雷厉风行 很麻利 上午8时50分,记者来到刘玉梅的办公室。办公桌上除了电脑显示屏,铺满了案卷资料、法律条文、文件汇编、专业刊物,计算器、笔等工具挤占着桌面所剩无几的空间。“从今年7月开始,每天上午都要开庭审理案子,这样方便取用资料。”刘玉梅见记者盯着“凌乱”的办公桌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没到上班时间,但刘玉梅已打开电脑看当天要审理案子的材料,“主要是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 短短5分钟交谈,她3次提到“9点钟开庭”。8时57分,她再一次提到:“9点钟开庭。我们上去吧。”说罢,起身、拿材料、关门。她的步伐要比常人快很多,虽然步子不大,但频率很快。记者不由加快脚步匆匆跟在她后面。打开三号厅大门、转身去接待室取卷宗材料、吩咐书记员到位,一连串动作利索到位,语气铿锵有力,语句简洁明快,眼前的她风风火火、雷厉风行,跟刚才文静、腼腆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不带感情因素 审案只看证据 很公正 “现在开庭。”案情并不复杂,申请人今年7月25日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后,于8月1日正式离职。此次,申请人向仲裁庭提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双倍支付7月份工资、社保转移及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等4项请求事项。 据申请人陈述,辞职后,被申请人以要求她退还去年年终奖、旅行费及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个税为由,不予办理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因此,她无法与现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换工作主要是因为原工作单位离家太远,家里孩子还小……”申请人越说越激动,声音呜咽,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听到这里,记者感情的天平开始向申请人倾斜。但刘玉梅不为所动,声调平稳、表情严肃地开始追问。“申请人,你7月份提出辞职申请后,被申请人有无同意你辞职?”“申请人,你7月份的工资有多少?”“被申请人,有无支付申请人7月份工资?”“为什么没有支付?”“被申请人,有无与申请人签订培训协议?”…… 在不断的追问、对质、出示证据中,当事双方针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说明理由。35分钟后,庭审结束,“如果双方都同意,我们将进行调解,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再由我们来裁决。” “仲裁员最重要的特质就是保持中立,公平公正,不能带有任何感情因素审理案子,一切靠当事双方提供的证据说话。”刘玉梅说,为了保持公正性,仲裁员私下不能与当事的任何一方接触,“很多人认为仲裁委员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其实我们保护的是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 裁决书写3天 反复核对数据 很谨慎 “今天案情不复杂,所以审理得较快。复杂的案子,有时要审理到下午1点多,直接把午饭时间跳过去。”这种情况刘玉梅在今年已经碰到3次了。虽然审理结束得早,但刘玉梅没有松懈,依然健步如飞返回办公室,“我手上还有20多个案子没结呢!” 刚回到办公室,就有一位案件申请人来填写情况说明。紧接着,一位同事递来一份“仲裁裁决书”,请她复查。随后,又有一位申请人给她补来相关材料……短短10分钟内,就有3人进出她的办公室,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事务。 忙完这些“杂事”,刘玉梅开始动手写裁决书,“这份裁决书我已经写了3天,因为案情复杂,涉及赔偿条款较多,所以写好了还要不断核对。”记者凑近一看,申请人的请求事项有20项,每项都涉及赔款。在裁决书中,需要赔偿的事项都要列出法律条款、计算方式、赔款数目。这份裁决书,数字计算就占了大半部分。 但刘玉梅已经习以为常了,她左手翻着法律条文,右手摁着计算器,逐项运算、核对。反反复复计算了四五遍,才确定打印出来,并交给同事帮忙核对。听同事说没问题,她才放心提交。“这是法律文书,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一年300件案子 她得加班加点 很繁忙 中午,在食堂匆匆吃了饭后,刘玉梅就返回办公室,又坐在了电脑前忙碌。“手上堆积的20多个案子还没有写裁决书。”她说,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很强。 劳动争议仲裁是免费审理,收到的仲裁申请很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15名仲裁员去年平均每人审理的案子超过300件。从庭审安排来看,今年刘玉梅的开庭日期已经排到了12月5日,而且每个工作日都要开庭。“当事人都希望案子早点了结。”为此,她不得不加班加点,周六、周日把案子抱回家去做。 此后,连续3个小时,刘玉梅一直埋头于各个厚达五六厘米的卷宗,这就是她平时的工作常态。“一天能写完两个裁决书已经是最高的效率了。”从业14年,刘玉梅对相关法律已非常熟悉,随便哪个劳动法律条文、条款,她都能说出出自哪本书。可即便如此,在写判决书时,她依然逐项核对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条款。 记者手记 认真细致 公平公正 10月24日采访的这一天,太平凡不过了,没有复杂的案情,没有应急情况出现,甚至连调解都没有进行。没有捕捉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最发挥作用的一刻,对我来说,也许是种遗憾。可是对于刘玉梅来说,这却是她最为真实的状态,因为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作用。 走路快、说话快、做事快,这是记者对刘玉梅的印象。在她快的节奏中,充满了谨慎和责任。她总说,一份裁决书,牵扯着方方面面的劳动关系,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是仲裁的最终目的,而证据和法律依据则是维持公正中立的支撑。所以,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工作中,没有感情倾向,只有专业判断和公平立场;注重证据、讲求依据渗透在每一名仲裁员工作的方方面面。 记者 王眉灵 实习记者 华露艳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岗位是什么地干活

劳动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  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审理。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担任劳动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劳动仲裁员证书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就是。。。。。。。。。。。。。调解员。。。。。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争议人事办案规则,劳动部发有关劳动法解释,就这些吧,如果太多了看不过来,也太深了,不会考那么深,最好看一看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这是民法中的大法
以前是个普通事业单位,现在刚刚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就是解决相关劳动纠纷的。
八路军武工队滴干活!!!!!!!!!八嘎!!!!!!!!

12,天津劳动仲裁问题 求律师帮助

1、天津各区县仲裁已经不管保险补缴的诉请了 依据2011 80号文件2、建议你暂时不要离职,可以给你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3、保险时效2年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你需要抓紧时间了4、你可以诉福利待遇等。总之,建议你抓紧时间,赶紧诉。有不会的可以问我。天津的。联系方式在个人资料了。
《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两条规定看,《劳动法》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后,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一致。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先法的法律原则,2008年1月1日之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案件审理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当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须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订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华盛理律师事务所,维护您的合法权益!70多名律师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承办劳动争议、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医疗事故纠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咨询热线:022-243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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