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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上领票扫脸,天津电子税务局能申请专票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8 16:47:03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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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电子税务局能申请专票吗

能申请专票。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以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然后“发票使用”的“发票领用”。最后“发票领用申请”功能,选择“票e到家”邮寄送达。

天津电子税务局能申请专票吗

2,电子税务局购买发票人脸识别后为什么进不去

可能还没输入人脸数据。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认证,建议您在身份验证时直接使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身份验证进入就可以直接跳转到这个平台;如果您的身份不是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您可以先用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验证进入后可以给其他人员做一下授权,授权成功后再按照这个菜单点击进入也可以直接跳转到勾选平台。

电子税务局购买发票人脸识别后为什么进不去

3,现在领发票都要人脸识别了吗

法律分析:是的,税务局全面的实行办税的实名制,所以无论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些日常的申报工作,还是购买发票等工作,都必须进行人脸识别实名的验证,才能够登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因此,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于开具后的发票上写,此发票为无效票。

现在领发票都要人脸识别了吗

4,网上领用发票怎么操作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票e送】模块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2、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3、申领信息窗口——点击“更新”,同步税局端的发票授权信息——输入申领信息。4、领票方式包括自行领取和快递配送两种。自行领取也就是纳税人应前往税局领取相应的纸质发票。快递配送也就是税局将纸质发票邮寄给纳税人。5、选择快递配送发票方式的,可以看到申领信息界面出现“发票配送信息”,这时应点击“另选地址”进入配送信息窗口,可以修改或删除原有的配送信息。或者也可以点击“新增”增加配送信息。6、选择所需要的配送信息——点击“选用”,在申领信息中可以看到配送信息——最后点击“申领”——申领成功,点击“确认”——完成发票申领。7、查询申领状态,查看申领的进度和状态。8、拿到纸质发票后,应先进行申领确认,收到的纸质票与税局发售的电子票号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收到的纸质票与税局发售的电子票号一致。9、按照“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票量查询”的路径,可以查询领用票量。

5,电子税务局领发票必须要法人吗人脸识别才通过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电子税务局领发票不需要法人亲自操作。通常企业法人会以委托书的方式委托公司财务特定人员为企业的报税人员,向税务机关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备案相关信息,包括人脸识别,然后由该报税人员负责发票申领及企业报税等相关工作。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普通发票。用票单位要建立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对普通发票应选择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专人保管,并要有防盗、防霉、防湿、防火等设施,同时按规定建立健全领用存双面帐,以明确各自责任。填开普通发票要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填开发票使用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业务项目;发票一式各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涂改不得拆份填开,票面要字迹清晰保持整洁;填写内容详细齐全,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填开后要加盖填写经办人印章和填开单位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准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开发票;不准填开未经税务机关准许的其他单位的发票;不准填开白条子等非法凭证代替发票;不准填开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使用;不准盗用其他单位发票;付款单位或个人索要发票,不得拒绝填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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