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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原房管局局长孙华起,南京市建邺区房产局现任局长是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5 00:47:2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南京市建邺区房产局现任局长是谁

侯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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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房产局现任局长是谁

2,房产证撤销告政府还是房管局

法律分析:房产证的注销与撤销的区别一、相关法律对于“注销”与“撤销”的规定:(一)《房屋登记办法》中对于“注销”与“撤销”的规定。1、注销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撤销第八十一条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二)《土地登记办法》只规定了土地权利的注销登记,对撤销未作规定。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三)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第五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第五十二条 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第五十三条 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在行政法律法规中,“撤销”与“注销”的区别一般为以下几点(一)权利证书本身的合法性。“撤销”多适用于权利证书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采用欺骗等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或因业务程序不当所取得。权利证书自始就不符合规定。“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其前提是证件权利人持有的证件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二)法律效果不同。“撤销”一般能起到确认权利证书违法的法律效果,是一种对无效行政核准行为的更正措施。权利证书被“撤销”后,因其本身的违法性而自始无效,达到否认“撤销”前权利合法性的效果“注销”只起到终结权利的效果,“注销”前一般是合法的,只是因为到期或者在权利持续中遇到了法律规定的“注销”的条件,并不否认“注销”前权利的合法性。(三)此外,“注销”也多作为一种手续使用,有时可以起到对实际已经灭失的权利从程序上确认终结的作用。而“撤销”只能针对实际存在的权利行使。四、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华人民共和体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法院撤销房产证:(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证撤销告政府还是房管局

3,房管局长低价购房是受贿吗

我想这应该算是吧! 如果是买来自住的,那还情有可原,如果是买来炒的,那就是变相受贿

房管局长低价购房是受贿吗

4,8090年代关于临建住房的政策

  《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1982-11-12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津政发[1982]215号  文 号:津政发[1982]215号  发布日期:1982-11-12  执行日期:1982-11-12  失效日期:2002-1-29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即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合理分配住宅,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各级领导必须充分予以重视。要真正着眼于职工的大多数,把有限的新建住宅首先分给本单位最困难、最急需的住户,坚决纠正分配住宅中的不正之风。  鉴于这个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在试行中应继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向市房管局反映,由房管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  为了解决本市人民群众住房困难,使新建住宅得到及时、合理的分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住宅分配须着眼于职工的大多数,首先解决最困难户的住房,并兼顾各方面的实际需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第二条 住房最困难户,主要是指:  无房户;  住房面积平均每人低于二点五平方米的拥挤户或居住水平在本单位为最低的户;  三代或两代并有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异性子女同居一室的不方便户;  晚婚并在本单位为大年龄的婚后无房或等房结婚,其家庭成员住房确属分不开的。  第三条 分配住房的数量,应视每户常住人口的性别、年龄、辈份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的标准,按照新建住宅的自然间,一至四口的住户,分配一间;五至七口的住户,分配两间;八口以上的住户,分配三间。在一至四口和五至七口的住户中,家庭成员有三代或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子女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分室安置的,可增加一间。  第四条 分房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居住水平,按困难程度排队,先解决最困难、居住水平最低户的住房。对本单位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包括已离休的)、烈属、军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和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归国华侨、在津台胞、领独生子女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分配。  第五条 对本单位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知识分子和县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这一级的人员,在住房数量上予以适当照顾,可在本单位一般职工居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自然间。  第六条 凡要求分配住房的,一律向本人工作单位申请。男女享受同等分房权利,夫妇双方分别在两个单位工作的,由其自行选择向一方单位申请。(须持另一方开具的不再申请分房的证明)。现役军人在津家属申请住房,由家属工作单位负责分配。退休职工住房困难需要解决的,仍由原单位负责。  按上述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结婚申请用房,同样也应由子女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  在“文化大革命”中原住公产房屋被挤占、压缩的住户(包括被遣返、疏散的),住房有困难的,由其所在单位在分配新建住宅时负责解决。  第七条 分配住宅必须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有新建住宅的单位,由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分房委员会,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张榜公布,三榜定案,并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监督执行。  第八条 新建住宅可采取预先分配的办法,做到房屋竣工,及时进住。凡发给房屋分配单后三个月不进住的,视为不需要住房的户,其房屋由分配单位收回另行分配。  在院内搭盖临建棚的住户,分到住房后,其临建棚由分房单位负责立即拆除;否则,由所在地房管部门强行拆除,以料顶工。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住宅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得个人批条子,不准搞特殊化。房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索礼受贿。申请住房者要遵守分房规定,服从统一安排。对合理分配住房,勇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绩显著,以及体谅国家困难,做到先人后己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扬。  第十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私分或向建房单位索要住房。凡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采取各种手段私分或变相私分住房及向建房单位索要、强占住房的,除收回房屋外,给以纪律处分,直至依法惩处。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群众有权揭发和检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揭发检举者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有新建住宅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分房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督执行。  津政发[1982]215号

5,天津市房产局局长是谁

局长吴延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http://www.tjfdc.gov.cn/
局长吴延龙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腾           退军产房纠纷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            (1991年1月31日 〔1990〕民他字第56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1990)年68号《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腾迁、对换住房等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故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  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诉        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            (199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今年10月13日,我院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诉林学华等五人军产腾房一案是否受理的请示报告”。该案主要涉及军队离退休干部,被移交地方后因住房安置发生纠纷,能否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一、案情  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诉被告林学华、李云亭、孙启道、刘志忠、王育荣等五人腾房一案。林学华等五人原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团职干部,按部队团职标准,每人居住该部队所有坐落天津市河西区东风里干休所住房三间。1981年5月,林学华等五人先后退休,1982年按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转为离休。1986年4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81)39号,民政部、总政治部(85)民安字24号,政老字172号文件规定(文件内容另附),五被告的人事、工资关系等正式移交到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管理,与部队完全脱钩。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亦根据(81)39号,中共中央(80)72号和国家计委、建委、财政部、民政部、总政治部、物资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安排退休干部住房建设的报告”的文件规定,为五被告在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珠江道九江里安置了住房,与原职级标准相同。五被告以该处住房条件不好为由,拒绝搬迁。原告经与河西区民政局、房管局研究,又对小海地住房结构进行了改造和修缮,五被告仍不同意搬迁。原告遂于1986年8月,以五被告之名与房管部门办理了珠江道九江里住房的租赁关系,并于1989年10月25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五被告腾出军产,迁到地方安置的住房中去。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1989年10月27日立案。  二、具体处理意见  针对该案应否由人民法院受理,上、下级法院之间有分歧意见。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仍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本案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其主要理由是: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1)39号文件第六条“离、退休干部的住房问题,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分配。其建筑材料和经费,由国家计委负责解决”;中央军委批转军纪委(83)13号文件“干部工作调动(包括离、退休干部另行分配了住房),应人走家搬,将原房交回”;津市政府津发(1983)161号文件:“原住部队营房的,应按规定迁入地方分配的住房”等规定,五被告转入地方安置后,已失去了对原军产住房的居住使用权,应腾出军产。否则,是对军产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同时,由于五被告的一切关系均已转入地方民政部门,与部队完全脱钩,部队与他们不再有行政隶属关系,无法行使有关行政权力。产权人与使用人之间发生的腾房纠纷,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的民法调整的范围,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此外,本案原、被告及原告诉讼请求明确,事实根据充分,亦符合《民事诉讼法(试行)》第81条之立案根据。  第二种意见: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其主要理由是:五被告现住之军产房,是他们在服役期间,按职级标准取得的,对原告没有任何侵权行为,现在发生的纠纷,是军队和地方在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管理的过程中的遗留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军队与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  同时,此类案件一经受理,将涉及到今后执行问题。如法院判决腾房后,五被告不自动履行,须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很可能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根据天津市(1986)津军离、退安办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变通住房分配办法,对现住军产房,不愿搬迁的驻津部队离退休干部,可由所在部队提出名单,直接与区、县安置部门协商。在办理移交安置手续的同时,将地方为部队新建住房交给部队,由部队分配使用,但产权不变,并照章缴纳房租费。”部队可按此变通办法解决,不一定必须收回军产房。  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的倾向性意见是,本案属军队将离、退休干部移交地方中的遗留问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类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且涉及军队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请指示。

7,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

1、不需要和房管局预约,西青房管局专门有两个窗口办理产权登记的。2、看看你手里有几本合同,必须是开发商手里一本,房管局一本的。如果他们留下一本也是正常的。3、必须周一至周五去,节假日休息。到西青房管局大厅有个咨询台,你可以咨询下,我告诉你个电话,你先咨询下吧 27921015 好像是找商品房登记,你自己打电话问问吧

8,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1    x月份工作总结:   1、完成一系列文字材料的撰写与上报(提请县委县政府支持解决事项的请求,机关整修请示、县委约稿信息3篇等);   2、精心筹备,完成全县防汛工作会议,重点是县领导系列讲话材料及会务工作;   3、完成市总工会防汛检查、省水利厅中小河流治理洋坪段稽查及省水利厅对我县水利项目调研的接待服务工作;   4、启动20xx年度“第一书记”工作,完成相关材料上报;   5、协助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清风杯”廉政征文1篇;   6、做好系统共青团工作,获得五四表彰“宜昌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县五四红旗团组织”、“全县十佳团员”等3项。    x月份工作计划:   1、完成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材料的撰写及上报;   2、围绕庆“七一”,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3、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书记、效能建设、五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完成阶段性工作。 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2   县科技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放型经济工作部署,把招商引资列为工作重点,早计划、早安排,确定工作人员和职责,明确招商方向,撑握一批客商信息,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科技局20xx年1-4月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计划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局的招商引资工作,科技局先后召开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以资招商,以情招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二、诚信招商,工业滤布千方百计为客商提供优质服务。   1、继续关注跟踪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新投资意向,与乡政府共同做好全程服务。20xx年续建野生水果种植开发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1-4月份完成到位资金800万元。今年公司已经完成刺葡萄酒窖装修和设备购置。葡萄酒灌装生产线正式投入生产。葡萄酒的食品安全许可证已通过现场评审,正在办理后续相关资料,估计六月份可审批完毕。新发展周边农户种植刺葡萄400来亩,苗木已经定植好,转入正常田间管理。正着手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的2.6公里园区环形公路   2、全力以赴落实好高分子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20万米阔幅非织造功能材料生产项目系列服务工作。派出精干工作人员帮助项目完善环境评估影响调查、土地平整、防洪工程砌筑、厂区围栏工程、厂区地质勘探、厂区厂房规划设计和生产流程工艺设计等系列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一切力量争取在20xx年早日投入生产。   3、滤布协助食品有限公司向外争取投资客商—公司,新建绿色生态食品加工项目。该项目落户工业小区,总投资3000万美金,用地面积150亩。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年产南酸枣系列产品和纯高山茶油系列产品产值10亿元以上,利税1、2亿元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与客商的沟通联系,对有意向追加投资企业继续及时跟踪服务,并协助企业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投资客商在我县投资放心、经营安心、生活舒心。   2、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有利因素,举全局之力做好招商引资优质服务,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奋斗。 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局办公室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强化领导、严格要求、规范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等职能,为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20xx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切实做好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材料起草工作。在材料起草过程中,一方面虚心听取领导和部门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各方面材料,认真学习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可塑性;另一方面,经常加班加点写作材料,力求精益求精。为局领导调研以及各类会议做好汇报、交流、调研材料的起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文字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我们积极运用综合事务系统和电子政务公文系统传输各类文件,大幅度提高了网上办公水平;同时,严格按照公文登记、阅办、传递、处理的工作流程规范处理各类文电,未发生一起积压、拖拉、误事现象,上半年以来,截止至月日,已处理公文件,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牵头做好目标管理工作   分解了市局重点工作任务,并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了目标考核相关工作。在目标实施过程中,我们及时汇总各县(市)房管局、科室、下属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主要工作安排,确保目标任务准时完成。   (三)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   为营造利于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在坚持及时更新市局站相关内容的`同时注意加强与市相关新闻媒体的联系,遇有重大活动,都能及时邀请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从多种渠道不断加大对政策、工作的宣传力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稿件等工作。今年上半年以来,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条;被市级媒体采用稿件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篇。   (四)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将本科室职责范围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分类、分步骤通过市局网站、综合事务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中,我局被评选为优秀单位。   (五)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在食宿安排、安全保障、氛围营造、材料准备、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深思熟虑,周密安排,逐项落实,事事上心,件件做好,确保万无一失。对会务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做到缜密筹划、细致安排、精心组织,并主动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确保各个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运转正常。强化内部责任,狠抓接待管理制度的落实,节省行政经费,杜绝浪费,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接待效果,做到既热情大方,又简朴节约。同时,我们还配合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扶贫、安全保卫、社区帮建等工作。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综合文字处理、政策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   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能力。切实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综合文字的写作水平,做好各类文稿的起草和有关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扎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多渠道宣传部门服务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部门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抓好向省厅、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工作的支持。   三要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工作。重点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挂钩扶贫、公务接待、会务安排、车辆管理、社区帮建等服务工作。 局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4   局机关办公室按照局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以“机关的枢纽,对内对外的窗口,领导的参谋助手”为定位,在全室同志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文秘工作   1、充分发挥协调综合作用,确保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办公室是上传下达、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神经中枢,肩负着保证全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持上下左右联系通常的重任。20xx年,我室始终按照“百密而无一疏”的要求,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意识,认真负责,周密安排,环环相扣,搞好衔接,真正做到了周全细致,不出纰漏。全室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了领导布置的任务在我室不延误,单位的形象在我室不受影响,任何差错都不在我室发生。   2、集思广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各类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20xx年,我室在区领导和局长冀晓云的正确领导下,着重在各种文书材料的撰写工作上下功夫,全年共撰写各类材料,包括领导讲话、工作实施方案、情况汇报等共计200余件。从事文秘工作的同志刻苦钻研,厚积薄发,精益求精,以高质量的文稿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今年构建我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中,我室立足我区实际,着眼于全区改革发展的大局,高瞻远瞩,实事求是,撰写了一系列的高质量材料,尤其是10月份在西兆通镇举行的“长安区构建全民建设服务体系社区系列健身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室推出了“六大套餐”服务工程,更是我室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炼出的精华,得到了省、市体育局和区领导的肯定。在20xx年参加省、市体育局召开的“全省体育工作会”、“全市群体工作会”、“定州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交流会”和“全省群体工作会”上,我室为张聪区长撰写的讲话和构建工作典型经验介绍,充分展现了我区体育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构建工作的蓬勃开展情况。全年还完成了大事记、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汇报的编写工作。   3、紧扣中心,提高质量,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一年以来,我室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抓住热点、焦点问题,不断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效益,全年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报信息共计60余条。对重要动态性信息力求快、准、全。对局里各种动态性活动,如:文化市场检查、大型会议的召开、各类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我室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能准确的、全面的予以上报,让区领导及时掌握我局工作动态。    (二)财务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罚没资金的征收上实行“票款分离”制度,所有罚没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区财政,支出资金无违规违纪、罚没收入无应缴不缴、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财务人员在财务工作中始终遵循节俭的原则,从不浪费公家一分一毫。    (三)档案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完成了20xx年度文书档案、财务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立卷、归档的文件3卷57件;财务档案2卷共计125件。    (四)后勤工作   在完成好日常工作外,我室还认真做好后勤工作,为全局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做好各种会议、演出、检查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其他工作   1、每月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从未因各种原因而耽误过。   2、按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材料和报表。   3、承办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进行了2次工资调整。   一年来,在全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办公室工作井井有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室全体人员将更加努力工作,在20xx年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再接再厉,由于办公室工作机动性较大,我室将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继续提高写作的水平,为领导服好务,确保文字、财务、档案、后勤等每项工作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

9,房屋所有权查询

查询房屋所有权必须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你是天津的,就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去查。房管局一般设有档案室,查档须出示身份证,并交纳一定的查档费,一般40元/宗左右。 房屋所有权人就是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红色本本,就是一般所称的房产证。 一宗房产的业主一般不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还须持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证(分户)。

10,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院校

根据教育局规定,现在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 学院简介: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78年7月,天津市市委决定:天津自筹经费建立大学分校。在完成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任务外,全市再扩招8000人左右,由各分校进行培养,这在国内是一个创举。1978年9月,在原天津市第八中学的基础上,成立天津大学第四分校。1979年8月21日,天大四分校改称天津大学建筑分校,划归建工局主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0年7月14日,学校由单一的工民建专业,调整为三个专业,即:工民建、暖通和给排水专业。标示着天津大学建筑分校的专业结构初步形成。1980年9月,学校开始参加市高校统一招生。1980年11月23日,市建委主任毛昌五同志批准建委教育处建议:“在办好现有建筑分校基础上,经过三至五年过渡成为天津建筑工程学院”。1981年11月11日,建委主任毛昌五、市文教委员会副主任谭绍文联合签署文件:“从82年1月1日起建筑分校划归市建委,由市建委和文教委双重领导。”1982年2月建委主任毛昌五、副主任刘文藩率建材局、建工局、公用局、房管局、规划局、市政工程局等各局领导视察学校,确定对建筑分校实行“由城建系统扶持,为城建系统服务”的办学方针。1982年8月,增设建筑学、硅酸盐、燃气供热三个专业。1983年8月25日,学校四个专业的首批487名毕业生,分配到市区及四郊五县约50个单位。1984年9月24日,学校综合教学楼——“勤业楼”竣工,举行落成典礼和剪彩仪式。1985年7月6日,副市长在市建委总工孙连溪的陪同下视察学校,确认改建学院,并建议移址新建。市建委主任白化岭同志批准移址新建。1985年7月22日,市建委决定:待市政府批准该校2700名在校生发展规模后,在市西郊侯家台外侧拨地二百七十亩作为发展学院用地;分三批新建校舍十万平米;校名定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1985年8月1日,市高教局决定,将天津理工学院土木系整建制划归建筑分校。1986年8月28日,根据市城建工委及建工局党委通知,天大建筑分校党的关系归属市城建工委。1986年9月18日,市长、顾问等领导,审查了该校新校址规划方案,通过了“一主二配带群楼”的设计方案。1987年4月2日,市高教局主持召开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城市建设学院的论证会。建设部教育局副局长和高教处处长专程从北京来津听取论证。龚小道校长汇报了建筑分校的现状。经论证,与会的同志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天大建筑分校”改建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的结论意见。1987年12月15日,国家教委教计字第223号文件,批准在天大建筑分校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规定学校在校生发展规模为三千人;设立建筑学、建筑材料与制品、给水排水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城镇建设、供热通风空调工程及城市燃气工程等八个本科专业,从88年开始正式招生。据此,经学院研究确定“12月15日”为校庆日。1988年5月23日,在完成新校址征地即“三通一平”基础上,43000平方米的教学主楼和图书馆两项工程正式开工。1988年9月1日,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首次招收的新生报到。共招学生319人,其中本科274人。1988年9月4日,学院举行“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成立暨首届新生入学典礼”大会。1989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老市长李瑞环同志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题写院名。1993年6月19日,学院新址工程通过验收。1994年12月1日-5日,国家教委高等工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专家组对该院进行以教学工作评价为中心的全面考核。1995年2月12日,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挂牌仪式在电教馆举行。1996年4月8日,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公布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等十三所高等工科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结论的通知》,批准该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顺利通过。1998年6月2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市政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2002年9月10日,第18个教师节之际,学校举行全国政协主席新题“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新校牌揭幕仪式。2002年10月17日,中共天津市委津党《关于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党的关系划归市委教卫工委管理问题的批复》颁布:“同意将天津城建学院党的关系由市委规划建设工委管理划归市委教卫工委管理”。2005年6月10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津教委[2005]91号文件《关于报送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总体扩建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做出批复,同意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校园总体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立项。2007年12月,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3年4月,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升格为天津城建大学的申报获得通过。2013年5月31日,举行更名仪式正式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12月,天津城建大学与波兰两所工业大学联合申请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工程学院正式获教育部批准。2020年9月27日,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正式揭牌成立。院系设置截至2018年3月,该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教学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师资力量2021年12月31日,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400余人。高层次人才数量持续提升,20位教师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其中国家级工程项目人选2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人;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43人,其中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3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8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4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青年科技优秀人才3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4人。拥有15支天津市教学团队、6支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支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支天津市“项目+团队”创新类B级团队、1支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1支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示范团队。 学科建设截至2019年12月,天津城建大学拥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个天津市一流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一级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学位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质学、化学、应用经济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计算机控制与建筑智能化、建筑经济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土木工程测绘与3S技术、城市热能工程、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工程施工装备及其自动化、环境材料与技术、城市艺术设计、城市管理、绿色建造与运营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5个):建筑学、风景园林、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工程管理。重点学科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城市管理。天津市第五期重点学科(6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硬件设施截至2018年3月,该校占地面积61.0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5万平方米。校园网用户为15561人、5个出口、总带宽6Gbps。敷设无线信息点4000余个,校园无线网覆盖了教学办公的主要楼宇及学生宿舍。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质量工程截至2018年3月,该校共获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6个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 该校拥有3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天津市精品课程12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6部。获得天津市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一等奖6项、二等奖7项、获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天津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建筑电气智能化、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城市规划、网络工程、土地资源管理、艺术设计天津市精品课程:材料力学、数据结构、结构力学、外国建筑历史与理论、系统工程与运筹学、传热学、工程结构设计原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应用统计学、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桥梁工程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环境与市政工程实验中心、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实验中心、能源与安全工程实验中心学生成绩2012年,该校本科生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共2753人,共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59篇,其中1篇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优秀指导教师46名,同时评选出毕业设计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0名。其中1人获得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在2012年天津市教委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互查中,专家组针对“规章制度”、“网络管理”、“文本质量”和“整体印象”四个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评价成绩分别为:“好”、“良好”、“好”和“好”。2008年至2013年4月,该校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电子设计竞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13项;在历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均获得团体优胜杯;有46支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队获得天津市先进示范队荣誉。拥有一支女子足球队,获得2010年、2011年全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亚军,2012年全国女足足协杯冠军,2012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女足比赛铜牌;2011年有4名队员入选中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队,荣获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子足球比赛冠军。获得2008年度全国大学生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荣获2007—2011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获评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先进单位,2012年度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科研平台截至2018年3月,该校建有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8个,包括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高校智库,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中国科学院联合成立了协同创新平台4个(地质环境与岩土工程联合研究中心、水质科学与技术联合实验室、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分部)、数字城市与虚拟现实实验室)。 该校拥有天津市地震工程研究所、城市化教育问题研究中心、建筑能效研究中心、岩土文物加固与保护研究所、绿色建材研究所、环境净化与新能源材料研究所、污染修复生态研究所、生态宜居城市与可持续建设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防护工程研究中心、建筑智能化研究所、现代制造与测控技术研究所、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历史城镇规划研究所、城市社会学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4个):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实验室、水质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土木建筑结构防护与加固实验室和基础设施耐久性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1个):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工程中心(7个):建筑垃圾与燃煤废弃物利用技术工程中心、滨海软土技术工程中心、绿色住区建设技术工程中心、建筑智能化技术工程中心、燃气高效利用技术工程中心、化工废水源头减排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和绿色建筑机电技术工程中心。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天津市高校智库(1个):城市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绿色建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成果据2018年12月官网资料显示,该校近五年在软土特性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与防灾减灾、水处理与环境治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形成了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天津市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优势,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13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25项;2014年首次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实现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8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7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29项。该校先后有200名科技特派员受市科委委派进驻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与市建委、武清区政府、津南区政府、天津住宅集团、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多家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开展政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借助各类平台与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决策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建有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搭建了包括建筑设计院、监理公司、环境检测公司等12个校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20项科研成果被列入《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储备库》;被天津市人民政府采纳研究成果20项,其中获市主要领导直接批示4项,获得市优秀咨询成果奖3项;开展科普活动20余次、文化成果展10余次、艺术成果展30余次,科技成果展10次。馆藏资源截至2018年3月,该校图书馆及资料室共有纸质图书134.17万册,纸质期刊963种,电子图书183.64万册,中外文全文电子期刊7.95万种,中外文数据库平台85个,试用库54个,本地数据量45T。学术刊物《天津城建大学学报》(原《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国内统一刊号CN12—1439/TU,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719X,英文刊名JournalofTianjinChengjianUniversity)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85年,1995年公开发行。2014年第2期(2014年6月)始改为双月刊,每双月末28日出刊。2011和2013年经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中心审定,《学报》入选第二、第三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报的主要栏目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地质与测绘、环境与市政、能源与机械、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基础学科、建筑与规划、经济与管理、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城市交通、城市艺术、人文与社会、教育与教学研究等。

11,我家有套一百年的老房子我爷爷留下的一直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

老房子已经有100年的历史,解放后,我国已经多次就土地改革作出规定,何况你家还有民国时期的地契?难道这地契还没有被确认?再说,村里卖的不是空白的地皮,而是老宅的宅基地,村里未和你们协商,就把你家的宅基地卖了?而且这桩买卖还被土地局确认?建议你找一找你们呢、那里历年的土地政策,,尤其是宅基地政策,应该能维护住自己的权益。 在这件事情中,村委会有重大责任。我国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如果卖了,不再补给。找村委会,应该能够解决。
首先你得先搞清楚有没有老房产证,因为你说得也不是很明白,以前的老房产证为什么要换呢?如果你说的以前换了新的房产证了,那你就先到村委会问一下当是换证时的老房产证是还在村委会或是上交到乡(镇、县)房管局了,一般情况这个证的原始资料是属于房管局保存的。村干部说在那保存,你就到那里去要个复印件这应该是可以的。

12,房地产权问题

拆迁补偿的时候,政府或者是开发商是按照房管局中的备案来分两部分来进行补偿的。1、土地的补偿:因为你们没有土地证,这部分你不可能有。2、房产的补偿:因为在房管局中的备案资料中该房产还是原房东的,那么你将得不到补偿,最多可以和原房东进行协商,但是这样就容易发生纠纷。 总体来说你们这样进行房产交易是得不到保护的。 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南京二手房 http://nj.mysupa.com/
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合法的,不能算为合法业主,如拆迁也只会先赔给原产权证上的人,原业主再转手给你,所以有一定的风险,建议你慎重!
公证买卖的房屋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不会产生物权转移的效果 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
有合同就行,但不要是协议,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议马上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了解整个流程 一般在大城市都要专门的2手房交易系统,小地方就应该多去房产局咨询。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文章TAG:天津市原房管局局长孙华起天津天津市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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