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南开区 > 天津市组织费收据,法院起诉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天津市组织费收据,法院起诉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4 18:54:27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法院起诉费收据丢了怎么

可到 法院开个证明!

法院起诉费收据丢了怎么办

2,天津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统一收据哪里有卖的

在专门卖财务凭证的商店你去看一下。

天津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统一收据哪里有卖的

3,天津罚款山西能交吗

这个要看你是什么情况,如果是现场违章,就只能在天津处理;如果是被电子眼拍到的话,可以在异地处理,也可以会原籍地处理,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处就好了,或者上掌付通网站处理也可以。
违章主要是看车牌照,天津违章的在山西可以交罚款的,而且有收据。回天津当地也可以缴纳,但是异地的没有罚款收据,要收据需要持在天津办理过的违章处理资料去山西索取罚款收据。

天津罚款山西能交吗

4,天津市财政局监制的收据可以当发票入账吗

如果开具的项目是行政事业性支出,是可以的,如学校收取的学费等;如果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应税项目,则不可以入账

5,孩子已参保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在面临脊柱裂的手

可以报销,现在实行在院结账。有医保卡吗?去医院的挂号的时候就用着,医院自动结算。出院一个星期后会返还报销的资金。拿好相关收据,再去医院拿就好了。 你指的是什么?为什么不可以报销?就脊柱断裂这个手术而言是符合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你总费用多少和所在医院地区决定的。据我的经验本市医院理论上是报销百分之五十五。但实际住院围绕百分之四十左右。说了这么多不知道有没有你需要的。
应该不是吧。

6,我是天津的什么是正式的收据在哪里买

有些特殊领域才有专门的收据,例如收党费,一般是由省市组织部专门组织印制,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接收捐赠的专用收据,或者一些地区的资金往来专用收据,等等,以上收据都可以入账。除此之外,在文具店买的那种收据算是白条,即使可以入账的话,也是表明往来,不能做为费用入账,例如租写字楼押金的收据。

7,找天津的医院都给解决集体户口吗

不会的呀 天津的户口是非常难的。  买房子在80万以上,大产权,一次性付款的。凭产权证,购房发票。。。就能落户个蓝印户口了。两年以后转天津市常住居民户口。另一方可以同时落户天津,为天津市正式户口。还能带个孩子户口。  办理天津蓝印户口注意事项  1、您购买的住房必须为一手新房,一次性付款,大产权。  2、您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此次天津降低蓝印户口门槛,没有像以前一样“一刀切”,而是分区域分档次。其中,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宁河县、静海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万元。  户口落户到你买房子的地址上。

8,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财务监督,制止乱收费,保护单位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经物价部门批准并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收费行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是指加印“天津市财政局收费票证监制章”的法定票证。该票证是各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规定的票证,不得作为罚款收据。第四条 市级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对单位和个人使用票证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应具有票头、监制章、字轨号码、联次、付款方名称、收费项目名称、大写及小写的收费金额、收费单位公章、收款人章和开票日期。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分为一般收费票证和专用收费票证两种。一般收费票证的金额在收费时填写;专用收费票证的金额分为固定和临时填写两种。第六条 一般收费票证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分级发售。专用收费票证经市财政局批准,由执行收费的主管部门按批准后的规格、数量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印刷厂印制。收费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票证发放的管理。第七条 凡购买、印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的单位,应持单位介绍信、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和本单位的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到主管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或印制。第八条 任何单位未经市财政局批准,不得印制、发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第九条 任何单位未领取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其收费资金管理办法,均不得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第十条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不得涂改、撕毁、转让、转让性代开、拆本使用、擅自销毁。填写错的票证,应完整保存各联,不得私自销毁。发现票证丢失后应及时报告原发售或批准印制的部门。第十一条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在收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付款方有权取得该票证。收费单位不开给票证,付款方可拒绝付款,并可及时向有关财政部门反映。第十二条 发售、印制、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票证的印制、入库、发出、领用、结存、销毁、缴销,均应设置专项帐册,由专人负责保管,如实记录和统计,定期向原发售或批准印刷的财政部门报告。第十三条 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的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按规定期限到原购买票证的部门办理缴销和更换手续,不得擅自处理:  (一)使用单位发生改组、合并、迁移、歇业等变化的;  (二)变更或被吊销《收费许可证》的;  (三)按规定缴销或更换票证的。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违章行为者,财政部门没收其非法所得,并责令其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者,财政部门收缴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物价部门吊销其《收费许可证》:  (一)不按本办法印刷、取得、使用、保管票证的;  (二)擅自发售、销毁票证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丢失票证的;  (四)不建立或不执行票证管理制度,不接受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超范围或超标准收费的;  (六)对收取的资金不按市财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办法执行的。第十五条 对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管理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财政部门为检举、揭发者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第十六条 新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自领取《收费许可证》之日起五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或印制票证手续。其他已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应在接到更换票证通知后十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更换手续。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88)财预15号文批准的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款收据,于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一律停止使用。逾期使用,付款方有权拒付,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9,天津用工6号表怎么填

1、你说的用工6号表是天津特有的,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找到工作单位后,单位的人事部门会到人社局做用工登记,表上必须盖人社局的章(落户时要用)。如果要是自己填写,按上面选项的如实填写即可。2个月内能完成所有手续。2、附: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天津条件及办事流程一、条件: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 二、所需材料: 1、单外(天津上学,户口外地)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户口页、就业协议书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协议一式三份。 2、双外毕业生(既不在天津上学,户口也不在天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户口迁移证、 协议书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协议一式三份。 三、接受党员关系所需材料:党员关系介绍信,一寸照片一张。 注意:介绍信抬头: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
1、你说的用工6号表是天津特有的,与其他地方有所不同。找到工作单位后,单位的人事部门会到人社局做用工登记,表上必须盖人社局的章(落户时要用)。如果要是自己填写,按上面选项的如实填写即可。2个月内能完成所有手续。 2、附: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天津条件及办事流程一、条件: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 二、所需材料: 1、单外(天津上学,户口外地)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户口页、就业协议书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协议一式三份。 2、双外毕业生(既不在天津上学,户口也不在天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户口迁移证、 协议书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协议一式三份。 三、接受党员关系所需材料:党员关系介绍信,一寸照片一张。 注意: 1、介绍信抬头: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企鹅(户口之友)或者天涯论坛--户口之友。

10,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制定的天津市行政性收费预算管理暂行办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9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以下称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特定需要对社会、经济、技术和资源实行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收费的,除中央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凡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应根据本部门的财务隶属关系,作为同级财政的预算收入,上缴国库。第四条 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的范围是:  1、管理性收费,包括管理费、审批费、审评费、检查费、登记费、注册费、检验费、诉讼费、仲裁费、排污费、签证费、认证费、鉴证费、监理费等。  2、资源性收费,包括水资源费(含城市水资源费)、无线电管理费等。  3、证照性收费,即收费扣除印制成本或工本费后的余额,包括执照费、证件费、护照费、证书费、单证费、许可证费等。  具体收费项目由市财政部门分批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第一批收费项目见附件)。第五条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可暂不纳入预算管理,但要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入上交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支出由用款单位编报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计划拨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项目的规定。行政性收费收入,由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每月末前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绝不允许将收费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收入指标。第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上缴行政性收费收入时,应使用财政“一般缴款书”,并在预算科目名称栏内加盖收费项目名称印章,以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其他收入类”中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款级科目,分别按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  区、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由按有关规定全额上交或按比例上交市主管部门改为全部作为区、县财政预算收入,上缴区、县国库。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收费的国家行政机关原有经费拨款数额、收费收入缴库及其实施管理所需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并及时拨付资金,用于补助行政管理开支,保证其正常工作的开展。第九条 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应明确列出具体项目和数额。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类”中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款级科目,编列至“项”级支出科目。支出项目和范围,主要是对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等项行政管理支出的补助性支出,以及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性支出等,国家行政机关均不得擅自突破或变动。第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应在每年十一月二十日以前,将下一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做出专项安排。在预算执行中,如收入和支出情况发生变化时,有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调整预算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国家行政机关应在下年度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的各项收费收入和经费补助支出决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有关预算会计制度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设置收支总帐和明细帐,并及时将收支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月结。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有权督促其及时上缴国库,并实行监督和检查。各级审计、物价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收费收入的专项审计和检查。第十五条 凡未经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所取得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作为非法收入予以没收,上缴市级国库。对违反本办法,不按期上缴国库、拖缴、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性收费收入,实行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办法或者下达收费收入指标的,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11,我在天津上的大学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都有哪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津人〔2000〕19号文件关于人才引进落户地的规定,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引进标准】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一)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二)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个区人员),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落户;  (三)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在津落户满三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可申报其配偶落户;  (四)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聘用外地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二年,签定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  (五)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六)申报博士后入站户口的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在津落户。博士后入站本人可在津落户。  (七)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八)外省市生源(含两区三县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两区三县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后年7月1日)在我市就业的,可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者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落户。  (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我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受理的工作调动人员,持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发放的人才绿卡以及市人社局开具的调令,可到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  (十)具有大学毕业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以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省市人员,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一并申请配偶及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在住所处落户。  (十一)外省市生源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后年7月1日)在我市就业的,可在津落户。毕业生申报在津落户,由所在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十二)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含我市农业人口)在津投资兴办企业,在津上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申报一名该企业职工在津登记户口或农转非;随迁配偶和两名(含两名)以下18周岁以下子女可占用同等额度在其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处登记户口。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晕,你的问题实际上是三个。我给你理一下。1、买房条件:你作为外地户口想在津买房,则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在津的完税证明、社保记录,实际上就是必须在津正式工作满一年。2、落户条件:你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人事局的人才引进政策,那么就可以直接通过人才市场来申报人才引进,户口落户人才的集体户口,这样就是正式的红印了,不需要等年限,但是人才收服务费用1万。集体户口买房和天津人一样,没有什么特别限制。这种方式是现在最主要的落户天津的方式。3、买房后再落户:如果你是本科的毕业生但是不符合人事局的落户政策,那么在津工作满3年后,自己名下有房子的话,可以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落户。

12,天津市南开区居住证怎么办理去哪里办

南开区政府发的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党办发〔2004〕23号),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现就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获国家专利并被我市企业采用的,以及用人单位紧缺急需、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经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共同认证的国内外人才,以不改变户籍、国籍的形式来津工作或创业,需办理《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要求,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一)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国家专利的,应提供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用人单位急需的人员,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的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配偶和子女来津共同居住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签证。 3.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复印件。 4.来津工作的,应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在津创业的,应提交投资或开业的相关证明。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健康状况证明。 (二)外籍人才(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时应提交市公安局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各区县(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人事局负责审核本地区所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的其他用人单位申办《居住证》的申请。市人事局负责审核市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以及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用人单位需要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申办《居住证》的申请。 市或区县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期限除外)。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市或区县人事局签发《办理通知书》(附件2)。用人单位持该《通知书》和《申请表》、申领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签证及本人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配偶及16周岁以上子女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向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领《居住证》。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核对无误后,制作《居住证》。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的有关情况,由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转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录入暂住人口微机管理系统,按本市现住人口管理,不再办理《暂住证》。 三、《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外籍人才所持市公安局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不满三年的,按照《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办理相应期限的《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办理新《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在原《居住证》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持领取新《居住证》的书面申请、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市或区县人事局和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换领新证。逾期未换领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 《居住证》持证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后30日内,凭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审核人事局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人事局出具准予更改项目书面材料,由用人单位持该书面材料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申请变更项目的,新用人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及时报告市或区县人事局。 中止、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收回《居住证》,交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注销,并报告原审核人事局。 《居住证》遗失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及时办理新的《居住证》。 四、各级人事、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居住证》审核、确认和发放工作,不断优化我市人才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为加快天津发展服务。 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市公安局联系。
现就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由用人单位持该书面材料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应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交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注销、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下同)人事局负责审核本地区所属机关,以不改变户籍,应提供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 三,向原审核人事局提出项目变更申请、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用人单位持该《通知书》和《<,需办理《居住证》的,向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申领《居住证》、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的证明材料。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的有关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紧缺急需。 (二)外籍人才(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时应提交市公安局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 中止。 市或区县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按本市现住人口管理、经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共同认证的国内外人才,需要办理新《居住证》的、用人单位急需的人员,制作《居住证》,办理相应期限的《居住证》。市人事局负责审核市属机关,新用人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及时报告市或区县人事局、确认和发放工作,人事局出具准予更改项目书面材料,转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原《居住证》有效期满15日前;通知书》(附件2)。在津创业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护照,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3;的通知》(津党办发〔2004〕23号)。外籍人才所持市公安局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不满三年的,不断优化我市人才环境,并报告原审核人事局。 二,持领取新《居住证》的书面申请:   一,应在变化发生后30日内、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录入暂住人口微机管理系统,应提供本人学历,填写《<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 《居住证》持证人工作单位。 5;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的意见>.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健康状况证明,按照《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原《居住证》自然失效。 《居住证》遗失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的其他用人单位申办《居住证》的申请,以及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向所属市或区县人事局和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换领新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一)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市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证期限除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籍的形式来津工作或创业,认真做好《居住证》审核;获国家专利的、但用人单位需要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申办《居住证》的申请.来津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 《居住证》有效期满、市公安局联系,或获国家专利并被我市企业采用的:  1,不再办理《暂住证》。 4,凭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核对无误后、签证,配偶和子女来津共同居住的、签证及本人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配偶及16周岁以上子女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及时收回《居住证》;申请表》。 四、《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 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学位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天津港保税区。逾期未换领新证的,应提交投资或开业的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要求.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特殊技能、各级人事,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一,由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市或区县人事局签发《办理<、各区县(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开区政府发的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市委办公厅、申领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居民身份证,及时办理新的《居住证》、二条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驻津单位,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为加快天津发展服务。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申请变更项目的
文章TAG:天津市组织费收据天津天津市组织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