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换新车,想继续使用原车牌,根据公安部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可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原车牌已使用三年以上;二、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为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三是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最多只能在过户或报废后的新车上申请原车牌,车牌无法转移。
车牌无法转移。最多只能在过户或报废后的新车上申请原车牌。如果想换新车,想继续使用原车牌,根据公安部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可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原车牌已使用三年以上;二、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的时间为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三是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同时,如果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可自动获取原文车牌。
(1)户籍在本市。(2)已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三)非本市注册的客车名称或者本市注册的客车名称被强制注销的。(四)名下未持有有效小客车指标或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资格的,(五)两年内没有逾期使用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1.户籍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居住9个月以上的居民、华侨和港澳台外国人;4.持有有效天津市暂住证或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已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三个。客车名称未在本市登记,或者客车名称在本市登记为强制注销的,4.名下未持有有效小客车指标或更新指标不符合申请条件。五个,两年内不存在逾期使用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