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以教育局批准的为准!{0}2,民非机构经营范围法律分析:(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
更新时间:2023-04-12标签: 天津市民营非企管理条列天津天津市市民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