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百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戴相龙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公布本市创设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本市创设保留的37项和取消的296项行政许可事项。附件1^^创设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
更新时间:2022-12-17标签: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