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介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上海市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2,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战略、方针和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
更新时间:2022-12-04标签: 上海市政府对外交流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