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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计税依据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15 05:25:5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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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计税依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样的,是不计提税金的。

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计税依据

2,上海水费阶梯收费标准2022

上海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0到220立方米水量的时候自来水价是1.92元,综合水价是3.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是220到300,水价是3.30元,综合水价是4.83元,第三阶梯300以上水价是4.30元,综合水价是5.83元。水费有基本费用。水费构成为基本水费、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殊行业用水五大类。水费的缴费原则是实行“阶梯水价”,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水费有阶梯。阶梯水价是对使用自来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的俗称。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阶梯式计量水价将水价分为两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都有一个保持不变的单位水价,但是单位水价会随着耗水量分段而增加。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供水价格应当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上海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1、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的居民客户;2、合用表的居民客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3、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客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80元调整为3.6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12元,排水价格为1.7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水费阶梯收费标准2022

3,上海市居民用水怎么收费

在每月用水少于30m3时,按照3元/m3收费;当大于30m3时,多出的部分按照5元/m3收费。这个可以从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查到。

上海市居民用水怎么收费

4,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发展社会公共事业,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属于行政、事业性质的所有机构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三条 行政性收费,是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其公务活动和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应社会或公众要求履行某一特定职责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由物价管理机关批准所需收取的费用。  事业性收费,是指行政、事业性单位在为社会、公众提供某一特定服务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由物价管理机关批准所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的公务活动、管理职责以及依法应当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工作,不得收费。第五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以“取之有度、用之得当”为原则,严格按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费用合理确定。第六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按以下程序确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市物价局,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实后设立;  (二)国务院各部、委、办、署、局制定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市物价局,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实后设立;  (三)本市制定的项目,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市物价局,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后设立。  前款各项中对本市有重要影响的收费项目。须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第七条 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由市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市物价局,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后执行。  对本市有重要影响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八条 除市人民政府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以外的其他任何机关和单位均不得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制定收费标准。第九条 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经批准的收费单位应在收费项目设立和收费标准确定后十五日内向市或指定的区、县物价部门申领《上海市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持《收费许可证》的方可收费。第十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固定收费场所或地点的,该收费场所或地点须在明显处悬挂《收费许可证》或其副本;无固定收费场所或地点而由收费单位人员上门收费的,收费单位人员应随身携带《收费许可证》或其副本。第十一条 凡经批准并领取《收费许可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应指定收费单位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重要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可由市物价局予以公布。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或使用经市财政局核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用收据。凡无此收据的,被收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付款。  被收费单位的财务部门除前款规定的收据外,对其他的付款收据一律不得予以报销。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均应通过单位财务入帐,根据收入的不同性质进行帐户处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纳入收费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收支报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财务制度,不准将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不准设置帐外帐,搞小金库;不准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挪作他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收费管理负有行政责任。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价检查机构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未领取《收费许可证》而擅自收费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收费行为,限期退回所收取的款项(无法退回的作没收非法所得处理),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领取《收费许可证》后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不合理的收费行为,限期退回多收的款项(无法退回的作没收非法所得处理),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必要时可吊销《收费许可证》;  (三)领取《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混乱,有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责令其暂停收费,进行整顿,必要时可吊销《收费许可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有谁知道上海市自来水收费标准

阶梯式收费,没有标准......市区居民 每立方水加排水大约 2.9元 商户5元以上 单位3.5元起价......群组屋考虑阶梯式收费,10元起价的都有(包括商户)。
一挡3.45元和1.92十1.70=1.62元是怎么理解?
按照国家规定是阶梯式收费的,最低一档是每立方综合水价3.45元,以后阶梯式上浮,这是居民用水的标准。如果是企业,那还有另一个标准。居民标准看图

6,上海市现在的水费多少钱一立方

自来水 排水 综合水价 现行价格 1.03 0.90 1.84 2009年6月20日起 1.33 1.08 2.30 2010年11月20日起 1.63 1.30 2.80
09.6.20起供水1.33排水1.03综合2.30 10.11.20起供水1.63排水1.30综合2.80
自来水价格 用户分类 原价格 (元/立方米) 调整后价格(元/立方米) (2009年6月20日起) 居民生活用水 1.03 1.33 工业及行政事业性用水 2.00 2.00 经营服务及其他用水 2.00 2.00 特种用水 桑拿浴场用水 浴资收费标准≤60元 10.60 10.60 浴资收费标准>60元 15.60 15.60 洗车用水 不包括已安装并使用循环利用装置的 5.60 5.60 饮料用水 - 3.10 3.10 馈水 1.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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