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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建设施工文明工地,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7 00:22:53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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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第三条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房屋拆除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第六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定额。第七条 (现场调查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线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第八条 (设计和施工文件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第九条 (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处。第十条 (施工铭牌)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  施工铭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四)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  (五)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第十一条 (围档设置)  除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档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二)内环线以内地区和内环线以外的居住密集区以及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的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地区施工现场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档大门符合有关规定。  (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档。  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主管机关。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区、县政府和浦东新区管委会是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机关,区、县和浦东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水利、市容、环卫、公安、卫生、园林、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第五条 (对工地排水的要求)  建设工程工地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第六条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二)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三)利用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  (四)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第七条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施工人员应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  (二)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  (三)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第八条 (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第九条 (施工标牌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施工标牌,标明下列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安全和管线保护方面重大事故的统计表;  (四)工地总平面图。第十条 (围栏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围栏的设置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  (二)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第十一条 (其他临时设施的设置)  建设工程工地内还应设置其他各项临时设施,达到下列要求:  (一)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二)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三)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  (四)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第十二条 (临时占地管理)  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  前款所指的临时占用区域四周,须按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设置高于1米的围栏。第十三条 (设置文明设施费用的处理)  因设置建设工程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可列入工程预算。第十四条 (交通保障措施)  因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3,文明施工承诺书

  现如今,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文明施工承诺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1   本人有幸承建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标准、规范及创建“文明工地”实施方案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灰色砖柱、白色涂料刷面,灰色琉璃瓦压顶,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宽度不小于5米,用料及制作必须坚固、美观。大门口要设立门卫并建立值班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   3、工程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加工场要搞砼硬地坪,实行硬化处理,人行道可铺煤渣或级配石土,整个施工现场要保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防止污水横流。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安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必须按总平面图的布局堆放、设置。砂石散料要砌体围档,杆料要用立架存放,各种块料要堆放整齐,并分别悬挂材料、机具的名称、规格等标牌。   8、在工地的醒目位置,集中悬挂“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人员概况牌、安全十大纪律牌、十项安全措施牌、卫生须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牌图规格,一般应不小于120×80㎝。   9、施工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10、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市建筑管理处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承诺人:xxx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 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 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 . (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5、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约定   1、本项目确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2、总负责单位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3、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   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2、禁止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3、工地出入口设置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处及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6、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总工程师: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怡峰花园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3   依据《建筑法》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为改善和维护我市城市环境,规范施工企业施工行为,我单位制定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主要责任目标如下:   1、严格按照《建筑法》关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定,采限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制定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责任制度及管理措施,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应规范化管理。工地围墙应稳固美观,厦门制作、安装规范,单位名称牌清晰、规范且符合市容要求;现场道路应硬化平坦,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各类建筑构件、材料、设施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牌;施工区域标志醒目,危险区域禁令明显。   4、现场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粉尘、废气、废物、污水的排放和噪声;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5、施工现场应配置齐泥土清洗设备和设施,车辆运送灰土和垃圾时,必须用蓬布遮盖,且不得超高、超载,超速行驶,出工地时车辆必须清洗干净,车轮不得粘带泥土,运   倒建筑垃圾严禁任意抛撒。   6、企业领导应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在企业资质年检或注册年检时,作为资料之一报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7、如我单位的施工工地未能达到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除进行整改外,愿意接受市建委和有关部门的处罚。   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项目部   法人代表(盖章) 项 目 经 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4   为顺利完成*******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特承诺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公众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力争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坍塌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   1、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经费的投入,按规定设置现场标志牌(五牌一图)和安全警示标志,对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的,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安全文明生产设施、设备按标准设置,配套齐备,牢固可靠。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认可。   3、工地设保洁工或卫生值班人员,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各种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各工种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做到场内道路平整、通畅、不积水,泥浆、废水不外流,不尘土飞扬,不排泄有毒有害气体。   4、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5、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6、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市区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线、开关、漏电保护器等使用合格产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8、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9、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10、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使用经过检测合格的安全网,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明确各楼层防护责任人。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机具、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等,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否则,一律不投入使用。   12、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13、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单位)甘愿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对本人(单位)的`任何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或刑事责任。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期: 20xx年5月30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5   本工程为:***,由于本工程内的东方路口施工位于地铁4号线上,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沪交运轨许决字***,凡距离地铁结构较近的开槽埋管及工作井施工应在地铁停运期间 晚十时至第二天凌晨六时)实施。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方****,向当地居委会提交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精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尽可能把噪声大的工序放在白天施工。   2、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夜间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晚上施工不大声喧哗。   3、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对连续性、特殊性的工序做到在晚上10:00以后不使用镐头机、空压机等发出严重噪声的机械。   4、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不允许鸣喇叭。   5、夜间施工车辆进入工地应限速5公里/小时。   6、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铁器敲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尽可能的选用新型设备,并加强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缺少保养等增加的噪声。   特此承诺!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6 区建委:   本人有幸承建凯里市上马石廉租房(二标)2#、4#、6#楼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区建设局 号文件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围墙内外两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涂料刷面,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安装铁制门,门头用广告灯箱设置企业门头牌。   3、工程施工主要进出口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浇筑宽5米以上,长10米以上,厚约10公分的混凝土路面,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   8、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区建委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特此承诺   监督单位: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7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   间: 承包人必须在确保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在需二次设计的项目开工前30日提供有关设计文件。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a、合同签订后5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壹式肆份;b、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报表(含月形象进度、工程结算费及月工程价款单)(截止当月20日)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料机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壹式肆份。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全部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提供现场办公用房2间,每间20平方米、办公桌椅4套、文件柜1套;会议室1间40平方米,会议桌椅1套;现场宿舍2间,每间20平方米,每间配床铺4套。上述各项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负责按厦门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未向发包人移交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已竣工工程在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发包人提前使用未移交的已完工程并导致工程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修复工作,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此部分费用计入承包人的总投标报价中。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呈报保护方案,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由发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原因损坏,返修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和厦门市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中严格遵守《汽车城综合服务大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场内车辆通道口应按规定设洗车槽及其它设施;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市环境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平净、整洁,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   (9)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a、 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仅为城建档案馆所能提供的资料,承包人应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因承包人未核实清楚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   b、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和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如施工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发包人联系原放样单位复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 如有需要,承包人必须配合供电、供水、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部门的施工。   d、 及时向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施工报备和开工手续以确保按期开工。   e、 承包人必须负责协调处理周围地方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因相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f、 施工中所需的临时用地、占道、临时用水用电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移交的水表、电表进行保护,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g、 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有:市政、供电、供水、煤气、绿化、有线电视、通信、可视对讲、电梯等专业工程。承包人在施工中负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其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计取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用,承包人负责提供垂直运输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衔接的配合工作(不含电梯脚手架)。上述分包单位使用的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给予协助。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要齐全有效,施工项目要确保各项措施,资金费用的有效投入,建设、监理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区域现场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设置坚固、美观、富有环保或景观创意的封闭围挡(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建筑物外侧必须设置整齐严密的密网或安封闭施工。   2、大门必须设置门卫室,出入口设置企业标志,一图五牌、洗车台、冲洗设备和垃圾沉淀池,并做到净车出入无撒漏、无污染。   3、主要施工道路和堆场必须使用砼硬化场地,使用固体材料硬化或绿化,预留土地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集中堆放,并加覆盖或定时洒水,做好降尘控制,严禁凌空抛物。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现场必须合理布置排水设施,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6、场地内及周边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7、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要有明显隔离措施,宿舍和工地食堂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符合安全条件和卫生标准。   8、保证按时施工,不现场搅拌混泥土,无噪声扰民,对噪声设备的作业区应设置隔音罩降低声量。   9、施工现场环境保持与卫生标准必须严格执行JGJ146—20xx)标准和卫生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的通知》。   10、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提前5日向市城管局余土管理中心申报处置,办理处置手续,签订消纳运输合同及《运输保洁责任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1、若违背上述承诺,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承诺人:xxx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9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4)20号《上海市建设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精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现将本工地文明施工承诺告知如下:   1、本工地于20xx年10月25日开工至20xx年5月28日竣工。在此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沪府发(1994)20号文件及JGJ59—99部颁标准并建立不扰民的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防噪声、防污染的各项工作。施工时给您带来麻烦与不便敬请原谅,谢谢!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关于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确需夜间施工的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告示)在日常施工时间内(6:00—22:00)尽可能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   3、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完善防灰尘、防光、防污染的有关措施,杜绝因施工造成对市容和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工地周边道路的安全管理,落实防护措施,确保行人的生命安全。   5、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产生光污染和环境污染等情况,社会各界都可拨下例电话进行投诉: 工地值班电话:50892437   公司电话:56964501   环保局投诉电话:58811812   文明施工承诺单位:浙江海滨恒道分公司东方明珠国际公寓项目部 项目经理:杭 涛 20xx年10月25日 文明施工承诺书 篇10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文明施工承诺书 因煤气管网安全运行建设,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海珠区江燕路、江南大道南,实施煤气管道工程。为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文明施工和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穗建筑[20xx]218号)、《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20xx]1273号)的要求,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城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带来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 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二. 围蔽施工。按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用标准的围蔽设施进行围蔽作业。   三. 按时施工。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四.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夜晚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除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外,并设置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五. 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设置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确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 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 施工产生的余泥要及时清运,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件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运证件,不得向路面排放。避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 以上各条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应接受执法部门按有关法规规章的处罚。因施工作业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责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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