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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办理纯公积金贷款流程,上海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20:46:5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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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上海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1.管理中心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4.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5.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上海公积金住房贷款办理程序

2,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上海公积金 贷款流程: 1、 公积金贷款 人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银行对贷款资料受理审查,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贷款银行按上海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为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 ,并购买 上海 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3,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4,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用户向银行提出上海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公积金贷款所需的一些资料;2、银行会对资料进行审查,然后报送至上海公积金中心;3、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贷款审批之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给银行;4、审核通过之后银行就会通知用户办理相关贷款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前往银行营业网点签订相应的贷款合同并将合同送至公积金中心审核;5、最后审核通过后就由银行按照约定发放贷款。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房贷是要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机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5,上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是怎么样一个流程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1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2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3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4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5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 7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8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1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2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3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4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5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7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8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9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 相关资料参考: http://tysurl.com/SsZvpB
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抵押物估价证(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参考资料: http://t.cn/aCAWj1

6,上海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资料,贷款银行受理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贷款银行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专用账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拓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7,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操作步骤跟申请条件

上海公积金贷款 一.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 2.自申请之日起前六个月必须正常汇缴公积金,补缴不算正常汇缴. 3.购房首付金额不得低于规定比例,现一手房为20%、二手房为20%,五年内竣工的二 房视为一手房。 4.申请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 5.没有其他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到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纯公积金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 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 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 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 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手房的评估报告。 二手房评估报告:贷款额超过房价50%、90年以前的房屋超过房价30%需要评估,另环线内、五年以内竣工、贷款成数<5成和优质客户的二手房都不需作评估 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 2.纯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 ①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帐号、婚姻证明 ②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 ④首付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⑤一手房房产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二手房上/下家的收款帐号。注:指定银行的活期存折 ⑥一手房预售证/大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上家产证原件 ⑦房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资质证书、二手房的评估报告 注:二手房评估报告:都是由指定的评估公司操作的,贷款额超过房价50%、90年以前的房屋超过房价30%需要评估,另组合贷款、环线内、五年以内竣工、贷款成数<5成和优质客户的二手房都不需作评估 ⑧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理商委托书原件。注:没中介的话就不需要提供 ⑨上家产证上权力所有人包括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⑩提供收入证明 三.贷款结清,领取抵押注销资料 1.担保借款合同. 2.担保费发票. 3.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4.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四.贷款方式及办理机构 纯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受理,组合贷款由各大银行受理,现全市有16家银行可办 住房公积金个贷还款方式在还款期内不可变更.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适于提前还款) 五.贷款额度 1.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公积金帐户余额的倍数所确定的贷款限额.(基本--40倍 补充--20倍)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格的比例所确定的贷款限额.( 现一手房为80%、二手房为70%) 3.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限额. 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2x12个月x贷款年限=贷款额度 4.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现基本公积金为30万 补充公积金为10万) 六.补充 1.直系血亲在购买二套房屋时可分别贷款,如果是同一套房屋只能做为参贷人 2.房产证上有二个人的名字,但这二个人无任何关系(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配偶)时,只有一方贷款一方提取 3.夫妻比如有一方在婚前已有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只能做为该套房屋参贷人,在前套房屋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的前提下,即使买另一套房屋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产证上有多位无关系的房屋共同所有人,让其自行商量决定其中一户家庭办理提取事宜

8,上海公积金贷款是怎么一个申请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贷款流程:担保公司网点签约—>受理审批—>交易中心办抵押登记—>银行放款—>资料办结。贷款申请第十条(贷款申请受理人)上海市住房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受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具体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应当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贷款申请人对不予贷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诉,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委托受理合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担保机构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双方当事人名称;(二)委托的事项;(三)公积金缴存信息、贷款信息的使用;(四)受理质量的考核;(五)委托的费用及支付的条件、时间、方式;(六)委托的期限;(七)违约责任;(八)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二条(准予贷款决定书内容)准予贷款决定书应当载明贷款申请人可以贷款的金额及贷款的期限。第十三条(登记轮候)市公积金中心应对准予贷款决定书进行编号登记,登记在先的贷款申请人原则上比登记在后的贷款申请人先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第十四条(轮候时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从办理贷款登记申请手续至获得公积金贷款资金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但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或者由于办理借款担保手续导致时间超过三个月除外。前款规定的贷款申请登记日期是指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经审查后签发准予贷款决定书的日期。第十五条(签订贷款合同的有效期限)贷款申请人应在准予贷款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手续。由于贷款申请人原因,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的,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贷款申请人应重新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准予贷款决定书失效时,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受理查询的机构对己登记的编号予以及时注销。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配偶双方贷款的限制)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七条(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由于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缴存而后又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的,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八条(共同贷款对象的条件)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二)贷款额度计算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前款规定的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同一户籍的,或者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第九条(其他债务)《贷款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前款规定的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一)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二)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三)债务人投资失败或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四)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五)其它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扩展资料贷款资金支付与偿还第十六条(储存余额的确定)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以担保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实际数额为依据。第十七条(首期付款)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部分或全部支付购房首期款。贷款申请人或者共同贷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为零的,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第十八条(贷款资金支付的时间与方式)受托贷款银行应当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将所贷的住房公积金以贷款申请人购房款名义划转给房屋出售人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款专户内。第十九条(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第二十条(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其公式为:第n个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第二十一条(贷款资金的归还)借款人应当在前两条规定的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作变动。第二十二条(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直系血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根据《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受托贷款银行在代为办理上述人员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提取手续时,应将上述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接冲抵借款人的公积金的还款余额。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余额的,不受本细则第23、24条规定的限制。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约定,并由受托贷款银行于每年第一季度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提出用第一款规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请,由受托贷款银行根据前款规定要求办理。第二十三条(贷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偿还)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偿还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原贷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后。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第二十四条(部分提前还款的利率和期限)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清未到期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应与受托贷款银行商定部分提前还清后剩余的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偿还方式偿还,受托贷款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息的计算公式为:R=Pr×I×(1+I)n(1+I)n-1(公式中Pr为提前还贷后的贷款本金余额;n为商定后的剩余贷款的还贷期限;I为重新计算还贷时原贷款已还月数加上n后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月利率)部分提前还清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按月偿还本金的计算公式为:第n个月还款额=本金金额还款月数×[1+(还款月数-n+1)×月利率]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3、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1)一手期房办理所需时间:一手期房纯公积金贷款需要约2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其中审核需要约7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抵押手续回传收件收据需要约3个工作日,取得收件收据至银行放款需要约3到5个工作日。(资料的交接需要约5个工作日。)另:一手期房组合和纯商业贷款需要约2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其中审核需要约7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抵押手续办理预告他证需要约7个工作日,银行凭预告他证放款需要约3到5个工作日。(2)一手现房和二手房办理所需时间:一手现房和二手房纯公积金贷款需要约2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其中审核(评估)需要约7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抵押手续回传。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如果要申请贷款,推荐http://t.cn/aoXEXU,1笔贷款对接多家银行,可以帮你免费评估,免费匹配机构,帮你选择利率最低,额度最高的贷款产品,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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