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青浦区 > 上海市关于塔吊的有关规范,塔吊的国家规范有哪些

上海市关于塔吊的有关规范,塔吊的国家规范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4 17:51:1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塔吊的国家规范有哪些

8年是评估师结合塔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给的年限吧;大部分评估公司都能评估塔吊,当然不包括房地产估价所和矿权评估公司

塔吊的国家规范有哪些

2,塔吊制造标准

与塔吊制造有关的标准很多,有国家的、行业的。其中最主要的有两个,《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1992)和《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
厂家制造的

塔吊制造标准

3,塔吊施工规范

塔吊基础有个规范,可去网上找找或其它办法找到塔吊是产品,购来由专业公司按装后,验收,合格后,就可以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了。
1、不少于两点与接地网连接,附近没有接地网可以用三根接地极做一组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两点到塔机。2、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塔吊施工规范

4,塔吊安装规范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塔吊安装规范: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见:塔吊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jgj 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5,塔吊有什么规范

塔吊有25的315的40的63的80的···一般建筑工地用的大部分是315和40的,塔吊独立高度为30米,12节x2.5米 希望能帮到你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 又名“塔式起重机”,以一节一节的接长(高)(简称“标准节”),用来吊施工用的钢筋、木楞、混凝土、钢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备。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6. 坚持"十"不吊。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搞好机械的"十字"作业工作。十不吊的内容如下:(1)斜吊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5)吊物上站人不吊(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塔机主要标准,有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GB1375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这两种,具体你说的那些要求主要还是参看塔机厂家出的使用说明书!
塔吊安装规范: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塔吊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塔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作用范围,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过程,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的操作规程。1、严禁超载、超力矩作业,司机必须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起重曲线表的规定作业。2、塔机不得拉吊钩到最大幅度以外去作业,即使在最大幅度以内吊钩也不能斜拉吊重,必须是垂直起吊。3、在有正反转机构中,要反向时必须先使电机停止,惯性力消失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运转,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4、严格执行操作顺序,如有快慢档位的机构起动必须是从慢到快,停止时应由快到慢依次进行,严禁越档操作,并每过渡到下一档时间约2—4秒。5、司机在进行正式作业之前,必须对各项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状态下勉强作业。6、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和保养不得任意搬动或拆卸。7、司机对塔机的电源、电压要经常进行检查,在不满足电流、电压或缺相的情况下严禁作业。8、对塔机的运转部件要经常检查。如螺栓有无松动,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钢丝绳的磨损及绳头的压紧情况,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等,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后再进行作业。9、工地须配备专业的指挥、丝索人员,如未配备专业人员须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司机有权拒绝瞎指挥,乱指挥的作业。10、夜班作业时现场必须具有充足的照明方可进行作业。11、在有多台塔机的施工现场,司机必须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每次回转时应观察周围塔机动向,防止空间干涉。12、塔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吊臂、吊钩与一般动力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周围建筑物的高度。或者吊钩避开这个幅度,最后切断地面总电源。14、如得知天气预报超过十级大风时,塔机应用缆风绳加固。15、如遇见雷雨、大暴雨、浓雾或5级以上的风力时,应停止作业。16、塔机线路出现临时故障修理或保养时都必须切断总电源不允许带电检修。17、塔机经过大修或转移场地重新安装后,必须严格检查各部连接件和可靠性,转动部件有无干涉,金属结构有无损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若无问题,方可正式使用。18、工地配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塔吊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钉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3、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4、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5、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按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6、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7、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8、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不吊;(3)工作紧固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安装装置不灵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7)斜拉工件不吊;(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9、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10、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11、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也可以去我们中文集团空间去查看更多

7,上塔作业必须遵守哪些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一、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二、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2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l: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化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于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水、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厘米。大于20厘米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厘米。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米厘米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1.2米和1.8米。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没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lo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拂。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 20、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 三、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没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按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上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尤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四、焊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l、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气焊。 五、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搅拌机、灰浆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搅拌机必须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传动部位必须要有防护罩。 3、搅拌机操作手柄必须有保险装置。 4、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滚筒内不得有异物,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搅拌机钢丝绳、保险挂钩和其他安全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调换,否则禁止操作。 5、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6、运转时,严禁将手或工具伸进滚筒内。 7、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8、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或非操作人员代替工作。 9、工作完毕,应将搅拌机进料斗挂起,清洗机具,拉掉闸刀,锁好配电箱。 六、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身体健康,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其中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按电梯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司机应熟知电梯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保养。 4、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米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5、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电梯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6、工作前应检查外用电梯的技术状况,检查部位螺栓的坚固情况,横竖支撑和站台及防护门、钢丝绳及滑轮、传动系统、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等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应及时排除,司机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7、检查各部位限位器和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米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卸料平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的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8、操作电梯运行起步前,均需鸣笛示警;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和梯门。 10、严禁超载、超员,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未到规定停靠位置,禁止人员上下。 11、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除外);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一只梯笼进行笼外维修保养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12、遇恶劣天气,如雷雨、6级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应停止运行;灯光不明、信号不清应停止运行;电梯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前应停止运行;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的应停止运行。 13、暴风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文章TAG:上海市关于塔吊的有关规范上海上海市关于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