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闵行区 >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办居住证可以代办理吗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办居住证可以代办理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14 05:30:2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办居住证可以代办理吗

上海居住证作用大,随迁子女的教育政策以上海市居住证为基础,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要求,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居住证还可以用于办理积分、申请居转户、申请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参加上海各种考试等等。按照最新《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办理居住证不需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了,但增加了居住登记的要求,办理居住证需先进行居住登记且居住登记需要满6个月(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如何办理,详见下文。
居住证不能代办的,本人需要照相的。

办居住证可以代办理吗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一、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  实有人口信息包括实有人口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从业信息等。二、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社区综合协管员应当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准确无误。三、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件等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删去第二款。四、将第十一条条标修改为“相关便利”,条文修改为:  持有《居住登记凭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二)办理港澳商务签注;  (三)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个人事务。五、删去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六、将第十五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七、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  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在为来沪人员提供服务时,可以查验其《居住登记凭证》或者《上海市居住证》。对无居住证件或者居住证件过期的来沪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依法办理。八、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本市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登记来沪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  (一)用人单位聘用来沪人员的;  (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来沪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  (三)商品交易市场、超市的经营管理者为来沪人员提供设立摊位服务的。  删去第二款。九、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十八条,条标修改为“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第一款修改为:  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后3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此外,将规定中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统一修改为“房屋管理”,“人口计划生育”、“卫生”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区(县)”统一修改为“区”,并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3,父母使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子女可以入学吗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以下简称《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已有了明确规定。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是当前强化社会综合管理的有力抓手,更是做好平安世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局要从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中小学认真学习与贯彻市政府《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二、统筹规划,管理到位。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区域招生整体工作中,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要通过网上公示、招生入学咨询、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相关招生入学政策,做好服务告知工作。   三、政策保障,规范操作。凡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本市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申请入小学、初中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在《临时居住证》续签有效期内,小学毕业可继续申请升入初中就读;否则,视为不再需要在沪就读初中。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国家统一实行社会保险项目后,以国家所颁布的社会保险项目缴纳记录为准。   4.预防接种卡。   在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时,应提供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便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入学程序   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需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指定时间持上述证件,前往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享受待遇   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沪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期间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上述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正常转学的,按《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父母使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子女可以入学吗

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  本规定所称实有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或者停留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人员(以下称来沪人员)。二、将第四条修改为:  本市建立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房屋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税务、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实有人口信息,不得通过其他方式重复采集。  本市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移动客户端(以下统称“一网通办”平台),为实有人口信息填报、居住证件申领等提供网上办理服务,并逐步拓展便利化服务事项。三、将第七条修改为: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采用自主填报与上门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鼓励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预约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和核查信息。  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和核查信息时,应当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并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准确无误。四、将第十条修改为:  在本市居住的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五、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  本市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来沪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信息:  (一)用人单位聘用来沪人员的;  (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来沪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  (三)商品交易市场、超市的经营管理者为来沪人员提供设立摊位服务的。六、删去第十五条。七、将第四章章名修改为“居住、停留信息管理”。八、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居住房屋中介业务时,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住宿服务场所义务):  宾馆、旅馆、招待所、留宿过夜浴场(室)、公寓式酒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住宿登记、访客管理制度。  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应当在住宿人员入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由市公安部门认定。十、将第二十四条条标修改为“对违反登记信息规定的处罚”,条文修改为:  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和超市的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按照规定登记相关信息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将规定中的“卫生计生”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工商行政管理”统一修改为“市场监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统一修改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并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和调整后,重新公布。

5,上海的学校为什么不收外地的孩子

收的,要有小孩父母的居住证等证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3〕73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要求,现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二、具体安排(一)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区县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县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区县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就读。(二)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三)高中阶段教育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市居住证》登记所在区县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逐步过渡到3年)的,可参加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四)高等教育阶段1.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其子女为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可在本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具有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选择在本市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或三校生高考(专科层次),并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可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三、实施保障(一)市教育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年度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细则,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权益。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教育部门年度招生政策,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招生操作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相应的学位。(二)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上海市居住证》证件管理和积分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本市灵活就业登记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及时办证、积分和登记。(三)各区县政府要在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这项工作平稳有序。四、施行时间(一)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二)本实施意见施行后,本市相关部门此前发布的涉及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相关政策同时停止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2013年12月11日
中国的教育现在还有公平可言吗?北京雾霾多了些,但是确实不歧视外地户口的学生,几乎所有学校都是这样,全国独一份。应该没有什么政策支持他们,不行的话去教育部门举报也是个好办法。

6,在上海考驾照需要什么条件有没有什么限制没有居住证可以考吗

没居住证是不能在上海考驾照。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二)办理港澳商务签注、边境通行证件;(三)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明等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扩展资料: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申领居住证的材料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居住登记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外,还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下列材料:1、就业的,提供综合保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2、作为人才引进的,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能力业绩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或者投资、开业等相关证明;3、投靠亲友、就读、进修等需长期居住的,提供相应证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收到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有关材料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出具受理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定和制证工作。对符合申领要求的,经公安部门签发后,由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给《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要求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居住证》由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统一制作。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没有《上海市居住证》,但只要有《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持有《居住登记凭证》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下列事务: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2、办理港澳商务签注;3、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个人事务。扩展资料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效身份证件等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服务窗口等主动告知来沪人员可以享受的服务和待遇,为来沪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和便利,不得无故推诿、拖延。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在为来沪人员提供服务时,可以查验其《居住登记凭证》或者《上海市居住证》。对无居住证件或者居住证件过期的来沪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依法办理。参考资料: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
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方法:由工作人员会帮你核实信息,并填写《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办理地点:所在小区的居委会(致电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报地址可查询详细居委会地址及电话!)所需证件:携带本人及房东身份证、房产证。没有居住证怎么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外地户籍只需《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扩展资料: 新学驾驶者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体检(护照,社保卡都不行,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凭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注意,凭户籍证明只能在莘庄体检站体检,别的体检站不认可,或者办新身份证,特快一周就可办出来)。外省市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检,此外上车前必须办理一张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并且由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网上查询至申请人原籍公安局车管部门,如在原籍未申领过驾驶执照方可上车。(查询需要2周左右时间)参考资料:上海核发(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指南_百度百科
1)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时要带好)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填写申请准驾车型代号、本人签名)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4)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诊断报告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交通队领取)6)照片一份7)外地人员需交暂住证或居住证(只可申请小型车C1)8)持有F、E照需交驾驶证副表、 驾驶证复印件,如:外地学员须先行转到上海或注销才可办证9)正确填写三联单,如填写有误,工本费自理10)代办费、交规费及培训费一次性付清。没有居住证怎么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外地户籍只需《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信息来源上海市政府官网信息来源详细网址如图居住登记凭证办理流程《居住登记凭证》如何办理:办理方法:由工作人员会帮你核实信息,并填写《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办理地点:所在小区的居委会(致电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报地址可查询详细居委会地址及电话!)所需费用:是否收税视现场情况而定!所需证件:携带本人及房东身份证、房产证扩展资料: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三个科目四项考试。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参考资料:考驾照-百度百科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的最新决定(沪府令59号),外地户籍只需《居住登记凭证》就能报名考驾照了。《居住登记凭证》如何办理:居委会登记。办理方法:由工作人员会帮你核实信息,并填写《实有人口居住登记表》。办理地点: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可咨询小区保安或物业)。所需费用:免费。所需证件:携带本人及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准予申请驾驶证的条件:1. 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 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扩展资料:受理期限:1.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2.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3)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上海核发(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指南
初学者必须持有: 1)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时要带好) 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填写申请准驾车型代号、本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诊断报告 5)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交通队领取) 6)照片一份 7)外地人员需交暂住证或居住证(只可申请小型车c1) 8)持有f、e照需交驾驶证副表、 驾驶证复印件,如:外地学员须先行转到上海或注销才可办证 9)正确填写三联单,如填写有误,工本费自理 10)代办费、交规费及培训费一次性付清。 军人必须持有: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填写申请准驾车型代号、本人签名)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诊断报告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交通队领取) 5)照片一份 6)军官证原件及部队团队以上单位证明申请驾驶证(打印件) 需注明: 1、该部队为驻沪部队 2、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 3、该申请人的居住地址 7)若无本市居民身份证,只可申请小型车驾驶证(c1) 8)正确填写三联单,如填写有误,工本费自理 9)代办费、交规费及培训费一次性付清。 境外人员持有: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填写申请准驾车型代号、本人签名)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驾驶员驾驶适应性检测诊断报告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交通队领取) 5)照片一份 6)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台籍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香港、澳门人员是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公安机关核发的境外人员在沪居留原件和复印件 8)正确填写三联单,如填写有误,工本费自理 9)代办费、交规费及培训费一次性付清。 备注:各招生点在交材料时,必须材料齐全。 ★特别提示: 新学驾驶者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体检(护照,社保卡都不行,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凭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参加体检,注意,凭户籍证明只能在莘庄体检站体检,别的体检站不认可,或者办新身份证,特快一周就可办出来)。外省市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检,此外上车前必须办理一张暂住证、居住证或蓝印户口,并且由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网上查询至申请人原籍公安局车管部门,如在原籍未申领过驾驶执照方可上车(查询需要2周左右时间)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有人人口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