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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收手机,老师没收学生手机要让学生交出50元钱当做班费才能返还手机这合法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9 12:32:1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老师没收学生手机要让学生交出50元钱当做班费才能返还手机这合法吗

违法,去学校举报,最好到微博爆料,这样你老师吃不了兜着走
你好,推荐你到教育局举报这位老师,文法规定,教师不能随意收受学生钱财、物质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要让学生交出50元钱当做班费才能返还手机这合法吗

2,学校主任收手机算不算违法

这个还算不上违法。打你嘴巴不对,这样做不太好,但如果你跟班主任搞僵了,对你也不好。你是学生,处于劣势,不要过于计较。你还手肯定舆论对你不利,尽管班主任是成年人你未成年。我这是为你好。千万不要在气头上做出格的事情,冷静一下,以后找个机会给老师认个错,给老师一个面子,对你以后有好处。在中国,在师生之间很多情况下是没有是非的,不要过于认真、计较。听我的没错。祝你进步!!!
学校根据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教育的需要,不允许学生带手机是可以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作为处罚,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学校没有处罚权,其次,手机的所有权是学生的,因此,学校不能收走,只能劝止学生不要再带手机或者告知家长不要给孩子配置手机。
违法谈不上,但作为教学者,不恰当。就算你还手了,也不应认为是正当防卫,因为老师的目的并不是要对你进行人身攻击,你这样的事不如直接找教育局会很好的解决。

学校主任收手机算不算违法

3,老师没收手机违法吗

我国的《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及手机电池长久不冲电造成损坏等。
我国的《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老师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及手机电池长久不冲电造成损坏等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手机是属于你们个人私有财产,不管学校有什么规定,学校都无权对学生私有财物进行扣押。学校有明文规定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或学校内禁止使用手机,此时学校虽然没有权利对手机进行没收或扣押,但是是有权要求学生禁止使用或携带的。因为学生在入校之后,就应当遵守校纪校规。被没收或者扣押的手机你们可以要求学校交给你们的监护人看管。
回答者 断星空 ,说的那么好,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赞同
不算违法吧,我身边很多同学都有被老师没收的呢

老师没收手机违法吗

4,法律是否有规定教师不能没收学生手机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法,可以区分以下情况:1、教师没收手机后直接交与学生家长在该种情况下,教师是基于对于学生的管理进行的行为,没收手机虽然短暂让所有权人失去了对于所有物的占有和处分,但由于教师将其交与了所有权人的父母,且所有权人与其父母的关系极为紧密,因此也不认为其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没收后交与其家长的行为,并不违法。2、教师没收手机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归还这是最常见的手段,一般来说都是说考试后归还,但如果说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教师坚决不交还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联系其父母,将手机交与其父母。3、教师没收手机后便不予归还若发生此种情况,则教师的行为已经实际侵犯了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教师拒不交还的话,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扩展资料案例:尊敬的领导:都兰县高级中学的教导处主任在周六周天学校不上课期间私自没收学生手机,就连住校生的手机也被没收,连电话也不能打了,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允许,学校私自没收学生手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望处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隐去举报人资料信息,谢谢领导!尊敬的网友:接到您的留言后,海西州委立即安排都兰县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都兰县高级中学《学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校园内禁止携带手机,违规者没收手机,学期末归还本人。学校在政教处、学生会、教务处、三个年级组办公室、门卫、学生宿舍两个值班室均装有座机,方便住校学生与家人保持联系;同时,高级中学班主任均建有家长微信群,学生家长可随时通过微信群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11月10日(星期六),学校组织高二学生在教学楼一楼报告厅采集考生会考信息时,发现有两名学生在报告厅用手机听音乐,教导老师按《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没收了学生手机,并交至学校教务处,学期末将归还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校在不上课期间私自没收学生手机
教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财物的,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5、17、18条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3大主体不包括教师、学校或任何教育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二款: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没有权利、一:根据《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 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第三:对于学校的规定,首先学校规定的只是不能带手机,并没有赋予老师没收学生财物的权利,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没有依据这样做。假设你的学校规定说老师可以扣押学生财物的话,则该条规定明显违法。《物权法》属于国家民法体系,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学校规定属于一般的道德行为守则,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第四: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宪法第三十八条
有权没收、但是必须归还、可以说稍后归还。不然,可以上诉了、、这是违法的、
没有嘚0 0,可以找家长去取回啊...但你也有错撒..上课开小差是不好的哦!..要改了..
教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财物的,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5、17、18条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3大主体不包括教师、学校或任何教育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二款: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你去找老师要手机然后偷偷录音要把时间、地点、是那个老师、没收的物品都说出来并告诉他这种行为违法,如果他还不给你你就把这段录音(多复制几份)交到法院以你老师非法侵占你合法的私有财物为由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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