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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的法律热线,天津有免费法律咨询的地方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7 20:24:24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1,天津有免费法律咨询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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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有免费法律咨询的地方吗

2,天津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统一的法律援助电话是12348!
红桥区,天津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0(杨钰莹路)电话:865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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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津南法院民二庭电话多少

二八三九一二三九零,也可以去官网有专用信箱哦
镇里是没有法院的,一个区一个法院,津南法院022-28572081
你如果是本地的,打114查询。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加区号,114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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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河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电话和地址是什么

机构名称: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地址:河西区绍兴道7号联系电话:23278662河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则是在河西区残联办公,接待时间:每月10日、25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00,遇到节假日顺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向东里20号电话:(022)28271468新年快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5,在天津发生的劳动纠纷有哪些媒体途径其相关电话是多少

请不要修改我的书写格式!!!***************************************************************************************************************************【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处理劳动纠纷。 全国统一联系方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页上。【2】有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3】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4】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天津市和平区四平西道5号。【5】你也可以向媒体曝光,协助解决劳动争议问题【6】市里的和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址、联系方式我都知道。 但是不敢写了。 写了答案要失效了。【7】你是匿网名,我没有办法给你写信,告诉你电话。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会告诉你。
你好!12333如有疑问,请追问。

6,请问有什么免费的法律咨询电话吗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是12348。"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有问题的话,你可以上法桥APP上搜一下答案
免费电话不一定解决你的问题建议当地到律师所咨询如果需要代理案件,正好感觉一下,律师服务的能力
你好,请问你要咨询什么问题; 具体需要根据你所遇到的问题来解决; 或者你可以直接说法律问题给律师解决; 建议你找律师具体咨询;

7,在天津被拖欠工资该打哪个电话

可以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热线。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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