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虹口区 > 上海市停车率的条例,上海市小区地面机动车停车收益分配物业公司的25是什么费用 搜

上海市停车率的条例,上海市小区地面机动车停车收益分配物业公司的25是什么费用 搜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7 23:47:3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市小区地面机动车停车收益分配物业公司的25是什么费用 搜

这个属于物业公司为此所付出的管理费用
这个25%是属于物业公司为此所付出的管理费用。

上海市小区地面机动车停车收益分配物业公司的25是什么费用  搜

2,上海市宝山区物价局制定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我住宝山,我们小区说是按照宝山物价局定的停车费,机动车:地面白天2元,一晚上5元,包月150元/月,一次付半年的优惠一个月的费用。
任务占坑

上海市宝山区物价局制定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3,请问上海市有没有统一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目前没有,这个基本没法统一。一般都是物业自行规定,机动车基本都是24小时5元左右。小区所在地比较偏的,也有2元一天的。
由物价局审批,一小区一文件,可以下浮,不能上浮。

请问上海市有没有统一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4,上海市的概算指标是什么啊

国旗
上海市概算指标是以上海市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按其各种不同的结构类型,确定每100平方米或1000立方米等为计量单位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机械台班一般不以量列出,用系数计入)的消耗指标(量)或每万元投资额中各种指标的消耗数量。 概算指标比概算定额更加综合扩大。因此,它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5,上海的停车收费制度是什么样的

市发改委根据上海浦东、虹桥两大机场停车资源使用情况,批复同意两大机场停车收费优化方案。虽然单价不变,但调整了航站楼近端停车楼(虹桥T2航站楼停车库、浦东P1和P2停车楼)的连续停放计费上限时间,对于8小时以内的短停收费标准不变,对于在停车楼连续停放时间超过8小时的车辆,停车费将上涨。连续停车一周的费用总额将由原来的350元增加至690元。
其实是乱入的,很多都是乱收费的,没有收据的
内环线内重点区域道路停车场,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10元;环线内其他区域,人工收费的,首小时内10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6元。室内非内道路停车场按区域和停车场规模收费 最贵的 a类地区1级收费是每小时35元,每天最高按8小时计算

6,各路神仙过来显神通吧我公司是做停车系统的请问相关的法律

就找到了这个,您参考一下吧,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海市交通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2005年2月23日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沪交法[2005]第77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管理,保障该系统顺利联网、正常运行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及与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公共停车信息系统,是指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以下称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立的,由信息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发布等设备组成,具有服务和管理功能的信息系统。  本规定所称的系统运行方,是指受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委托,并按委托合同负责公共停车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上海市公共停车服务网和上海市公共停车服务热线,是指与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公共停车网络服务平台和利用公共通讯网建立的公共停车电话服务平台。  第四条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监督管理。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与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相适应的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并保持设备的不间断、正常运行。  第六条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停车信息数据包括:  (一)静态数据,包括停车场(库)名称、出入口地址、对社会开放泊位数量、开放服务时间、收费方式与标准、服务与投诉电话等;  (二)动态数据,包括统计时间点各类开放泊位的占用数、空余数,统计时间段内各类车辆的进、出场(库)数等。  第七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向所在地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报送静态数据;静态数据发生变化时,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补充报送相关变化数据。  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报送的静态数据及时转送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传递至系统运行方录入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 系统运行方应当为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提供动态数据采集与传输方面的技术支持。不得强制销售信息采集、传输设备,不得对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采集、传输动态信息设置障碍。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实时采集并向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实时传输动态数据。对于有条件装配自动采集设备的公共停车场(库),应当装配自动采集设备,自动实时采集和传输动态数据;对于不能装配自动采集设备的公共停车场(库),应当配备人工采集设备,由专人负责实时采集和传输动态数据。  第九条 系统运行方应建立和维护公共停车信息数据库,对公共停车信息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并提供下列服务:  (一)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查询、停车导向等;  (二)为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提供停车诱导等;  (三)为管理部门提供统计分析、决策咨询、行业辅助监管等数据。  第十条 系统运行方应当通过上海市公共停车服务网、上海市公共停车服务热线、停车诱导发布屏、电子触摸屏、车载定位导航系统等载体发布公共停车信息。  停车诱导发布屏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停车诱导系统》(DB31/T298-2003)。  第十一条 系统运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该系统的运行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该系统不间断运行。  第十二条 系统运行方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的商业机密和擅自利用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的商业机密进行牟利活动;不得擅自发布管理部门行业管理统  第十三条 系统运行方在为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服务中应当签订合同,不得强制销售、强制收费。  第十四条 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执行本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且每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于每年10月底前书面向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对该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向市交通局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由市交通局、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时传送停车信息数据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罚款;  (二)不如实传送停车信息数据的,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拒不传送停车信息数据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系统运行方违反本规定的,由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本市道路停车场管理的实际需要,由市陆上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并参照本规定对道路停车场实施联网管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你好!涉及到合同法 和 民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7,2017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有什么要注意的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从3月25日起实施的新交规作出新规,在规定时段内公交车专用道,将允许其他车辆在双休日和公民放假节日全天驶入,你们做好准备了吗?”日前,宝山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警官来到巴士五公司公交118路车队,为驾驶员讲解安全驾驶的相关课程,宣传即将颁布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更加注重“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不仅明确了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规定,倡导绿色交通理念,对于促进动、静态交通平衡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交优先”须落到实处“又慢又不准时”是不少市民对于公交车的看法。不过,今年春节之后即将开通试运营的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有望打破这一既定印象——西起沪青平公路申昆路,东至延安东路外滩,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的重点在于“系统”——通过实现公交路权专用改善和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以增强地面公交吸引力。据悉,延安路中运量公交工程设置路中式公交专用道,时速有望提升五成,达到每小时18—19公里,发车间隔缩短到3—5分钟,打通一条东西向公共交通客流大动脉。上海试运行中运量公交车这一全新系统,可谓“大手笔”:选址于交通繁忙的延安路,“奢侈”地改建出一条专用道,高架下方的站点打破原有公交站模式,不少车站还配备了人行天桥和电梯。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公共交通品质好,选乘集约化出行的市民就多,道路得以更畅通;反之私家车大量开上马路,拥堵加剧。从国际经验看,上海这样的超大型城市,为公共交通提供道路优先使用权,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是促进城市集约化出行、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的必由之路。下转◆7版(上接第1版)目前上海公交专用道长度已达325公里,“十三五”期间还将新增200公里公交专用道,各区还将结合区域内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发展郊区中心城镇公交专用运行网络,在轨道交通未覆盖区域,为地面公交的运行效率提供保障。如奉贤、松江等区正大力发展brt、有轨电车等不同形式的公交专用道。优化服务方能把更多市民的出行从私家车吸引到公交车上。今年,上海将结合公交专用道建设,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运营效率;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加强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衔接配套;公交线网优化过程中继续采取网上公示线网优化方案征询市民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听取市民出行需求的工作机制。目前,在距轨道交通站点100米范围内的213条公交始发线路末班车与轨道交通衔接,26条公交线路配套轨道交通1、2、8号线每周五、周六以及节假日前一天夜间延长末班车运营时间以确保市民夜间换乘出行——公交与轨交“两网融合”的服务模式将进一步推进。车牌调控坚持交通需求管理市民纪先生原打算去年购买新车,然而车牌屡拍不中,跟物业公司申请车位也被劝阻,最终决定“有了停车地方再买车”。近年来,上海小客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使用强度居高不下,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也带来日趋严重的停车难题。据介绍,上海在停车供给上将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供给结构,严格监督落实配建停车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需求和医院、公共服务机构、商业街区等临时停车需求,适度发挥时段性道路停车作用。同时,严格控制中心城拥堵区域道路停车场设置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违法道路停车的执法力度。此外还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修订完善本市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规定,利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出行停车需求。“也许一些地方的确可以扩建停车设施,但我们真的有必要人人开车吗?”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无限扩建停车设施,会引发更多人不必要购买和使用私家车,私人交通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因素适度发展。此次《条例》保留了机动车号牌额度总量调控制度,继续坚持交通需求管理。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冯健理透露,目前仍在对外牌限行效果进行评估,今年4月可能对其进一步调整。在呼吁公交出行的同时,《条例》也对充分利用道路资源进行了规定。原本全年早晚高峰都禁止其他车辆借用的公交专用道,将在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快”“慢”交通营造秩序之美快捷、准时——轨道交通在市民出行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但高峰拥挤、“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据冯健理介绍,目前上海新一轮轨交216公里建设已全面启动,今年年底前8号线三期、9号线三期东延伸和17号线共55公里新线投入运营。通过增购车辆、优化运行等措施,今年将增能5%定为目标,至2018年中心城区线路高峰运行间隔将普遍缩短至3分钟以内,部分骨干线路达到2分半以内。此外,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周末延时的线路范围,并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将延时服务逐步覆盖到工作日。每天下班之后,市民罗先生会乘坐8站地铁,到提篮桥站下车,再骑一辆共享单车花15分钟回家。蓬勃兴起的共享单车为解决“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但路网不畅、机非抢行等问题仍困扰着不少渴望绿色慢行的市民。此次《条例》将慢行交通法定化,明确应当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凸显了慢行交通在综合交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例如规定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交叉路口设计;完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网络;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的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等。
文章TAG:上海市停车率的条例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