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宝山区 >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受众,2012年上海市居民的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食品 衣着 家庭设备用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受众,2012年上海市居民的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食品 衣着 家庭设备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20 17:35:0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2012年上海市居民的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食品 衣着 家庭设备用

条形统计图易于比较数据之间的差别;茎叶图易于表示各数数据的多少;扇形统计图易于表示数据的比例;折线统计图易于表示数据的变化趋势;由于要了解上海市居民居民各项支出百分比情况,所以用扇形统计图.故选C.
b 食品消费比例低,不等于食品消费的绝对量低,a、d不选。消费构成主要反映消费结构是否优化,反映消费水平,选b,排除c项。

2012年上海市居民的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食品 衣着 家庭设备用

2,沪正修订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欢迎您发表意见

为防止疾病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市政府于2013年10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明确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六大类食品品种。 市食药监局说,拟对公告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快看看哪些食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 (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防止疾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现就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公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死的贝壳类水产品。 三、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及其他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取得《上海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醉泥螺除外)。 四、禁止在商场、超市、菜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加工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 五、禁止在流通食品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未经许可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及其他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 六、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处理;食品摊贩违反本公告规定,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处理。 农业、食品安全监管、城管执法、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先行劝阻,并通知或者移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反馈意见的方式 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9月30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yanglina@smda.gov.cn; 2.传真:(021)63268970; 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制图:黄桅 资料:市食药监局

沪正修订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欢迎您发表意见

3,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懂法才能违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二)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三)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四)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  (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  (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建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七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进行组织指导。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中监管职责存在争议、尚未明确的事项,先行承担监管职责。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本市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和检测方法的建议,负责生鲜乳收购的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的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协调城乡食品商业网点布局、酒类流通和消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环境保护、教育、住房和建设、文广影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5,上海市七步规定

是七不吧(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垃圾(3)不损害公物(4)不破坏绿地(5)不乱穿马路(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7)不说粗话脏话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1]48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6,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办理

  以下是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编写企业标准文本。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办事项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  二、办事依据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三、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生食水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辐照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市局受理范围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办理程序  (一) 申请  申请企业标准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5.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6.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属于委托生产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生产的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延续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企业标准文本。  (二) 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 审核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审核。  (四) 备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准予备案的,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 上午 9:00-11:30  2、各区县分局受理地点(另见单页)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十日内作出备案决定。  八、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文章TAG: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受众2012年上海市居民的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

最近更新

  • 饕餮,象征节约粮食劝人勿贪吃

    饕餮也象征劝人节约粮食,所以饕餮纹身出现在大量的饮食器具中,也是为了实现劝诫,甚至是增强这种劝诫,饕餮的来历如下:饕餮是传说中的恶兽,贪吃到把自己的身体都吃光了,所以形状一般是没有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街道137,杨浦区延吉东路137的邮编是多少

    杨浦区延吉东路137的邮编是多少杨浦区延吉东路137邮编:200093以上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还望采纳谢谢2,上海市杨浦区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怎么走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杨浦区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感冒可以吃鱼吗,感冒能吃鱼吗

    感冒能吃鱼吗2,感冒能吃鱼么1,感冒能吃鱼吗病情分析:感冒病人不宜多吃鱼意见建议:鱼为矿物质极佳的来源,其中以磷、铜、碘、纳、钾、镁、铁、氟较为多。海水鱼含碘丰富,是碘可靠的来源。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有二个秘书长吗,上海市市长秘书共有哪些人

    上海市市长秘书共有哪些人2,上海有多少个冯煦尧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秘书长是什么级别4,上海市政府任命两位副秘书长他们的履历如何5,上海市市长秘书是谁6,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蜜枣的功效,吃蜜枣有什么作用

    吃蜜枣有什么作用2,吃蜜枣有什么好处1,吃蜜枣有什么作用滋补养颜~~还可以解馋啊2,吃蜜枣有什么好处枣制成的果脯一般称为蜜枣。由于其表现带有许多细纹,故又称之为金丝蜜枣。制蜜枣的原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瑞金卢湾分院电话,嘉定瑞金医院皮肤科预约

    嘉定瑞金医院皮肤科预约2,上海瑞金医院地址3,上海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是不是总院啊4,上海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是不是总院啊5,上海南站到瑞金医院具体路线怎么走车费要多少6,上海瑞金医院在哪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陪伴的近义词,陪伴的近义词是什么

    陪伴的近义词是什么陪伴近义词:伴随,陪同,随同,奉陪。释义:随同做伴。元乔吉《小桃红·点鞋枝》曲:“月牙脱出宫莲嬱,虽然草木,不堪憔悴,陪伴玉纤纤。”伴随{0}2,陪伴的近义词伴随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虹桥王磊,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在哪

    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在哪2,上海佩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3,上海王磊造型好吗4,王磊的运动生涯5,上海王磊应聘设计师一般什么要求啊需要交押金不6,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大致消费是多少1,上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