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宝山区 >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离职,上海工伤5级提出辞职有没有伤残津贴赔多少个月怎么计算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离职,上海工伤5级提出辞职有没有伤残津贴赔多少个月怎么计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4 14:32:4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工伤5级提出辞职有没有伤残津贴赔多少个月怎么计算

不可以!只是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1.五级伤残领取伤残津贴需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下才可以领取,具体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工伤为18个月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单位无权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请解除),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上海工伤5级提出辞职有没有伤残津贴赔多少个月怎么计算

2,上海工伤辞职后什么时候赔偿

法律主观: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 工伤 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 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上海工伤辞职后什么时候赔偿

3,上海十级工伤以辞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什么

到社保中心办理工伤理赔啊,如果一半两个月之内可以把费用转到你提交的相关银行卡上,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是由公司支付,这个可以跟公司讨要!三个月的上一年上海市平均工资!
吗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结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申领手续,一般在次月内到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第八十条 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表6-1),转财务部门。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死亡的次月起计发,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的第4个月起计发。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进行直接结算并支付。
辞职时就应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2011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0.67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330.67X3=12992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330.67X3=12992元
这个问题你可以去劳动局去询问,然后可以查工伤赔偿规定。相信他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的,实在不给解决,那就只有采取暴力手段报复了,这个社会本来就是这样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本很难落实到我们身上,基本上是向开公司他们倾斜。我都被解雇了,然后他说没有赔偿金给,反正他不给,劳动距不管,那我也只有采取暴力手段了,让他家人去医院去住院去,不肯赔偿我应该得到的给我,那你就去给医院吧。

上海十级工伤以辞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什么

4,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第三条 (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是本市工伤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伤保险的统一管理。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六条 (监督)  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 (基金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在不足支付重大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时,由市财政垫付。第八条 (缴费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第九条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或者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确定。第十条 (费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情况确定。浮动费率分为五档,每档幅度为缴费基数的0.5%,向上浮动后的最高费率(基础费率加浮动费率)不超过缴费基数的3%,向下逐档浮动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基础费率。浮动费率每年核定一次。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 (支付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和监督)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市劳动保障局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经办机构经费)  经办机构开展工伤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纳入预算管理。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认定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我在上海工作工伤后赔偿了一次是3896乘以6个月工资请问我辞职

工伤职工应当是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解除时,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3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3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按照上海市的统一标准进行赔偿。工伤后可以赔偿的项目: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们对处理工伤案件非常专业,可以胜诉付费。
看你是否构成伤残,假如不构成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如果到外地就医还有交通食宿费。医疗期内工资照发。假如构成伤残,还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假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的不赔哦,要让公司辞退你才会有赔偿的,所以不用太着急哦!等公司主动辞退你就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1、工伤造成伤残的7-10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不构成伤残的,不存在。

6,2014上海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什么赔偿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1-4级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5-6级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7-10级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人员,并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再享受《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待遇。  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有哪些待遇?  答: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本人因工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前一月的缴费工资。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12333
1.达到伤残等级的,离职与否关系着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4.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工伤工伤保险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离职

最近更新

  • 饕餮,象征节约粮食劝人勿贪吃

    饕餮也象征劝人节约粮食,所以饕餮纹身出现在大量的饮食器具中,也是为了实现劝诫,甚至是增强这种劝诫,饕餮的来历如下:饕餮是传说中的恶兽,贪吃到把自己的身体都吃光了,所以形状一般是没有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街道137,杨浦区延吉东路137的邮编是多少

    杨浦区延吉东路137的邮编是多少杨浦区延吉东路137邮编:200093以上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还望采纳谢谢2,上海市杨浦区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怎么走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杨浦区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感冒可以吃鱼吗,感冒能吃鱼吗

    感冒能吃鱼吗2,感冒能吃鱼么1,感冒能吃鱼吗病情分析:感冒病人不宜多吃鱼意见建议:鱼为矿物质极佳的来源,其中以磷、铜、碘、纳、钾、镁、铁、氟较为多。海水鱼含碘丰富,是碘可靠的来源。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有二个秘书长吗,上海市市长秘书共有哪些人

    上海市市长秘书共有哪些人2,上海有多少个冯煦尧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秘书长是什么级别4,上海市政府任命两位副秘书长他们的履历如何5,上海市市长秘书是谁6,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蜜枣的功效,吃蜜枣有什么作用

    吃蜜枣有什么作用2,吃蜜枣有什么好处1,吃蜜枣有什么作用滋补养颜~~还可以解馋啊2,吃蜜枣有什么好处枣制成的果脯一般称为蜜枣。由于其表现带有许多细纹,故又称之为金丝蜜枣。制蜜枣的原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瑞金卢湾分院电话,嘉定瑞金医院皮肤科预约

    嘉定瑞金医院皮肤科预约2,上海瑞金医院地址3,上海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是不是总院啊4,上海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是不是总院啊5,上海南站到瑞金医院具体路线怎么走车费要多少6,上海瑞金医院在哪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陪伴的近义词,陪伴的近义词是什么

    陪伴的近义词是什么陪伴近义词:伴随,陪同,随同,奉陪。释义:随同做伴。元乔吉《小桃红·点鞋枝》曲:“月牙脱出宫莲嬱,虽然草木,不堪憔悴,陪伴玉纤纤。”伴随{0}2,陪伴的近义词伴随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

  • 上海市虹桥王磊,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在哪

    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在哪2,上海佩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3,上海王磊造型好吗4,王磊的运动生涯5,上海王磊应聘设计师一般什么要求啊需要交押金不6,上海王磊形象公社大致消费是多少1,上 ......

    宝山区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