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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半年,试用期约定半年合法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9 19:35:29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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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约定半年合法吗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求采纳

试用期约定半年合法吗

2,半年的试用期合理吗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主要是以劳动合同拟签订的期限为依据。而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不合理,这叫出尔反尔,你应该据理力争
不合理,二年合同期限实习期应当是二个月。
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6个月,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我现在的工作就是6个月试用期。 不明白在问我!

半年的试用期合理吗

3,合同问题试用期竟然要半年违法吗

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你这种情况,并不违法劳动法,所以你最好还是通过其它途径了解一下这个公司.
5年的合同试用期为半年属于合法行为.劳动法规定,每1年以上,最多不超过2个月,但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就是说可以是6个月.
別被騙了喔~~~~~
好像最长不超过6个月!!
要看和你签订合同的期,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要给半年的试用期主要是考虑新《劳动合同法》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所以很多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考虑:3+2+1。即第一次签订合同3年,第二次2年,第三次1年,三次签订后,就合同再续就是无固定期限了。
这不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所以你的合同是合法的.

合同问题试用期竟然要半年违法吗

4,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为半年已工作3个月还没转正现将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明文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还在试用期内的你,只需提前3日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职即可。你劳动合同中的提前30日的约定,也是遵循转正后的法律规定,但是不能改变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内提前3日辞职的规定。另外,你担心公司会追究你的赔偿责任“如果通知期不足,员工需按不足天数向公司支付通知金代替通知期”。你不用太担心,若公司要你赔偿的话,需举证证明因为你提前辞职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若无法证明,你完全不用理会。况且,若你是提前3日提出辞职的,一般而言,即使公司产生损失,也与你无关,因为你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的权利。故提醒你注意的是辞职流程必须合法,且尽量避免在离职前后工作上的失误并按时规范的完成离职交接手续。若单位向你主张相关权利,你可让其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过了辞职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如果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期限视为合同期限,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我签定了一份3年的合同试用期半年请问公司加工资的话是3

3年的劳动合同最多只能有3个月的试用期!用人单位和你约定的6个月违法,多出来的3个月算做你的正式出工期间.公司加工资的期间是公司内部规范
不合理的 你如果不是应届毕业生的话 《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外商投资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外商投资企业招收新职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约定试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约定的劳动合同期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定试用期; 2、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4、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约定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因劳动合同期满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准设定试用期。

6,试用期半年合法吗

试用期半年合法。法律依据: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扩展资料:试用期必须要了解的事陷阱1——先试用再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但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签订试用期合同等情况比比皆是。陷阱2——试用期成“随意期”《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挂钩的制度,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陷阱3——辞退理由莫须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陷阱4——工资福利差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借口压低毕业生工资且未落实各类相关福利。《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第的最低工资标准。陷阱5——强加试用期用人单位以熟悉多种岗位为由,要求毕业生在多个岗位试用,增加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陷阱6——拒交或欠交社保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赔偿金。参考资料:人民网- 试用期你必须要了解的事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据此,如果你签订的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打工者为互相了解而约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在试用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达到减少成本的目的,不惜钻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差距的空子,在签合同时随意延长试用期。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劳动部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更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因此,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http://www.szlaw.org/2005/4-26/173447.htm
文章TAG:试用试用期半年约定试用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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