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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网上办自动转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04 16:18:14 编辑:南昌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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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网上办自动转吗

目前还不行。一般是单位统一办理提取。
找原来的劳务公司要公积金帐号就可以了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网上办自动转吗

2,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显示被占用

你要问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显示被占用这个问题吧,是的。可能是公积金中心把你号码弄错了,让他改吧职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显示被占用

3,公积金网上系统经办人怎么更改

这个改不了啦,就一直那样了,我也是这种情况,跟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还有网申那边的技术人员都确认了,改不了!
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填写单位经办人变更表,盖上公章给经办窗口就可以,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公积金网上系统经办人怎么更改

4,公积金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公积金网上办理流程:1.把公积金证书插在电脑上。2.打开广州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3.页面跳转后,点击“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4.页面会跳出登录框,单位登记号:是自动弹出来的,不用手动输入;资金来源:按企业类型选择,示例为“非财政纺发”;输入密码、验证码...5.点击登录确认后,页面会跳转到“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5,在职期间网上怎么提去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找中介出手续费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单位公积金网上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1、将公积金运营商网银盾插入电脑,然后在电脑上打开公积金“外展平台”系统。屏幕弹出如下界面:输入在线银盾密码,按“确定”。系统会让你再次输入在线银盾密码,只需重复输入即可。2、输入密码后,打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会看到界面中的“网银账号”和“公司客户号”,在前期安装公积金系统时已经输入,无需每次手动输入。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页面显示“登录”并跳转到系统页面。单击以选择您要处理的业务。如果注册并付款,在“变更注册”中选择“员工注册”,会出现如下页面:如实填写注册人姓名、证件号码和平均月薪,“月押金”将自动计算。3、最后,点击“进入”。录入成功后,点击当前页面右下角的“待确认查询记录”,页面会跳转到刚刚录入的人员信息,核对信息后点击下方的“确认”页面右上角提示处理成功,最后退出系统。拓展资料:1、单位公积金账户是单位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账户,个人公积金账户是单位账户下的明细账户。单位缴纳公积金时,将应缴纳的款项汇至本单位账户,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分配至个人账户。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团体存放的长期住房公积金。他们的在职员工。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自己缴纳。职工个人存款被单位代扣后,应当与单位存款一起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7,你好 住房公积金怎么在网上激活 而且不用去银行激活

你好,网上激活方式:1、首先我们先打开住房公积金的官方网站,哪个城市就打开哪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网站.2、打开网站后,在页面的右方有一个“个人业务”,单击“个人业务”下方的“网上预约”按钮。3、单击“网上预约”按钮后会弹出对话框,在对话框页面的最上方有一个黄颜色的提示右键单击黄颜色部分,然后在下拉的选项里选择第一个。4、单击之后会弹出如图对话框,这时我们点击安装按钮,安装完成之后页面会回到登录页面,回到登录页面后会发现上方的黄颜色提示没有了。5、回到登录页面后,此时我们在输入框里面输入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跟密码,密码一般是身份证的后六位数,输入完成后,单击下方的立即登录按钮。6、单击同意按钮后,会跳转到如图页面:这时我们单击“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按钮。7、单击“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按钮后,会出现兑换框,这时我们将之前的密码输入进去,然后自己在设置一个新的密码,输入完成后,单击右上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 在厂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话 要看你有没有住房公积金卡 如果有 在领取卡的时候是有密码信封的 密码就在里面 但是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你去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 在网上是不能够激活的 你的问题可以在具体点 但愿恩能够帮到你

8,公积金开户网上办理操作

1、进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找到“单位业务办理”模块,点击进入。 2、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模块,点击进入。 3、在系统默认的“普通用户登录”页面上,点击右下角“注册”。4、注册完成后请按照此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系统。 5、登入系统后,申请开户的单位请选择“单位未开户”,资金来源请按实际情况选择,例如私营企业请选择“单位自筹”。 6、进入下一步后,请详细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告知”,可打印留存。阅读完毕后点击左下角“我已阅读……”,点击进入下一步。 7、如实填写单位登记信息机开户行信息,即可完成开户。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能由单位来为在职职工办理。1、单位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去受委托银行开立网上企业公积金账户。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办理材料: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1)办理地点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管理部现场受理,当天办结。

9,单位3月23号已经汇缴公积金都到本月28号了还没到个人帐户怎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单位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缴存调整清册》,填写完毕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到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办理缴存额调整。单位可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 “调整清册数据盘”,复制或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单位经办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程序”填写《调整清册》并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经办人持《调整清册》及“调整清册数据盘”到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网上缴存单位可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单位网上填写《调整清册》并确认提交。 单位办理缴存额调整后,首月按照调整后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或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缴存。当月无新开户、启封、封存、个人补缴职工的,只需填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当月有新开户、启封、封存、个人补缴职工的,单位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

10,网上办理公积金启封

摘要 您好,一、申请范围: 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 二、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四、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 1.办理渠道: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客户端)。 2.办理条件: 网页版: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办理。 客户端: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公积金1至5代卡登录办理。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31 网上办理公积金启封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将由我来为您解答,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耐心稍等一下哈?? 您好,一、申请范围:单位要为处于封存和停缴状态的个人汇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二、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三、办理要件: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四、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五、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六、注意事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应及时办理启封手续,并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超过6个月未启封的,账户自动恢复正常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1.办理渠道: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客户端)。2.办理条件:网页版: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办理。客户端: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公积金1至5代卡登录办理。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具体点:下载个什么软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 1.办理渠道: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客户端)。 2.办理条件: 网页版: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办理。 客户端: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已添加公积金账号并开通公积金应用)、公积金专用证书、公积金1至5代卡登录办理。

11,支付宝公积金在线提取

这里以浙江省为例,支付宝公积金提取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栏中输入浙江省公积金,支付宝会直接显示浙江省直公积金的生活号,点击它。2、点击后,需要关注它,然后进入到公众号首页中,点击办事大厅。3、弹出公积金服务,点击使用服务。4、接下来需要进行芝麻验证,人脸识别操作。5、下面进入到提取界面,包括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购房提取,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处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用户都能够提取公积金。其他地区提取步骤类似。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百度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最高可借额度20万。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其实方法很简单,打开手机支付宝,在首页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去,在城市服务页面的【政务办事】板块找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点击进去。进入公积金办理的页面后,就能看到【公积金提取申请】的入口了,点击进去就是公积金登录页面,然后按操作来输入相应的身份账户信息,写上想提取的金额即完成提取申请。现在只有广州市可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请需要市民携带房产证、贷款合同、契税证明材料(具体以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等到公积金中心线下柜台进行提取申请。从第二次开始,市民就可以在支付宝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然后提取到公积金中心认可的银行卡上。该功能的使用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2013年之后在银行提交过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网上资料的用户,只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公积金账号密码即可提取公积金。但2013年以前在银行申请资料的用户,则不能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使用该功能,需要到银行网点重新申请资料才能使用。

12,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获取信息失败卡异常怎么办 问一问

摘要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由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可能是由于用户的公积金身份信息没有通过,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公积金中心没有进行备案导致的; 2、查询一下个人的银行卡和公积金联名卡是否都是属于一类卡账户,一般银行卡不是属于公积金中心核准的银行卡也会显示校验不通过; 3、仔细检查个人的银行卡账户以及预留电话号码是否存在输入错误的情况,若是信息不匹配是会导致校验无法通过的。 拓展资料: 一、办理公积金账号与银行卡关联是:_ 1、市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平台将公积金业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直连,身份账号校验通过后,公积金个人账户与银行借记卡账户两个账户关联,关联的银行卡增加提取实时转账、信息查询等功能。 2、职工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和一张由工农中建交等6家承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到发卡银行所属的公积金业务网点或缴存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关联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与银行借记卡绑定”与“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二者业务、功能都不同。 用户仍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业务网点办理绑定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5 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获取信息失败,卡异常,怎么办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由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可能是由于用户的公积金身份信息没有通过,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公积金中心没有进行备案导致的;2、查询一下个人的银行卡和公积金联名卡是否都是属于一类卡账户,一般银行卡不是属于公积金中心核准的银行卡也会显示校验不通过;3、仔细检查个人的银行卡账户以及预留电话号码是否存在输入错误的情况,若是信息不匹配是会导致校验无法通过的。拓展资料:一、办理公积金账号与银行卡关联是:_1、市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平台将公积金业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直连,身份账号校验通过后,公积金个人账户与银行借记卡账户两个账户关联,关联的银行卡增加提取实时转账、信息查询等功能。2、职工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和一张由工农中建交等6家承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到发卡银行所属的公积金业务网点或缴存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关联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与银行借记卡绑定”与“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二者业务、功能都不同。用户仍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业务网点办理绑定手续。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5?赞哦~

13,在职职工怎么申请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1.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住房类)  2.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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