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北 > 武汉市 > 夜间扰民投诉电话,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电话

夜间扰民投诉电话,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电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28 06:14:01 编辑:武汉本地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电话

噪音扰民二十四小时投诉电话是12356。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噪音具体的投诉电话:1、12356只受理工业噪音。主要看什么产生的噪音,来判断属于什么噪音。下面是几种噪音的受理途径。不同的噪音,管理者也不一样。工业噪声:12369,建筑施工噪音:96310,交通运输噪声:88019194,社会生活噪声:110。2、楼下噪音扰民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让民警对其口头警告,拒不听取的,可以让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罚款乃至拘留。3、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4、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噪音扰民24小时投诉电话

2,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

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可以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解决,同时还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解决。【12369】工业噪声污染,拨打12369举报。工业噪音是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在市民日常生活工作中,常见的工业噪音包括小区铝合金塑钢门窗加工点、各类食品加工点固定生产设备发出的机械噪声。市民可拨打12369生态环境热线举报,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查处。【个人建议】在身边如果有夜间建筑施工噪音扰民行为,可以通过12345市场热线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拨打110请求警方部门的帮助,这样可以更好的避免问题的产生,需要注意的是出现问题之后千万不可以通过暴力手段进行解决,这样只会影响自己和他人的正常生活,只有心平气和才能拥有更加和谐的社会。【拓展资料】交通噪声污染,拨打122举报。交通噪音主要由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发出。由于机动车辆迅速增加,使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机动车驾驶人在禁鸣区域按喇叭、机动车辆改装排气筒“炸街”、交通设施提示音音量过大等现象,可拨打122举报,由交警部门调查依法查处。社会噪声污染,拨打110举报。社会噪音包括市民参加社会活动以及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社会噪音虽然级别不高,但由于和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经常影响休息,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在市民日常生活工作中,常见的社会噪音有店铺放高音喇叭促销、商家庆典音箱音量过大、集会广场舞播放音乐音量过高、街头鞭打陀螺噪声超标、家庭装修捣墙以及电锯声带来的噪声、夜深人静小区犬类狂吠等。这些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管理范畴,市民可拨打110举报,由民警进行查处。

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

3,夜间扰民投诉电话

一、夜间施工扰民该投诉电话多少1、夜间施工扰民,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1)12345市民服务热线(2)可拨打110(3)12369环保热线2、这些电话都可举报夜间施工噪音扰民。12369主要受理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方面的问题。当市民发现身边有此类污染事件时,可拨打110城市联动或12369环保热线投诉。3、12369接到的噪音投诉较多,但噪音种类多,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工业噪声排放限值是属于环保部门负责,当市民不清楚噪声该归哪个部门管理时,可拨打110城市联动,其将根据投诉噪音的种类转接到相关部门。二、关于环境噪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夜间扰民投诉电话

文章TAG:夜间扰民投诉电话夜间扰民投诉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