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珠海市 > 珠海市环保局,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珠海市环保局,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0 23:34:56 编辑:珠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每年都要招人的,但每年要的专业不一样,珠海市公开招公务员时,环保局也会下指标,公布招什么专业的。

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2,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在珠海市人事局 即珠海市市政府1号楼2楼216室看吧,会有贴的,也可以看报纸或者上人事局的网站,可能要到明年三四月才有的考的~

考珠海市环保局的资格要求

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分局科员是参公吗

貌似是的...
你有两种选择1 住宿舍2 不住宿舍,领住宿补贴相信你会选择2呵呵!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分局科员是参公吗

4,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兼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局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正科级8名,副科级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

5,珠海市唐家环保局在那里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89号二楼 环保投诉热线 12345、12369 办公室 联系电话:2128701

6,珠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主要做什么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根据“广东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粤机编[2006]6号),组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内设机构,以市环境保护局的名义实施管辖范围内的环保综合行政执法。一、主要职责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主要职责:(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负责跨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以及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五)负责排污申报核定以及排污费的征r恢工作。(六)负责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环境监察部门的能力建设,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二、机构设置(一)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内设综合科、执法监督科和一大队(机动大队)。 1、综合科:主要负责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移交、督办以及跨区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行政、后勤工作。 2、执法监督科:主要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申报和登记、总量核查、污染减排、污染源信息化管理,审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负责对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监察稽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合法性审查,归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3、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一大队(机动大队):负责全市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和纠纷的应急调查处理,按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系统的要求,组织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立案查处有关的环境违法案件;负责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环境综合执法工作。 (二)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分别在香洲(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除外)、金湾(高栏港经济区除外)、斗门行政区和高栏港经济区设立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二大队(香洲大队)、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三大队(金湾大队)、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四大队(斗门大队)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五大队(高栏港大队)。(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模式,香洲、金湾、斗门和高栏港大队均以市环保局名义负责香洲、金湾、斗门行政区和高栏港经济区内的环保监察执法,并分别由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协管。

7,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珠海的我不了解,上海环境监测站我知道一点的,事业行政单位编制,很牛X,工作也轻松,到厂里监测,检测,人家都把你当成佛爷那样供着,吃好,喝好,拿好。奖金很多,福利特好。毫无疑问,该去做的。

8,珠海环保标示在哪里可以领取

环保分类标志全省通用  据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对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是根据广东省的统一安排,环保分类标志是机动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凭证,全省通用。  据悉,环保分类标志分绿色标志和黄色两大类,绿色标志目前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Ⅳ标志四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  这位负责人说,本次发放环保分类标志的范围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或长期驻留本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汽车,不包括挂车、电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环保分类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和国Ⅳ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  据介绍,环保分类标志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作为汽车排放达标的凭证;二是作为确认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三是在实施高排放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凭证;四是作为有关部门对汽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往来京穗深等地可先行申领  目前珠海已经拥有机动车辆超过20万辆。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避免核发点的拥堵,经常往来于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机动车,可先行申领。其它机动车可视情况或结合年检周期申领,申领时间暂不作强制性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珠海目前未设置限行路段、限行时间。但据《珠海市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要求,限制持有某类环保标志车辆的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和行驶区域。  无环保分类标志的车辆到其他城市会有什么后果?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广州、深圳设置限行路段、限行时间。排气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而此前已办理由广州、深圳等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环保分类标志在其有效期限内依然有效,效期届满后,必须换发全省统一式样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  相关新闻  申领和技术鉴别不需费用  20台车辆以上集中办理  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申领环保分类标志和技术鉴别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珠海目前已经在全市准备了16个核发点,办理方式分为个人办理和对于20台车辆以上的集中办理。由于珠海市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是首次对汽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考虑到相当部分汽车的检验期限是两年检一次,如果核发环保分类标志前进行排气检测,一方面将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将给车主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对首次申领环保分类标志的汽车不要求进行排气检测。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分类标志的,将会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车主可致电2650567、2650917咨询

9,市环保局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全国统一环境保护投诉电话号码12369。如果打不通,可以拨打114咨询当地环保局的电话。或者通过贴吧、微信等投诉。
环保局的举报电话统一是12369,如果是举报环保问题可以直接拨打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当地环保局举报,还可以登录当地环保局官网举报。

10,珠海市环境保护八个不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环境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园林式海滨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管理部,负责全市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八个不准”的工作。  市计划、外经、经协、国土、规划、工商、城建等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把好“八个不准”关。第四条 不准在山坡二十五米等高线以上部分兴建非供游客休憩和观赏的建筑物,以防阻碍山景观瞻。特殊情况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 不准在海边、河边规定范围内兴建建筑物,以防阻挡海、河风景。  前山河沿岸纵深三十米范围内和沿海岸陆域纵深五十米范围内,一般不准兴建建筑物。确需建设的项目,须报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查,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原有建在海、河两岸的建筑物,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搬迁或拆除。第六条 不准在风景区和公园内(含规划在案的风景区公园)兴建非供公众游乐、休憩或观赏的建筑物。  在风景区内和公园内建造公众游乐、休憩和观赏的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必须由规划部门审查。第七条 不准乱开石场,以防破坏环境景观和防止水土流失。  (一)在市区内,不准新办砂、石开采场。  (二)在市区外新办砂、石场的必须由城建和规划部门提出意见,市国土部门和矿委会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正在开采的砂、石场要标桩立界,并做好边开采、边整治、边绿化的工作,防止污染环境和水土流失。对污染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又不采取措施的石场,应予关闭。  (四)已停止开采的砂、石场,原开采单位必须做好砂、石场的整治、修复工作。原开采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环保部门聘请施工队进行整治,原开采单位必须承担整治、修复费用。第八条 不准建设有大烟囱或有严重污染的项目,以防污染环境。  (一)不准采用燃煤锅炉,不准设置不符合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的高烟囱。确需设置的,须经市政府批准。  (二)不准新办电镀、造纸、制浆、制革、冶炼、漂染、石油化工、垃圾处理等严重污染项目;不准生产农药、汞制品、砷制品、铅制品、放射性物品、联苯胺、多氯联苯、石棉制品等含剧毒污染物或强致癌物成份的产品。第九条 不准乱设广告牌,以防有碍市容街景。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市内马路街道两旁乱设广告牌,需张贴的各类广告,必须到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查同意并加盖“广告验讫章”后,到市规划部门最后审批,方可到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广告。  (二)广告的设计方案由市工商部门统一审理后送规划部门审定。第十条 市内的噪声不准超过四十五分贝,以防声源性污染。  (一)在市区内不得兴办噪声污染大的项目和设置噪声振动大的设备。原有的上述项目或设备,必须限期治理。属难于治理的项目,必须拆除或搬迁。  (二)对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及各种社会噪声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不准修建没有停车场的任何建筑物。特别是各类大型建筑物和住宅楼宇要保证建有所属停车场,凡住宅首层和地下一定留作停车场,不能分配。  (一)修建大型的建筑物或建筑小区,必须同时考虑修建相配套的停车场,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统一审查,凡没有停车场的较大型建筑物一律不准兴建。  (二)已交付使用的停车场,使用单位要妥善管理,车辆停放要符合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环保局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珠海有哪家环保公司和珠海市环保局的关系比较好的

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珠海是旅游城市环保在环境审批和执法还是比较规范的,不像内地见钱眼开.有投资什么企业都可以进,我同学和环保局某局长是亲戚想在南屏办企业都无法审批,哎!
业务领导。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关系。因为我国采用的是横向领导制度,所以如果区县局的后台以及领导足够强硬,可以讲市局乃至与省局扔到一边。
珠海市环保公司

12,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百

一、市直部门目录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8项)部门名称序号事项名称设立的依据备注市发展和改革局1对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2基建工程招标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4月2日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五、十六、四十条。 3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许可的核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九条。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4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的审批(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企业法定地址变更的审批)《外资企业法》第六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第十二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第十二条。 5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书面协议(合同)的审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2008年修正本,2008年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公布)第四、五、九条。 6无线电频率指配、台(站)设置及呼号指配的审批《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八、十一、十三、十五、十七、二十二条;《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第五、八、十七、十九条。 7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8市属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为初审)、登记、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的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三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设立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9市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的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九条。 10单位和个人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11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的初审《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市公安局12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审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二十六条。 13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14控制爆破和大型爆破作业的核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 1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四条。 16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九条。 17运输、携运枪支弹药许可证的审批《枪支管理法》第三十、四十八条。 18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典当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19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08号)第六条。 20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项。 市公安局21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十二条;《珠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2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许可《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七条。 2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2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核准《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25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审批《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26设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学校(专业)、保安培训机构的初审《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五条。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27护照的核准《护照法》第五条。 2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核准《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六、十条。 29台湾居民申请签注延期、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的审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十六、十九、二十一条。 30外国人来华签证、证件及延期、加签的审批《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第十三、二十五条。 31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3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法》第十一、十三条。 33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法》第十五条。 34车辆载货三超证、专用车证核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35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机动车牌证补换发的核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六条。 36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证、补证、审验、注销的核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市公安局37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38出海船舶户口簿、出

13,珠海环保标示在哪里可以领取

环保分类标志全省通用 据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对在用机动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是根据广东省的统一安排,环保分类标志是机动车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凭证,全省通用。 据悉,环保分类标志分绿色标志和黄色两大类,绿色标志目前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Ⅳ标志四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 这位负责人说,本次发放环保分类标志的范围是在本市注册登记或长期驻留本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汽车,不包括挂车、电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环保分类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和国Ⅳ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 据介绍,环保分类标志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作为汽车排放达标的凭证;二是作为确认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三是在实施高排放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凭证;四是作为有关部门对汽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往来京穗深等地可先行申领 目前珠海已经拥有机动车辆超过20万辆。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避免核发点的拥堵,经常往来于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机动车,可先行申领。其它机动车可视情况或结合年检周期申领,申领时间暂不作强制性规定。 这位负责人说,珠海目前未设置限行路段、限行时间。但据《珠海市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要求,限制持有某类环保标志车辆的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和行驶区域。 无环保分类标志的车辆到其他城市会有什么后果?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广州、深圳设置限行路段、限行时间。排气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而此前已办理由广州、深圳等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环保分类标志在其有效期限内依然有效,效期届满后,必须换发全省统一式样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 相关新闻 申领和技术鉴别不需费用 20台车辆以上集中办理 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申领环保分类标志和技术鉴别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珠海目前已经在全市准备了16个核发点,办理方式分为个人办理和对于20台车辆以上的集中办理。由于珠海市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是首次对汽车核发环保分类标志,考虑到相当部分汽车的检验期限是两年检一次,如果核发环保分类标志前进行排气检测,一方面将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将给车主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对首次申领环保分类标志的汽车不要求进行排气检测。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或者冒用其他车辆的环保分类标志的,将会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车主可致电2650567、2650917咨询
珠海市环保局可以
珠海市环保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海滨北路11号
拿年检标志的时候到环保局拿的
珠海市环保局可以
据说有16个点,看你在什么地方,市区好像体育中心附近和香洲区府等地方,可以打电话2650917询问。

14,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一)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工作机构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四、防洪抗汛的准备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五、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二)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小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4.2预防工作   (1) 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的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的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4 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 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的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可立即拨打珠海市环保局监查分局三大队电话:*******.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废水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的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 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 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③ 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 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⑤ 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 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 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 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的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小,同时采取人工的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的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小。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的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 重点监视。   5.4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由各级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让员工做好防止、准备工作。   5.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① 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 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③ 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①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②环境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③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个相关部门领导人进行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6.3 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的联络畅通。   6.4 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5 技术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组建专家组,健全的环境应急机构。   6.6 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6.7应急能力评价   7 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类事件爆发。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8.3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甚至其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其他人员的生命构成危害的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本公司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章TAG:珠海市环保局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