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政府服务大厅
小学转学原则上于每年秋季进行。若学生户籍已迁入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家长可于学年末(2021年6月底)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或期末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指派的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咨询转学事宜、办理转学手续。
若其对口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该学生,家长可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21年7月5日—7月9日到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08号)进行转学申请、审核、登记(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公共服务局将于8月统筹安排学位、指派拟转入学校,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2. 重庆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政务大厅是行政单位。
政务大厅是各级政府设立的专门为群众服务的一个行政事业类服务窗口,他主要是接受群众对事项的咨询,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行政服务业务的一个单位,服务便捷,快速高效,深受群众的喜爱。
比如,重庆市在各个区县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渝快办为重庆市民办理了许许多多的服务事项。
3. 重庆市政府服务大厅电话
重庆市办理身份证
需要去当地派出所
带上自家户口本去办理的
最快加急7天能拿到
最慢需要1个月才能拿到的
4. 重庆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
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规范重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管理,切实办好企业和群众(以下称来电人)诉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45热线由市政府设立,归并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资源,通过“12345”语音电话和互联网渠道,为来电人提供“7×24小时”人工和智能在线服务。
第三条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处理来电人诉求的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12345热线按照“一号对外、统一分派、资源共享、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统一监管”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厅是12345热线的主管单位,由市政府总值班室(重庆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12345一号通”工作处)统筹负责以下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一)组织制订热线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开展诉求办理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以及社情民意调查、数据分析等工作。
(三)协调开展热线运维管理和相关软硬件及数据资产管理工作。
(四)协调开展热线知识库建设管理工作。
(五)协调开展热线其他工作。
12345热线具体负责诉求登记、交办、协调、督办、回访、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实现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
第六条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是12345热线的承办单位,由各承办单位办公室或指定的工作机构负责以下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流程,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的热线联络员,安排驻场轮值人员。
(二)组织办理各项诉求,跟踪办理进程,审核办理结果,督促做好答复来电人工作。
(三)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按需设置专家座席并做好专家选派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负责人参加在线接听来电、政民互动活动。
(四)开展热线知识库建设维护工作。
(五)协调开展热线其他工作。
各承办单位可根据管理权限,明确本级政府部门、下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作为具体承办单位,并加强对具体承办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在职责范围内对办理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七条 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12345热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热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