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1/议事规则、业主 大会表决规则的法律分析:1。召集业主 大会会议、法律依据:-0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符合设立条件业主-1/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
业主大会要求参与者半数以上有效。以下事项由业主: 1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1/议事规则;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5、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6、筹集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资金;7、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8、改变共用部位的用途或者利用共用部位从事经营活动;9.其他有关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重要事项。
法律分析:符合设立条件的业主 -1/,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业主后做好准备。筹备组自组成之日起90天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业主-1/。法律依据:业主 -1/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符合设立条件业主 -1/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首次设立业主123
筹备组成员人数为奇数,其中业主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第十一条业主筹备组中的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民委员会组织,经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形式公布成员名单。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3、民法典 业主 大会表决规则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业主-0/独占部分占_ _ _ _ _以上的人表决。对前款第六项第_ _ _项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业主四分之三以上专有表决权股份和业主四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通过。对前款所列其他事项的决定,应当经业主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专有部分通过和业主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专有部分通过。普通事项需经/123,456,789-0/和/123,456,789-0/批准,重大事项需分别经/123,456,789-0/和2/3/批准。
4、 业主 大会一年召开几次法律分析:业主 大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两种。定期会议应按照业主-1/议事规则的规定每年举行一次。由业主提出占住宅面积20%以上,或者出现涉及全体业主且共同利益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业委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1/的临时会议。业委会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召集职责业主-1/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可组织业主推荐召集业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由业主:(一)制定和修改业主-1/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七)其他有关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经营权的重大事项。
5、 业主 大会有哪些职责法律分析:(1)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1/议事规则;(二)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三)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更新,并监督实施;(五)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或业主-1/议事规则规定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其他职责。
6、 业主 大会表决规则法律分析:1。召开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员工,2.业主-1/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代表业主出席。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业主 大会,4.业主-1/一项决定必须由业主与会者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业主 大会制定和修订业主公约,业主-1/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