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细细挖掘,看吉某的行为是否触及了其中足以判死刑的法定情节。吉某最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杀人未遂者,一般没有判死刑的可能,对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未遂从行为手段上讲,吉某将前妻撞倒,又开车碾压。
1、南京新街口事件中哪里最可怕?
要问新街口式事件哪里最可怕?我觉得最可怕的是遇上这种失去理智做出极端行为的人,遇到这样的人就会无辜受害,有理都没处说,死都不瞑目。也没有招谁惹谁就受到无辜的伤害,犯罪嫌疑人吉某,因和前妻感情纠葛问题,驾车撞到前妻进行碾压,并持刀伤害数名无辜群众。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犯罪嫌疑人割喉自杀未遂,现在正在重症医院抢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对于这样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2、南京新街口事件如果见义勇为的人现场把凶手反杀算犯法吗?
这是一个有点复杂的问题,涉及正当防卫以及是否防卫过当的问题,正当防卫是有条件的,时间要求是要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不能犯罪分子没有犯罪行为就实施防卫,否则是事前防卫。在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实施,构成事后防卫,防卫的对象只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对没有犯罪行为的共犯,如教唆犯帮助犯不能防卫。防卫的手段和方式要适度,以能阻止犯罪行为为原则,
另一个要说明的是,正当防卫在客观上也是伤害行为(事实判断,不涉及价值判断)。既然是危害行为,那么防卫人就有避免事态恶化的责任,例如防卫人在进行正当防卫时把犯罪分子打伤(在正当防卫限度内),但如果防卫人不救助犯罪分子就会死,那么防卫人就因为正当防卫行为对犯罪分子有救助的义务,否则就会构成不作为犯罪。这就是正当防卫两难的地方,既要鼓励正当防卫,又不能赋予防卫人无限防卫权,
3、南京新街口吉某某,会被判死刑吗?
按照目前吉某的犯罪后果来看,难判死刑。吉某最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中吉某涉嫌三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这三罪无论是哪一罪,最高都可以处死刑,不过还要细细挖掘,看吉某的行为是否触及了其中足以判死刑的法定情节:吉某意图杀害前妻:故意杀人未遂从行为手段上讲,吉某将前妻撞倒,又开车碾压。
这代表他的主观上就是追求前妻的死亡,其行为当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受害的前妻生命力顽强,并未死去,这就是说,吉某所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杀人未遂者,一般没有判死刑的可能,吉某持刀抢劫群众车辆:抢劫既遂《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和故意杀人罪一样,如果没有抢劫致人死亡的情节,实务中对于行为人判死刑的可能性是极小的,吉某持刀刺伤见义勇为的大哥:故意伤害既遂从现场情况来看,吉某此时并无杀人的故意,但一定具备伤人的目的。他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另一个故意杀人罪,
此罪要求受害者受轻伤以上的伤害。《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只有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当前情形来看,尚无通报有称此案的受害者有重伤以上,所以对吉某的量刑也不可能直接达到死刑,由于以上三罪无论按照哪一个罪来判,对吉某均无判处死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