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您好!政采云是由浙江省财政厅与阿里巴巴集团共同筹建成立,专注服务于政府采购各类用户,为政府采购交易和管理电子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自2016年8月8日成立以来,短短三年时间,政采云平台已在浙江省全域上线,并在重庆、湖南、广西、云南、青海、新疆、吉林、上海、江苏无锡、河北雄安、内蒙古乌海等省区市以及国税总局等中央单位推广使用。
2. 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检查对象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检查对象包括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指经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非市场主体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据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坚持全面覆盖、依法实施、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
坚持依法实施。随机抽查应当严格依法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
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抽查,确保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过程公正、透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坚持注重实效。严格制度设计,注重协同配合,突出问题导向、分类监管,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第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第六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其它监管的衔接。
(一)凡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清单的事项,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三)通过被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大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及时进行检查、处置。
(四)对随机抽查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全系统的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全系统年度抽查重点、综合抽查比例和重点抽查事项比例等指标,督查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全省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突出风险组织开展全系统随机抽查。
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开展、督查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抽查。
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主体,机关执法人员应参与随机抽查检查,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要落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合理制定本级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按照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牵头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每个抽查批次的牵头业务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内设相关业务机构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负责牵头组织、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对本业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政策法规机构负责抽查工作的执法监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的运行、维护,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