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今天,我又联系她该补交2个月的房租了,她居然说国家不是出台减免房租政策了吗。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房东免房租这件事,并没有强制性,但投入也是贷款买房,那么,房东本身每月也在担负着房贷压力,等着房租到位去还房贷呢,”也就是你需要向你的房东,乃至当地的房管局证明,你现在不能付房租的理由。
这个事情应该是从几个方面同时看。要看看房东的情况,如果房东也是工薪阶层,也是因为改善居住条件才换了住所,买了新房,但投入也是贷款买房,那么,房东本身每月也在担负着房贷压力,等着房租到位去还房贷呢。那么,大家都是困难人士,为什么受到指责呢?不能把解决某些人的困难,就把困难转嫁到房东身上呢,我是这么认为的,大家互相理解,努力生活吧。
2、新肺期间,房东不给免房租怎么办?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房东免房租这件事,并没有强制性,在疫情期间,你要承担经济损失,你的房东也需要。而且现在的房价不菲,全款买房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房东可能是身上还有一笔房贷等着每月要还银行,三方之间必定有一方要承受损失,而这一方通常是处于劣势地位的房客。你在承租房屋时,和房东签署了相关合同,这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对于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在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对于因此(新冠肺炎)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也就是说,你需要向你的房东,乃至当地的房管局证明,你现在不能付房租的理由。除非你身处武汉,且自身在隔离期间不能够居住房屋,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只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才可以拒绝履行相关合同,否则还是老老实实地交房租吧,
3、房东不同意免租怎么办?
你好,很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本人工作在上海青浦,2019年4月份,跟两位同事一起在青浦的郊区租了1套3居室(2居室改造房),月租金3300元,3人平摊,房租每季度付,到10月份,一位同事调动到阜外公司,自然就退租了,房租轮到我跟另一位同事平摊,考虑到租金压力,我把空余的次卧出租出去了,房子每月租金750元,水、电、气、网费按人头平摊,按照当初的协议,这个次卧只出租三个月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5日,租户说家里有事,然后就回家了,直至2月10日单位要复工,我从老家回到上海住处,联系租户,她告诉我说浙江老家在疫情期间管的严,高铁停运,暂时回不来,房租往后顺延1至2个月,出于人情考虑,我答应了,可就在今天,我又联系她该补交2个月的房租了,她居然说国家不是出台减免房租政策了吗?还说她人都没住,还要什么房租?我就直接告诉她,第一,我的房东没有给我减免;第二,你开了酒店不去住,难道人家不收你钱吗?今年春节疫情突发,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对于主动免租的业主值得尊敬,但不应道德绑架所有业主、相关机构要求全部免租,否则可能损害房屋租赁这一民生行业的良性发展,最终造成租客、业主、行业等多方共损的局面,对于房东开说,疫情期间,给你减免,那是情分,不给减免,那是本分,租户可以把自身困难跟房东实事求是讲清楚,通过友好协商,适当调整租金水平或者适当延时支付租金,不能单方面的将自己的诉求强加到房东身上。
对于此种情况,我也查阅了相关资料,明确答案就是: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这里提到“经营者”,主要指企业,而不是指个人,说白了只为企业减免房屋租金,至于个人租房是否减免取决于出租方意愿,住房租赁属于市场行为,不应该强制要求任何一方减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