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西青区 > 天津市社保办理,天津地区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天津市社保办理,天津地区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6 01:39:26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天津地区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可以去中天人力办理,地址:河西区广东路上,世纪联华超市对面,特明显,有个大牌子;电话022-23269876 带上身份证和档案去办理,我是在那办理的个人保险。好像有优惠,在那里也可咨询这些事,中天人力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我国第一家区域性国家级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

天津地区个人如何办理社保

2,天津社保卡怎么办理

企业注册地在天津的员工医疗费报销,只能用当地医保卡。如果企业注册地在广东,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正常身体检查如果没有达到医保起始线及没有办理住院手续,医保中心是不予报销的。
带着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本费5元到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去办理即可(不是居住地),受理后大约60天后可以取回,如果急用的话,可以先申办一个临时社保卡,有效期是45天,一两天就可以取回,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

天津社保卡怎么办理

3,外地人在天津怎么办理社保

1. 一般外地户口是不能以个人名义在本地缴纳社保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本地单位为你购买社保,就能解决没有本地户口无法享受当地人的公共医疗、养老保险等。2. 同时,不在同一地区工作,可以在新工作地区重新办理社保缴费帐户,将来可以迁移社保帐户合并,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现在大城市都实行了社保跨省转移,只要到当地社保出具转移接续申请。3.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加入公司工作,可以找社保代缴公司企秘保,找他们帮你代缴社保。
办理社保是需要本人身份证的.和天津暂住证(5个月 以上)的。目前,在天津参保,社保办理和续交有两种方式: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2)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或者缴纳部分服务费,挂靠在某家公司名下)。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外地人在天津怎么办理社保

4,天津社保卡办理流程

个人是不能重复办理社保卡的,需要与原公司取得联系,取回社保卡。1、办理材料(1)申请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地户籍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2)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地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以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4)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指定的服务银行名称;2、办理流程(1)申请人出具各项申请材料;(2)经办人审核材料,将申领信息录入系统。该系统将申领人的信息与公安人口信息和社保参保信息进行即时比对;(3)经办人员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申领登记表》并交申领人确认签字;(4)收费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领取单》。3、办理地点(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2)天津各区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目录。扩展资料办理社保卡的作用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8、用于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天津人办理社保卡携带所需证件去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社保含有两项,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办社保卡需要的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办社保卡的流程:1、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2、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3、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薄原件办理
你是天津城镇户口就可以自己办社保卡了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户口所属区街道办理不是天津城镇户口,只能通过单位办理医保卡

5,天津社保卡怎么办理流程

2014年1月1日起,对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做出具体安排。用人单位和保民按照他们中心在滨海科技园业务受理的范围及时间安排,可选择相应的时间到滨海科技园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高新区社保分中心滨海科技园经办业务种类及受理日期】请在附件下载,我已传至附件;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30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社保咨询服务电话:24839751 【高新区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业务流程】以下是具体流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的基本业务经办规定及相关流程提示如下:  一、社会保险备案登记  (一)登记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特别提示:以上6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结算时限:  申报期为每上月26日—本月8日的工作日;  银行扣款结算截止日为每月15日。  (二)申报缴费流程:  1、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新开户办理登记手续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到经社险机构认可的托收银行签定委托扣款协议,并在第一次申报缴费之前将生效后的协议一份上报我分中心。目前社险机构认可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办理网上申报认证  新开户上交扣款协议后,携带社险机构告知的社保ID号及《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协议》和《天津市劳动保障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专用申请表》到分中心指定的天津中富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网上申报手续,咨询服务联系电话:88330066。  3、登录申报操作平台  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插入升级后的U-KEY即可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成功申报后,可于第三个工作日自行从申报平台打印当月缴费通知单。如遇不会操作的情况,可于每月1日—10日工作时间携带升级后的U-KEY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经办大厅现场由工作人员指导使用。  (三)申报缴费基数确定:  按照缴费职工上年度税前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半年及全年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奖励等)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税前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不足缴费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缴费,超过最高缴费上限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每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公布。  特别提示:2013年度单位缴费下限为2210元,缴费上限为11331元。  (四)社会保险参保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28%  其中:企业负担20%;个人自负8%  2、失业保险:总费率3%其中:企业负担2%;个人自负1%(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可以不缴纳个人自负1%)  3、基本医疗保险:  ⑴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11%  其中:企业负担9%;个人自负2%  ⑵门诊大额医疗:总费率1%,只由企业负担。  ⑶大额医疗救助:每年由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于年初1月份或新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企业不负担。  特别提示:2013年在职职工为260元;退休职工为360元。  4、工伤保险:根据企业经营类别在0.5%—1.5%之间确定企业缴费费率,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按照企业核定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经办时间:用人单位必须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高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每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间的工作日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你是天津城镇户口就可以自己办社保卡了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户口所属区街道办理不是天津城镇户口,只能通过单位办理医保卡

6,天津的社保卡如何办理

网上办理社保卡方法/步骤申报条件及资料:第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第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1.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2.登陆网上申报社保卡网站: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业务对象”,“相关业务”,“查询办理”选项,输入正确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项,登陆进入申报系统;3.个人信息核实:点击左方菜单:(第一步)个人信息核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标*号的必填,如没有公安照片人员的信息,要手工录入“照片回执”项,照片回执如是从相馆照社保卡照片获取,若已存在公安照片,则照片回执处不用输入,系统已默认,填写完后检查,点提交;4.打印申报表: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二步)申报登记表打印”,点击【下载登记表】或者【打印登记表】:【下载登记表】表示下载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登记表】表示直接网页打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5.打印继续缴费单:页面会自动跳转至【(第三步)】缴费单打印,点击【下载缴费单】或【打印缴费单】:【下载缴费单】表示下载生成《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word文档,用于打印店的打印,【打印缴费单】表示直接网页打印《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适用于装有打印机的用户;6.个人缴费:完成缴费单打印后即完成整个个人网上申办流程,申办人须持《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工行、农行或建行交费,领取财政收据,办理领卡与激活。办理时限及工本费:社保卡办理时限为成功缴费后20个工作日,工本费20元/张。领卡所需资料:首先是本人身份证正本,如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正本(如非本人领取的,需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本);然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天津的社保卡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市民,以及原医保卡损坏或丢失的市民,可以到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该卡的制发周期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60日内。市民如需查询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具体地址和电话,可以拨打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公共服务查询”即可)。社保卡分集中办理和单独办理两种方式。问题为单独办理,单独办理主要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漏发、新增参保和需要补换卡的人员。办理流程:1、数据采集。持个人身份证,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领取《采集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参保信息、签字后交表即可。补换卡的,还需交补换卡费用。办理时携带证件:为16周岁以下儿童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其代理人须携带办卡人户口本、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办卡人关系证明;16周岁以上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领取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之日起两个月后,到数据采集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凭身份证件领取社会保障卡。三是委托他人办理。主要适用于16周岁以下儿童和不会写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人员。办理时携带证件:代理人和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或社区开具的与领卡人关系证明。扩展资料:集中办理。主要适用于已参保且有单位、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管理的人员。办理流程:1、进行数据核对采集。首先通过提取参保数据与公安身份证信息比对,产生《社会保障卡数据核对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其次是由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组织发放《采集表》,交参保人员进行逐项核对、更正和补齐信息。三是以相反流程,将《采集表》返还给数据采集公司,由数据采集公司进行第二次核对后,录入到全省统一卡管平台。四是省厅通过省卡管平台,对录入信息进行第三次核对,交制卡厂商。卡厂进行第四次审核后,进行制卡。对每次核对有无的数据,以反向流程退返到上一责任人进行修改和更正。修改和更正完成,再按流程进行下一步报送。2、领取社会保障卡。由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组织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天津社保卡专题为您提供天津社保卡查询,天津社保卡办理,天津社保卡补办及天津社保卡使用等天津社保卡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生活带来便利。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需要准备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照相馆出具的办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执单(户口不在本地的),去四大国有银行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办理分为本地和异地两种,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可以就近去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办理市民社保用的相片回执单,带上身份证和回执单,在正常工作日去银行填写办理业务单和社保卡办理申请单,不会写或有问题可以问大堂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之后手机会收到短信通知,通知你去银行取回社保卡,工作人员会要求你设置2个密码,一个是你的医保卡密码,就是你去药店买药刷卡或医院报销需输入的秘密,里面是有钱的。另一密码是相当于储蓄卡密码,相当于银行卡,可以存取钱,里面含有养老金退休金等。在平常的时候注意保管和使用,如果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被锁时可带着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去银行重置密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卡
申领社保卡时,须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就近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打印申请表,经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确定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交付工本费5元/张。本市社保卡办理分为即时制卡、限期制卡和移动互联网终端APP程序三种形式,申领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限期发卡的制卡周期为45天,申领人需在申领45天后持领取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选择即时发卡、移动互联网终端APP,可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领取,申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障卡即时发卡的合作银行相应网点现场领取。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235个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即时制卡合作银行的指定网点,包括:中国银行30个、工商银行5个、农业银行25个、建设银行66个、中信银行1个、招商银行1个、民生银行1个、浦发银行8个、渤海银行17个共150余家指定网点支持即时发卡。注:详细网点及地址可致电12333或服务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参考资料: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保卡的十问十答
一、天津社会保障卡申领程序1.提供证件申领人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2.确认信息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有效证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并办理收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3.领取卡片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4.开卡校验工作人员须查验领取人有效证件,并对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办理领取手续。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天津各区街、镇、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三、办理条件1.只要在天津参加了社会保险,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登记;2.不满16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参考资料:天津社保卡办理指南 -天津本地宝

7,天津社会保险经办流程

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程序  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 凡是天津各区注册企业、社会团体、属天津各区管理的事业单位应自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1号表,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提供);  5. 参保职工职工人事档案存放地证明及劳动行政部门开据的职工录用手续;  6. 在天津各区分中心参保的人员,如果在此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的,需持原缴纳地社会保险机构开据的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10日内由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 用人单位发生终止或变更与社会保险有关事项时,应在终止或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核定)  按照规定,每年年初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缴费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应按下限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03年缴费下限为680元);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上限的,应按上限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2003年缴费上限为3500元)。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无法确定的,按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其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当年的缴费技术经分中心核定后每年首月15日前方可申报。核定后的缴费基数年内不在变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基数时,缴费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超级汇总基层表》I102-1表;  2、《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实表》联审01表;  3、《职工工资收入台帐》;  4、相关财务报表(《损益表》)。  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在每月八日前,向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当月社会保险费。(遇节假日不顺延)  (二)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每月八日前申报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中心将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三) 为保证社会保险计算的准确性,减少误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保留精确到“元”,计算社会保险费金额保留精确到“分”,并据实记载。  (四) 缴纳的险种和比例  1、 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10%(其中1%为门急诊大额医疗费),个人2%。此外,职工在每年一季度前一次性趸缴当年的大额医疗救助金,由单位统一上缴分中心。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每年一季度前由分中心在养老金中扣缴。政府规定,凡新增人员、新参保单位,自增加当月按每人一个年度150元(2008年为150元)的标准一次性征收大额医疗费补助金(公务员不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  3、 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  单位0.5%—2%。  5、 生育保险:  单位0.8%。  (五) 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填写的相关报表  1、《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集申报表》(征字1号);  2、《天津市天津各区失业保险基金征集表》;  3、《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减少)名册》(变字1号);  4、《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征集申报名册》(征字2号)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征字4号);  6、《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征字5号)。  注:其中征字5号,6号表,只在年初核定缴费基数时填写。  申报征字2号表时,按险种(养老、医疗)分别填写;变字1号表在有人员变动时填写,新转入人员须在增减变动表“备注”一栏注明其“转出社险名称”,对于已在原转出社险制作“医疗保险卡”的,应同时注明“已制卡”,以避免重复制作。  (六) 社会保险费结算方式  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与缴费单位原则上以同城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特殊情况允许使用现金或支票。  以同城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银行帐户内有足够支付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改变银行帐号或帐号资金不足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  (七) 养老保险的记录及对帐办法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填写:  用人单位为职工每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记载,自《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五页始一年填写一页。如果职工自年中某月开始缴费,应将缴费情况填写在本月相对应的栏上,并加盖经手人的印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载”页上的“企业缴费金额”栏,可暂不填写,当年缴费记载情况须由职工本人签字。  2、对劳动合同制工人1984年1月至1992年12月按有关规定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经天津劳动人事部门认定后,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第四页,并加盖审核专用章。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手一册,如因某些原因具有一本以上手册的职工,应到基金经办机构办理合并手册手续。  5、 打印养老保险对帐单。  根据市社保中心的统一安排,定期进行养老保险的对帐工作,用人单位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打印缴费对帐单。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 社会保险转出程序  1、 职工需调入外省市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并提供以下凭证:  (1) 职工调动介绍信或调动函件;  (2) 《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 《医疗保险证》。  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根据以上凭证,为调出职工开据《天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并按天津市有关规定为调出职工计算打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一并转入调入单位当地社险机构,待对方将回执寄回我处后,再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划转至调入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的养老保险专户。  2、 职工在市内转移,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转移手续,应提供以下凭证:  (1) 由转入单位开据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  (2)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转出单位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4) 《医疗保险证》。  (二) 社会保险转入程序  1、 外省市单位调入职工需由接收被转入职工的单位携带转入人员的调动函件和调出当地社险机构开据的个人帐户转入通知单,通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为其建立基本章,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由劳动行政部门审定其来津前的工龄,由调入后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2、 市区内转入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调入职工《天津市社会保险转移单》、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本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转出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盖章的)、《医疗保险证》,在本单位办理当月结算时一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只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基金不作转移。  3、 用人单位使用下岗职工从事临时性工作,并签定临时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和下岗职工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办理转移临时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同市区内转入)。  五、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  (一) 办理领取养老金程序  1、 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单位须到天津各区人事局办理退休条件认定手续。  2、 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认定退休证明交至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并填报《天津市参加养老保险退休退休人员增加减少变动表》。  3、 接到天津各区分中心通知后领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表》及《职工平均点工资情况表》,到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  4、 将经天津各区劳动人事局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及有关材料送回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同时提供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经审批无误后退休职工本人按规定时间领取退休金支取凭证,并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退休金。  (二) 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  1、 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1) 基础性养老金:天津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  (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退休十年后生存继续享受)  2、 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98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  (1) 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①基础性养老金:天津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0%;  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1/120(退休十年后生存继续享受)  ③过渡性养老金  天津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1%  ④补贴  (2) 缴费年限不满15年:  ①一次性发给个人帐户储存额  ②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98年1月1日后个人帐户储存额/98年1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97年底前缴费年限-97年底前个人帐户储存额)。  (三) 职工死亡后办理支取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1、 在职职工死亡后,用人单位须填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表十),并提供以下证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1) 死亡职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复印件;  (2) 经审核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只限在职死亡职工)。  经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审核后,通过用人单位将死亡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 退休职工自领取养老金10年内死亡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的剩余部分及国家规定的丧葬补助费,退休职工自领取养老金10年后死亡只发给丧葬补助费。  (四) 出国定居职工办理支取养老保险待遇程序  用人单位需填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核表》(表十),提供出国定居职工的以下证件,到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终止手续。  1、 出国定居有效证明;  2、 经审核后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职工本人自愿领取申请书。  经审核确定后,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六、失业保险的支付  (一) 单位办理退工程序  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应将事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报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备案。  (二) 企业退工后失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享受失业保险金(文件依据[2000]428号)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费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程序  1、 失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在两个月内由本人持《退工通知书》、《职工就、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天津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填写《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失业职工调查表》。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每6个月将对失业职工进行一次审核,如有稳定性工作(6个月收入高于本市最低工资)的职工将停发失业保险金。若发现已有稳定性收入却隐瞒不报的失业人员,将责令退还所所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享受失业金资格审核程序  按失业职工登记情况,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将审核以下几种情况;  1、 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情况;  2、 档案记载参加工作年限;  3、 缴纳养老保险年限;  4、 劳动合同年限情况;  5、 发工资时间。  自动离职的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五) 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经审核确定认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职工,由本人每月按指定的时间持《就、失业证》、《身份证》、本人图章按规定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活期存折),当月不领取或由于个人原因未领,不予补发,连续三个月未领(含第三个月)者视为就业,不再发放。  (六) 办理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程序  对于档案存放在天津各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备案花名册》,持失业职工档案经社保天津各区分中心审核后,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七) 失业职工待遇标准  1、 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  以天津市最低工资为计发基数,按比例发放;2003年支付标准是救济期在1—12个月的为302元/人;就及其在13—24个月的为272元/人。  2、 医药费补助标准:  失业职工在救济期内每月享受医药包干费18.0元(现行),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按规定一次性发给五个月的救济金为生育补助金。特殊病症需住院治疗要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指定医院就医并按规定报销。  (八)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程序  按照规定,将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期限,最低3个月,最高24个月。  七、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  (一) 住院前登记  (二) 转诊转院登记  (三) 社区家庭病床的登记  (四) 门诊特殊病的登记  (五) 住院结算  (六) 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天的报销  (七)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报销  (八) 门诊特殊病的报销  (九)门诊大额医疗费补助  (十) 大额医疗救助审核结算办法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社会保险稽核检查  按照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稽核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确认缴费单位是否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稽核的缴费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稽核,不得谎报、瞒报。  更多资料参考:www.tj.lss.gov.cnwww.tj12333.cn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林和中路168号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0-12楼但是不知道你要去哪个呢,你先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问问先比较有保障啊!免得白跑一趟。
文章TAG:天津市社保办理天津天津市社保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