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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登记系统,生育保险如何登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3 20:31:49 编辑:天津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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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如何登记

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统一为员工参加保险的,你只要找到单位看是否给你参加了生育保险就是,如果参加了保险,生小孩时单位提供生育保险单据和证明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而不是提取出来,(供你参考)
>谢谢,街道的证明已经办完了,还要去街道医院体检,听课,然后办理孕妇手册。生育保险也会尽快去办!

生育保险如何登记

2,天津一孩生育登记填错单位会咋样

会办不下来。可以注销了重新弄,不然会影响生育险报销。可以网上登陆天津市生育登记系统进行一孩二孩的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完后要致电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告知。

天津一孩生育登记填错单位会咋样

3,天津生育登记系统登录用户名是什么

自己的真实姓名。天津生育登记系统是需要实名认证的,是需要使用自己姓名来注册的。办理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天津户籍;1、双方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或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办理资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结婚证;4、已孕妊娠诊断证明;5、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再婚夫妻);6、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天津生育登记系统登录用户名是什么

4,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现在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按规定,在二o一六年一月起,全面实施二孩生育,取消准生证办理业务,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在生育小孩的三个月内,带相关证件到当地计生办登记即可,祝好运!
办理准生证必须有在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后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申请办理,有些地方在领取结婚证时,如果你们有生育打算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领取结婚证时同时领取准生证的。

5,天津生育登记系统登录用户名是什么

自己的真实姓名。天津生育登记系统是需要实名认证的,是需要使用自己姓名来注册的。办理条件: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天津户籍;1、双方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或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办理资料:1、夫妻双方户口本;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结婚证;4、已孕妊娠诊断证明;5、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再婚夫妻);6、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6,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和结婚证在女方领的怎么上男方户口现在

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如果经对照后,你认为自己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及时向当地计生部门提起再生育申请。可问题是,女方本就没结过婚,只是在非婚同居的情况下生育了第一个子女。因此,如果该男方是初婚,无需再申领准生证,但需要完成生育登记手续。由于各地生育登记在做法上有些许不同,因此,女方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要结婚证

7,天津如何办理准生证立本建档以及生育保险登记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妻子是不是符合生育保险的条件,如果不行,办理了生育保险也报销不了。如果符合的话你应该先去办理准生证,然后再办理定点医院。如果可以的话找代理社保的公司办理会简单一点,因为你知道提交所需资料就能帮你全部搞定。不过如果你的妻子在参保状态中,所有的程序都要你们去办理的话,那么办理生育保险登记要去社保局登记(去哪里的社保局都一样,最好选择离你那近一点的),准生证要去户籍地办理,定点医院的话是去医保局办理的
第一,你老婆有没有工作,工作单位是否给他上生育保险。若上了,则要参照她的缴费记录报销。第二,在外地生育应该是在外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才能报销,天津市社保部门可能需要你在你老婆生育之前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方可报销。第三,建议你最好咨询天津市的社保部门!

8,天津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内,持该《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进行孕期登记和安排孕期培训——所谓优质服务实际上就是各妇婴用品厂商赞助的产品推介会。 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由夫妻双方单位人事干部(兼管计划生育)签字、盖单位公章; 夫妻双方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办理准生证,亲自办过,绝对准确:(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如是男方是集体户,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办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9,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怎样填写

开发区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为更好的做好开发区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对生育保险经办时间进行部分调整,并将经办过程中出现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如下提示:一、 生育保险经办时间:生育保险登记时间: 正常工作日生育津贴申报时间: 每月1日至10日工作日哺乳期补助申报时间: 每月1日至15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6:00 周 五 上午 9:00-12:00 周五下午、周六、周日不对外办公二、 生育保险登记:(一)妊娠登记:生育妊娠登记和计划生育妊娠登记1、生育妊娠登记:参保员工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开发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2、计划生育手术妊娠登记:职工在手术之前持社会保障卡在生育保险门诊联网医院进行妊娠登记,手术完结后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若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医院网络系统有问题的,需在做手术之前来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妊娠登记的所发生的手术费用不予支付。(二)长期派驻异地和异地分娩就医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和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应在参保首月或派驻异地当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分娩参保人员应在回原籍待产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三)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在津无亲属证明(异地分娩)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外派证明(长期派驻异地);2、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参保职工汇总表(登字6号);3、天津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登字7号)(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当地社保章、单位公章)。三、生育保险报销部分:1、 生育保险报销表格统一为《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支字5号)、《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支字6号)、《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交接单》(支字8号),表格填写必须一式两联(社保留存联和单位留存联)。2、产前检查每一张票据必须有对应的费用清单,费用清单项目和金额与票据相符,无清单的都予以拒付。在计算产前检查发生费用时自费部分不要自行核减。3、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如下公式: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产假天数
一、 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并于生产前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登记。 c提供的收据应为

10,天津怎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一、办理时需出具的基本证明: (1)妊娠诊断证明 (2)结婚证 (3)户口本 (4)身份证 (5)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 二、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上述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上述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上述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天津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市育龄夫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向发证单位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 第六条 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应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携带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女方为本市户籍人员,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外,男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在我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婚育证明(或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四)夫妻一方具有我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可在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具有我市户籍一方第五条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 第七条 对于居住在我市暂未明确行政管理归属区域的夫妻,可到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第八条 由于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婚育情况证明的,经办证单位核实后,可由当事人提供婚育情况说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情况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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