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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区里可以做餐饮吗,住宅楼可以做餐饮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8 09:35:43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住宅楼可以做餐饮吗

居民楼不可以开餐饮的(16年实施的大气法),餐饮许可证需要先取得环保局环评审批,才可以办理,要是那家饭店是新开的且有许可证,那么是环保局不作为,投诉或者行政复议,若是没证,直接投诉无证经营,让工商取缔

住宅楼可以做餐饮吗

2,居民楼底商能做餐饮吗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可以开餐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如果已经解答您的疑问,麻烦您点击评价给5颗小星星赞~ 提问 但是同一个小区别人都可以做餐饮的 ? 回答 规定是这样的,如果被举报了就麻烦了 提问 就是有人看不惯,被举报了,我觉得不和理。 回答 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 因为有安全隐患 还会造成环境污染,对领居的生活环境有影响 提问 那别人开餐饮都行呢 回答 法律规定不行的 你也可以开 但是要考虑后果哦 更多7条 

居民楼底商能做餐饮吗

3,居民楼内可以开饭店吗

居民楼内是不可以开饭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0米。扩展资料:案例:多个城市对“居民楼下开饭店”不发工商执照2018年1月,太原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首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其中,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恶臭、噪声、震动及废水等污染的服务业项目,禁设区域明确规定为居民住宅楼、商住两用楼及其裙楼。2018年10月,长沙市工商局也发布了《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禁止核准餐饮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商事主体设立时,住所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的,禁止核准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这意味着,若在住宅楼和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开饭店,工商部门将不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个城市对“居民楼下开饭店”不发工商执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居民楼内可以开饭店吗

4,天津市居民楼底商开餐饮违法吗

1、“天津市居民楼底商开餐饮违法吗”:(1)底商就是经商的,如果你们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中对底商经营范围没有特殊约定的,底商开餐饮就不违法。(2)如果你所说的“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底商不开餐饮、娱乐类服务,不会扰民”在你们的购房合同、或是其后的补充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者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你们能找到证据证明这约定的:属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你们可以向开发商索赔,但并不等于开餐饮的商人违法。2、但即使底商的经商是合法的:其任由污水横流、油烟熏人的,也是违反相邻权、侵犯了相邻居住的居民的利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3、“物业还要物业费”:开发商违约、或是商家侵犯居民的相邻权,与你们交物业费是不同的主体、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因为开发商违约、或是经商人侵权就不交物业费: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谁违法侵权应当找谁算账,如果因此而拒交物业费,就属于居民违反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行为了。4、“我们怎么办?”:(1)找到开发商当初承诺的证据:向开发商索要赔偿。(2)和经商人协商,让其处理好污水排放和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停止侵权并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到法院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起诉经商者。(3)对于污水、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可以向环保局投诉,严重时也可以打110报警请求制止。

5,小区内开餐饮合法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禁止小区住宅楼下开餐馆,只是要求必须遵守国务院有关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  但北京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0年12月8日北京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规定: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根据京工商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禁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制造等五类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北京市是禁止住宅小区楼下是禁止开餐馆的,你查询一下你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如果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如果有餐馆违反该规定,可向当地环保及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出现油烟污染也可以要求该餐馆采取措施,否则也可向当环保部门投诉。《物权法》第七十条与第七十一条第一句:“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同规定了住宅业主享有的基本物权内容,是一个原则性和一般性的规定。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住宅业主对享有所有权的住宅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其中应包括将住宅改作商用。如果单看这个条款,“住宅商用”似乎是无条件的,任由业主处置。 然而,《物权法》第七十一条第二句还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即是说,如果业主将住宅改作商用,那么,他的行为也必须不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还规定: 第四十三条 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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